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歷史解密 > 未解之謎 > 歷史揭祕:王安石變法何以成腐敗的溫牀?

歷史揭祕:王安石變法何以成腐敗的溫牀?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2.76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王安石變法開始於宋神宗熙寧二年,即公元1069年,是中國歷史上針對北宋當時“積貧積弱”的社會現實,以富國強兵爲目的,而掀起的一場轟轟烈烈的改革。王安石以“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財,取天下之財以供天下之費”爲原則,從理財入手,頒佈了農田水利法、均輸法、青苗法、募役法、市易法、方田均稅法,並推行保甲法和將兵法等九大改革變法的方針政策。

王安石變法,史稱“熙寧變法”,本來旨在改革北宋建國以來的流習積弊,以達到富國強兵的目的。應該說,這次變法的立意和改革的初衷還是好的,具有明顯的進步意義,在農業生產、商品經濟發展,以及國家財政好轉等方面也取得一些積極的進展。然而,結果卻發展成爲腐敗的溫牀,滋生出許多貪官污吏大肆禍國殃民,不僅弄得天怒人怨,社稷震動,而且大大消弱了國家的經濟實力,最後朝廷不得不廢除這場轟轟烈烈的“熙寧變法”。這是當初雄心萬丈、壯懷激烈、立志變法圖強的王安石所始料不及的。這次變法失敗後僅過了41年,即公元1127年,北宋王朝便滅亡了。

王安石,字介甫,號半山,諡文,封荊國公,北宋撫州臨川人,世人臨川先生,又稱王荊公。史稱唐宋八大家之一。一代名臣歐陽修稱讚王安石說:“翰林風月三千首,吏部文章二百年。老去自憐心尚在,後來誰與子爭先。”其亦擅長詩詞,流傳最著名的莫過於《泊船瓜洲》中:“春風又綠江南岸,明月何時照我還。”

宋仁宗慶曆二年,即公元1042年春闈,王安石赴京趕考一舉高中進士第四名。他長期在舒州、常州等地方任職,並曾做過江東提點刑獄,深知民間疾苦,執意爲民請命,雖然政績斐然,百姓擁戴,但卻引得豪門怨恨,官場責罵。他不修邊幅,放浪形骸,惹得上司同僚微詞滔滔,怨言多多。而他依然自以爲是,我行我素,被朝野上下稱之爲“拗相公”。但他廣爲涉獵歷代文獻經典,潛心研究前朝興亡盛衰,腹內才高八斗,胸中學富五車,曾被歐陽修舉薦爲知諫院諫官。他卻藉口家累事多,而堅辭不受。這使朝野上下對他這種自甘地方小吏、遠離名利之場的清名之風,刮目相看,交口讚譽。宋仁宗嘉祐三年,公元1058年,王安石寫下洋洋萬言的《上仁宗皇帝言事書》系統地提出了變法主張,要求徹底改變北宋外憂內患、積貧積弱的局面,抑制官僚地主的兼併和特權,推行富國強兵政策;要求儘快推行新法,並對朝政進行全面革新,但是沒有得到宋仁宗趙禎的關心和重視。

歷史揭祕:王安石變法何以成腐敗的溫牀?

網絡配圖

宋仁宗趙禎安於現狀,故步自封;宋英宗趙曙即位後就病臥龍榻,僅僅四年光景,便龍馭殯天,駕鶴西去;少年天子神宗趙頊即位,王安石推行新法的時機終於來到了。於是,在宋神宗的支持下,王安石頒佈了農田水利法、均輸法、青苗法、募役法、市易法、方田均稅法,並推行保甲法和將兵法等九大改革變法的方針政策。

