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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招生指標:買個“大學”上竟要花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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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文憑之事,古今中外並不鮮見。比如,現在常見的大學招生指標,在古代便買賣興隆。因爲斂財快,這甚至成爲朝廷彌補國庫虧空的一種手段。

真正把大學叫“大學”的,在光緒二十四年(公元1898年)。當年,中國誕生了第一所現代意義上的大學——京師大學堂,即今北京大學的前身。

與大學不叫“大學”一樣,中國古代的大學生也不稱爲“大學生”。以明代稱謂來說,通稱“生員”,在國子監讀書的學生叫“監生”,學生可享受“助學金”,由國家財政支出,因爲是用於學生改善伙食,故稱爲“廩膳”。

明朝招生指標:買個“大學”上竟要花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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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子監是朝廷的中央宮學,用現代人的話說,它是中國古代的國家級重點大學,學生比現在博士的水平還高,其學術地位遠勝於今國務院“211工程”中確定的全國重點大學。現在的大學生連個工作都難找,但國子監的畢業生可沒這擔心,不僅包分配工作,很多時候還“包當官”。明代便規定,“入國學者,乃可得官,不入者不能得也”。換句話說,上了國子監就能當官,上不了便別想往上爬。

試想,“包當官”的大學誰不想讀?所謂“學而優則仕”、“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大概就是這原因吧!

明代的國立重點大學

“南大”“北大”

上大學的好處多多,但上大學得憑成績,要考,古今一理。沒有成績,如果有一個不凡的家庭背景,有當大官的老爸、太子黨的身份,也可以,特招嘛。如果沒有這些條件,是不是沒門了?也不是,但前提條件得有錢——買個入學名額。這便是現在大家常說的“花錢上大學”。

古時的入學名額叫“員”,生員就是這意思,即今“招生指標”。所謂花錢上大學,就是購買到這種招生指標。招生指標並不是每個朝代都買賣的,最瘋狂的年代,是明朝。明朝廷曾經明碼標價,以收取“贊助費”的方式,公開出售招生指標,這種行爲叫“官倒”。

國子監是古代出“賢人”的地方,現在南京、北京的明國子監遺址附近都有“成賢街”就是這原因,招生指標是不應該成爲商品的。但是隨着國力下降,中央財政嚴重虧空,朝廷急於搞錢,便開始“教育亂收費”了:凡想上大學、到國子監讀書者,不論成績優劣,不問家庭出身,“軍民子弟”只要肯出“贊助費”,就發給“錄取通知書”!有意思的是,明朝時收取的贊助費不要現金,只收當時短缺的糧食或是馬匹等。

“官倒”烏紗帽,在古代中國屢見不鮮,但像明朝這樣“官倒”招生指標的,實在少見,可以說開了中國花錢上大學風氣之先。國子監的學生,本來因爲出身和入學方式不同,叫法便不少,如舉監、貢監、廕監、恩生等,自打招生指標可以買賣後,叫法又多了一種“例監”,這是給通過買指標入學學生的專有稱呼。

朱祁鈺首開“納粟納馬”

明朝招生指標:買個“大學”上竟要花多少錢?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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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監讀書先河

明代的“招生新政”,出現在景泰元年(公元1450年),力主實施的,竟然是當朝的皇帝、史稱代宗的朱祁鈺。

朱祁鈺是明宣宗朱瞻基的次子,繼位前封爲郕王。這皇位本來與他一點關係也沒有,因爲大哥朱祁鎮御駕親征侵犯北方邊境的蒙古瓦剌部落遭生俘,天上掉餡餅砸到朱祁鈺的頭上,當上了“代理皇帝”。但當時邊境戰事遠未結束,軍費開支龐大,中央財政卻入不敷出,搞錢成了朱祁鈺的當務之急!從哪搞錢?臣僚給朱祁鈺開出的妙方之一是,“納粟納馬者入監讀書”。這話什麼意思?就是給國家多上繳糧食,便能獲得進國子監讀書的機會。

這個口子一開,包括重新坐上龍椅的朱祁鎮在內,後來的皇帝差不多都學着幹過,國庫一沒錢,邊防糧餉一沒着落,地方一鬧饑荒,就會這樣幹。明成化二年(公元1466年)南京及周邊大鬧饑荒,時當地主政官員便上書北京,要賣“南大”的招生指標創收。

行將滅國前一年的崇禎十五年(公元1642年),朝廷也賣過招生指標。提出這一將國子監入學資格商品化建議的,是時擁有進士“學位”、相當於今副處級幹部的中書舍人陳龍正。他的上書得到了皇帝、後上吊殉國的朱由檢本人的讚許。崇禎十七年(公元1644年,明朝亡國當年),朱由檢乾脆讓陳龍正當了“南大”的校長(南京國子監丞)。由此,開了中國歷史上大學校長賣招生指標的先例。

明景泰年間

進國子監需“米八百石”

與現在“私倒”,或者說“暗倒”招生指標不同,由於是“官倒”,明朝的招生指標交易很透明,實行“全國統一價”。那麼,當時買個大學上上,要花多少錢?

據《明史·食貨志二》上的數據,要想獲得國子監的入學資格,景泰年間(公元1449-1457年)最高的要800石米,低者300石米。成化年間(公元1464-1487年),則穩定在100石米。

明朝招生指標:買個“大學”上竟要花多少錢?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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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品官員一年俸祿

不夠一個“入學指標”

這樣的入學贊助費,在當時算不算高?看看下面的分析,就會明白。

明朝亂收費除了教育領域,司法方面也很糟糕。據《明史·食貨志二》記載,朱祁鈺的老爸朱瞻基(明宣宗)當皇帝期間,可以花錢贖罪,行情是普通死刑犯免死,需60石米;流放的犯人,需40石米。簡單對比便可看出,明朝時花錢上大學,比“撈人”的成本還要高,以“米百石”的低標準來算,也要高出40石。

如同買官賣官不絕一樣,中國古代歷朝歷代或多或少或明或暗均賣過入學名額和資格。到了清朝,倒賣“招生指標”則成一種制度,書面語言稱爲“捐學”,教育亂收費比明朝還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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