這一整套新法的制定和推行,就是要宣告天下,王安石要摧毀上自朝廷的六部九卿、下至州縣的各級衙門巧立名目、橫徵暴斂、中飽私囊的官僚體系,抑制鉅商大賈、土豪劣紳日復一日、貪得無厭地敲詐盤剝,防止因財產分配日益懸殊不公而引起的民變蜂起,達到維護大宋天下平安和社會穩定的設想。新法還強烈地表明,王安石要扶持農耕,增加貸款,減少差役,興修水利,使百姓能安於耕耘,以發展生產;讓商戶穩於市易,以振興商貿,達到收天下之心、增天下之財,而富國強兵、中興大宋之目的。

但是,讓王安石始料不及的是,這次變法改革,不但阻力重重,而且一敗塗地。在變法期間,滋生了大量的貪官污吏,不但擾民,而且害民,一時民變蜂起,甚至發生了東明縣農民一千多人集體“進京上訪”,並在王安石住宅前請願的事件。王安石最後揹着擾民和聚斂的惡名走向慘敗。王安石變法最終沒能挽救封建社會的沉淪,反而加速了北宋王朝滅亡的進程,究其原因何在呢?

其一、這次新法沒有兼顧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國家利益和個人利益,最後導致了社會基礎的喪失。

王安石變法的真正興奮點是富國,而不是富民。王安石的“理財”,實際上主要是在分配領域內損下益上,奪商人、地主、農民之利歸國家財政,做到的不過是利益的重新分配而已。這使他幾乎把整個社會作爲“斂財”的對象,因而在新法推行時,它損害了社會各階級、階層的利益,導致變法的社會基礎喪失。變法中財政收入的增長主要不是依靠發展生產,恰恰正是以青苗、免役等名目“加賦”的結果。

就說推行青苗法,全國各地府道州縣人不分貧富,地不分優劣,更不管老百姓想不想、要不要,一律強行攤派高息貸款。按新法規定,貸款年息二分,即貸款一萬,借期一年,利息二千。這其實已經很高了,而各地還要加碼。地方上的具體做法是,春季發放一次貸款,半年後就收回,取利二分。秋季又發放一次貸款,半年後又收回,再取利二分。結果,貸款一萬,借期一年,利息四千。原本應該充分考慮農民利益的低息貸款,變成了一種官府壟斷的高利貸。而且,由於執行不一,有些地方利息還要更高。

這無疑給百姓的脖子上套上了一道無形的枷鎖,讓他們還沒種上地就背上了沉重的債務。糧食還沒收上來,官府就派人到各家各戶催要貸款本息。有錢拿錢,沒錢就拉糧食,若是沒有糧食,就將人押入大牢,逼債索息。老百姓爲了還債,不得不變賣家產。賣完家產,就賣兒賣女,有的甚至典當妻子。結果造成了天下百姓傾家蕩產,妻離子散,十室九空,民怨沸騰。

其二、這次變法沒有從實際出發,進行科學決策,結果造成急功近利,急於求成,顧此失彼的不利局面。

歷史揭祕:王安石變法何以成腐敗的溫牀? 第2張

網絡配圖

王安石明知改革“緩而圖之,則爲大利;急而成之,則爲大害”,卻在變法中操之過急。他只認定一個目標,卻忽略了在實現這一目標過程中必然會連帶產生一系列問題。在短短數年間將十幾項改革全面鋪開,恐怕當時的社會各階級都不見得有這種精神和物質承受能力,於是變法反而陷入了欲速則不達的困境。

譬如說均輸法。所謂均輸法說到底就是把民營企業改爲官營企業。古人說,安居樂業之道,在於農盡力,工用巧,商賈行流通。而均輸法一出,勢必壓抑商賈交流市易。長此以往,商貿市易就變成了一潭死水。如果一些官吏借法弄權,假公濟私,則此法之害,猛於商賈的投機鑽營。

自古以來,變法之道賴於吏治。而吏治之首要就是精簡機構,裁減冗員,優則道通,劣則道塞,此乃千古不變之理。官營代替民營,各地大量設置機構,增加官員,厚其薪俸,加其賞銀,不僅使冗官沒有減少,反而使冗官更冗。這些冗官肥吏所耗經費大大超過了新法從富商巨賈手中奪回的均輸之利。而一些地方執法走形,把經營權暗裏轉與商賈之手,官吏掛名取利。

市易法也是一樣。當時,一個名叫魏繼宗的平民上書說,京師百貨所居,市無常價,富戶奸商便趁機進行控制,牟取暴利,吃虧的自然是老百姓。因此他建議設置“常平市易司”來管理市場,物價低時增價收購,物價高時減價出售,這就是市易法的起因。市易法具體的辦法就是,由朝廷設立“市易司”,控制商業貿易。這個辦法,是動用國家力量來平抑物價。當然“市易司”也不是專做虧本生意,也是要贏利的,只不過並不牟取暴利而已。比方說富戶奸商一文錢買進二文錢賣出,“市易司”則一文錢買進一文半賣出。贏利雖不算多,也能充盈國庫。然而,這樣一來,所謂“市易司”就變成了一家最大的“國營企業”,而且是“壟斷企業”了。

其三、這次變法動機與效果的背離,條文與執行的偏差,使一系列變法措施從安民走向擾民,甚至害民,置黎民百姓於水深火熱之中。

青苗法雖限制了大地主高利貸部分利益,緩解了貧農的燃眉之急,但在執行中地方官爲完成和超額完成放貸取息的任務,實行硬性攤派。王安石給全國各地都下達了貸款指標,規定各州各縣每年必須貸出多少。這樣一來,地方官就更是硬性攤派了。當然,層層攤派的同時,還照例有層層加碼。於是,不但貧下中農,就連富裕中農和富農、地主,也得“奉旨貸款”。

當時,官府爲了邀功得賞,不僅強迫百姓以青苗法貸款賺取利息,而且把五戶或者十戶結成一保,借戶逃亡,保戶分賠。因此,官府不問貧富,隨戶而貸,富者不需貸而多得,貧者急需貸而少予,而利息卻要收到十之三成。每到索本要息之時,酷吏四處一呼,百姓膽戰心驚。百姓們缺衣少糧,甚至家破人亡了,各級官吏腰包私囊卻鼓了起來。結果,老百姓增加了負擔,地方官增加了收入。

還有免役法,這種由差役改爲僱役新發,本來不失爲歷史的進步。王安石的辦法是改“派役”爲“僱役”,即民衆將其應服之役摺合成“免役錢”交給官府,由官府僱人服役。這樣做有三個好處:第一,農民出錢不出力,不耽誤生產;第二,所有人一律出錢,比較公道;第三,社會上的閒散無業人員找到了差事。然而,在新法執行中,免役法卻規定鄉村貧戶從此必須繳納原先所無的役錢,這是額外的負擔。免役法執行的結果則是“縱富強應役之人,徵貧弱不役之戶,利於富不利於貧”,都完全違背了變法的初衷。

在中國歷史上,曾出現許多次變法運動,而究其變法失敗的原因,其中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變法者推行的是從上而下卻脫離基層老百姓的改革,王安石變法是如此,商鞅變法、戊戌變法也莫是不如此。改革如果不能普惠民衆,得不到人民羣衆的真心支持和擁護,所謂的改革成果也只會是一堆泡沫,最終飄散在歷史長河中。

其四、王安石犯了用人不當的嚴重組織路線錯誤,既沒有培養變法需要的大批人才,造就一支良好的管理隊伍,更沒有注意吏治的清廉和保持內部的團結。

歷史揭祕:王安石變法何以成腐敗的溫牀? 第3張

網絡配圖

本來這次變法的初衷和目的就是要求迅速改造行將失控的官僚隊伍。當時,王安石對時局和官僚隊伍的狀況的認識;以及他提出實行“變法”,及早改革國家官僚隊伍的主張,確實是具有相當的政治眼光的。然而,腐敗不堪的官僚隊伍,早已積重難返,欲求改造談何容易?而且,王安石任用的是一批投機改革的機會主義封建官僚,加上他根本不可能團結、改造和培養、訓練出一支能夠爲他的“變法”事業效力的隊伍;以及他自己的種種不可克服的弱點,“熙寧變法”的失敗當然是不可避免的了。而從總體上來看,封建官僚隊伍的逐步走向腐敗無能,魚肉百姓,正是封建專制體制無可挽回的必然結果。

在“熙寧變法”的變法派隊伍之中,除王安石個人操守尚無非議之外,而他最重要的支持者與助手呂惠卿、謝景溫、曾布、蔡卞、呂嘉問、章惇、蔡京、李定、鄧綰、舒亶、薛向等人個人品質多有問題,有的在當時就被視爲小人,而在歷史上被稱爲奸臣。蔡京是歷史上最著名的奸臣就不用說了,就說說呂惠卿、謝景溫、曾布、李定、鄧綰、舒亶等六人。這六人在變法初期就是王安石的左膀右臂。

呂惠卿,此人是嘉祐初年進土及第,先後任真州推官、集賢院校勘、崇政殿說書等職。其人少年得志,博學善辯,但城府深沉,處世巧滑。王安石在常州任職時就與他相識,論及時弊,兩相投機;議到革新,不謀而合。王安石見之大喜,引爲同志知己,視以忘年之交。在這場風起雲涌的變革之中,“事無大小,安石必與惠卿謀之”。呂惠卿無疑成爲王安石推行變法的最得力助手。

謝景溫,他在仁宗皇祐元年高中進士,後通判汝、莫二州。其人好強激進,極富辯才,始因屢考不第,對現行科舉考試製度不滿,而十分渴望變法革新。後高中進士,一直在地方爲官,其妹嫁給王安石的三弟王安禮爲妻後,得到王安石提攜,步入京師官場。由於他常到王安禮處探望妹妹,朝夕與王安石會於宅院,散步交談,話語投機,過從甚密,因而輕而易舉地進入王安石變法的班底。

曾布,仁宗嘉祐二年的進士,曾任宣州司戶參軍、集賢院校理等職。其人雖有才智,但少主見。而其兄乃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曾鞏,十二歲作《六論》,不假思索,一揮而就,言簡意賅,氣勢雄渾,得到歐陽修的大加讚賞。時以善寫散文而聲播朝野,曾任安徽當塗司法參軍,後召進京任集賢院校理,是王安石文壇的密友。曾布以其兄的關係,得以進入王安石的門下。

李定,他當時出任同判太常寺之職。其人性情狡詐,心裏陰暗,曾因隱瞞老母亡故、沒有回鄉丁憂守孝一事遭司馬光、蘇軾等人上表彈劾,被朝廷降職留用。對此他一直懷恨在心。爲報這一箭之仇,他走進了王安石的門下,成爲變法派的積極分子。

鄧綰,原爲寧州通判,在任上時多次上書王安石,極力讚頌變法,被王安石認爲是可用之才,於是便將他從寧州調至京都,出任同知諫院侍御使之職。此人雖被人稱爲雙流先生,但他才氣少少,文章平平,平日只會附庸風雅,獻媚取寵。

舒亶,英宗治平二年的進士,原爲浙江臨海縣縣尉。此人雖有政績,但年輕氣盛,急於功利,因擅自手刃犯人自劾棄官。後極力擁護變法,被王安石調進京都,授爲審官西院主簿,後任監察御史裏行之職。

王安石在變法骨幹的隊伍組建上,忽視了人才政治上和人格上的挑選與培養,並盲目地輕信了他們的錚錚誓言,爲他自己一生所致力奮鬥的變法大業的最後失敗,埋下了一觸即倒的脆弱根基。加上王安石只看重死的法制,而忽視了活的人事,於是,應該由行政技術層面解決的議題便轉化爲道德層面的問題。變法派在道德層面上與保守派的道德層面上相比,立即陷於望塵莫及的劣勢,變法的前景也就不言而喻了。

其五、王安石性格偏執,樹敵過多,缺乏一個改革家必要的自身修養;而掌控變法的機構超越朝廷一切權力部門,但缺少相應的權力部門制衡管束。

素有“拗相公”之稱的王安石,性格偏執,剛愎自用。據說,偏執類型的人,一般都具有強烈的自尊心,並十分敏感,固執己見,自命不凡。王安石也是如此,即便是與宋神宗趙頊議論國事,有所抗辯,聲色俱厲,趙頊每爲之改容聽納。在變法過程中,王安石更是一貫自以爲是,我行我素,導致朝中大臣大都與他決裂。這其中有的原來是他的政治靠山,如韓維等人;有的原來是他的科舉恩師,如文彥博、歐陽修等人;有的原來是他的頂頭上司,如富弼、韓琦等人;也有的原來是他的文壇師友,如範縝、蘇軾、司馬光等人。雖然他們都是當時的一代俊傑,朝廷重臣,卻因爲不同意王安石的某些做法而被逐一趕出朝廷。如富弼、韓琦罷黜相位,歐陽修致仕回鄉,司馬光退居洛陽,蘇軾被貶杭州。尤其是當時擔任翰林侍讀的司馬光,念在與王安石共事數年的交情上,曾三次寫信給王安石,勸他調整自己的治國方略。可惜王安石就是執迷不悟,看一條批駁一條,結果導致司馬光最後與他劃地絕交,終生不再與之往來。蘇軾本來也應該是王安石借重以支持新法的最好人選,但蘇軾的許多正確的意見也未能被王安石採納,結果導致二人分道揚鑣。

歷史揭祕:王安石變法何以成腐敗的溫牀? 第4張

網絡配圖

而當時王安石掌控變法的機構名叫“制置三司條例司”。本來,北宋王朝的財政由戶部、鹽鐵、度支三司掌握,王安石設立“制置三司條例司”來作爲三司的領導機構,統籌國家財政,掌控經濟命脈,是北宋王朝的最高財政機構。這個機構除了研究變法的方案、規劃財政改革外,還要制訂國家一年內的收支,並將收入定其爲定式。這是一個超越朝廷六部九卿等一切權力部門的機構,但因缺少相應的權力部門制衡管束,結果成爲一個滋生新的弊端的溫牀。而其網羅的呂惠卿、曾布、謝景溫、呂嘉問、章惇、蔡京、李定、鄧綰、舒亶等變法派官員大都不僅是道德層面上的小人,而且缺少爲民請命、爲民造福的志向、閱歷和魄力,更缺乏爲官爲吏、爲百姓父母的牢固根基。任由這樣一幫人掌控變法大權,結果可想可知。

值得注意的是,這次變法雖然多次遭到朝中大臣的批評和保守勢力的反抗,但是,壓垮這次變法派陣營最後的一根稻草卻是變法派內部的勾心鬥角和爾虞我詐。在變法出現挫折和困難之時,王安石與呂惠卿、謝景溫、曾布等人不僅相互推託責任,而且互相指責非難,造成反目相噬,勢同水火,致使朝局大亂,社稷震動。宋神宗一怒之下,將王安石謫守江寧,把呂惠卿左遷陳州,“制置三司條例司”屬下的曾布、章惇、鄧綰、呂嘉問等官員皆被貶出京城,同時罷新法,停新政,並撤消“制置三司條例司”。後來,新法雖仍有野火春風之勢,但已經是強弩之末。王安石去世後,司馬光入主相位,不顧蘇軾、範純仁等朝中大臣的反對,徹底廢除了新法。至此,王安石變法以失敗告終。總之,王安石變法的失敗是多種因素綜合造成的。從歷史的意義上看,其變法雖然失敗了,但給後人的啓示無疑是極其深刻的。

歷史記事
歷史真相
未解之謎
世界史
歷史上的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