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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女子一般都是多少歲出嫁 王朝對出嫁年齡有規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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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古代女子出嫁很感興趣的小夥伴們,小編帶來詳細的文章供大家參考。

秦朝以前的成婚年齡,在《禮記》中有敘述。據《禮記曲禮上》 “人生十年曰幼,學。二十曰弱,冠。三十曰壯,有室。”看出,在秦朝及以前,男子到了20歲就是稱爲到了“弱冠之年”,父母在兒子二十歲時,就在自家中廟裏爲兒子舉行成人禮,把垂直頭髮盤成髮髻,帶上帽子,這就叫行冠禮,。另據《禮記內則》所載“女子十有五年,而笄。二十而嫁,有故二十三而嫁”可以看出,古代女子“而笄”成年是在十五歲,而成婚年齡也應在二十歲結婚。

據《史記卷四十九·外戚世家第十九 》記載,漢代著名皇帝漢武帝的皇后衛子夫,從出嫁過程,到成爲皇后,都充滿了傳奇色彩。

古代皇親貴戚們都投皇帝所好,收養近親的一些漂亮女童,教授她們琴棋書畫,使她們能歌善舞,然後伺機獻給皇帝,討好皇帝。如果這些近親女子在宮中得寵,奉獻者就多了一份政治依靠,“恃寵而驕”。漢武帝時期的平陽公主就是這樣人物,她訓練了無數美少女。公元前139年春三月,漢武帝劉徹離京祭祀,順道看望了平陽公主,並在平陽侯家中歇息,平陽公主找準了機會,向漢武帝奉獻美女。宴會前平陽公主信心十足地讓一羣美女與漢武帝相見,估摸着漢武帝能挑選一兩位,自己也就博得皇帝嘉獎,但漢武帝看後沒有一箇中意,平陽公主氣得連聲呵斥衆美女退下。

古代女子一般都是多少歲出嫁 王朝對出嫁年齡有規定嗎

衛子夫劇照

晚宴開始後,平陽公主按例叫來自己家的歌女爲晚宴助興,漢武帝看着歌舞,突然心花怒放,拼命的誇獎着其中一位,平陽公主一看,原來皇帝看到了衛子夫。衛子夫出身低微,是在公元前150年纔出生的,很小的時候就在山西臨汾平陽侯府上練習歌舞,並非是平陽公主計劃要奉獻給皇帝的少女,但陰差陽錯被皇帝看上了,於是十八歲的漢武帝與只有十一週歲的衛子夫有了夫妻之實,後被漢武帝納入宮中。帝王貴族率性而爲,特別是女子,被迫早婚比比皆是。

漢代有一個官宦家庭,有三位歷史學家,父親班彪是歷史學家,哥哥班固與妹妹班昭是二十四史之一《漢書》的編者。作爲女子的班昭,到底多少歲出嫁?據《後漢書列女傳曹世叔妻》記載,“年十有四,執箕帚於曹氏”,如果古代都是虛歲表示,那麼班昭成爲人妻時也就十三週歲。在這樣的世家裏,被逼着早婚的可能性不大,因爲這樣的家庭,也應該遵守當時的世俗,沒有必要冒天下之大不韙,而受朝野上下的指責。

以上例子說明,漢代女子的出嫁年齡大約就是在十三歲左右。

到唐朝,婚嫁年齡越來越早。據歷史記載,唐朝貞觀元年(公元627年)唐太宗下詔規定,男子年齡二十、女子年齡十五以上必須婚嫁。唐玄宗開元二十二年(公元734年)唐玄宗發佈詔書,規定男年齡十五、女年齡十三歲以上,就須婚嫁。

古代女子一般都是多少歲出嫁 王朝對出嫁年齡有規定嗎 第2張

金城公主劇照

據《新唐書》記載,公元707年,唐朝與吐蕃之間關係微妙,吐蕃統治者爲邊境安全起見,想重續文成公主時期建立起來的“孫舅關係”,又請求和親,迎娶唐朝一位公主。當朝皇帝是唐中宗,公元707年急忙封宗親李守禮之女李奴奴爲金城公主,準備答應吐蕃的和親請求。金城公主出生於公元698年,所以當時金城公主只有十歲,這個年齡恐怕還不知出嫁爲何意吧,幸虧沒有立即和親。到公元710年,也就是金城公主十三歲時,吐蕃再次派遣和親使者來唐,請求正式和親。從小長在皇宮裏金城公主,此時已經懂得國家大義,自己也樂意爲國效力遠嫁吐蕃。但在別人看來也還是年紀太小,就連唐中宗也感悲憫,金城公主出嫁時,唐中宗不僅親自送金城公主至半途,還派左衛大將軍楊矩送到吐蕃。《新唐書吐蕃傳》記載:“帳飲,引羣臣及虜使者宴,酒所,帝悲啼噓欷,爲赦始平縣,罪死皆免,賜民徭賦一年,改縣爲金城,鄉曰鳳池,裏曰愴別。”

到宋朝,結婚的年齡依然很小。由於古代生活環境的原因,當時女子心智成熟應該比較早。中國古代由於生產力水平低下,自然環境惡劣,加上戰爭頻繁,平均壽命很短,人口缺乏,朝廷財政軍費和兵員就嚴重短缺。宋朝就是這樣一個朝代,財政入不敷出、邊境戰事不斷,尤其需要考慮增加人口和人丁稅,但唐朝的婚嫁年齡規定小得不能再小了,宋朝只好沿用唐朝以來的規定了。所以宋代規定“凡男十五,女十三,並聽婚嫁”

雖然如此,但卻有晚婚者,李清照就是其中之一。出生於書香門第、官宦世家的李清照,生於公元1084年,當時李清照父親是禮部員外郎,趙明誠的父親是吏部侍郎,兩家都是朝廷高級官員,可謂門當戶對,自然不缺彩禮,也沒必要急着要結婚,所以成婚時間基本是成年之後。

古代女子一般都是多少歲出嫁 王朝對出嫁年齡有規定嗎 第3張

李清照《聲聲慢·尋尋覓覓》配畫

據李清照在《金石錄後序》中說“餘建中辛巳年,始歸趙氏”。也就是在宋微宗建中元年(公元1101年),李清早17週歲時,與已經21歲的太學生趙明誠在都城開封城成婚。男女雙方都達到《禮記》所說的男“弱冠”或女“及笄”的年齡。

元明清等朝代,朝廷雖然也是規定婚嫁年齡,但已經無法控制。由於一些家庭的極度貧困,付不起彩禮,沒辦法通過正常的明媒正娶、三禮六聘,只好收養女娃作童養媳,那婚嫁時間是無法確定的。

總之,古代人民生活困苦,營養不足,生理成熟晚,小小年紀便要承擔重要的家庭責任和社會責任。女性地位低,朝廷、家庭都把婦女當作純粹的生育工具,因此古代女子很小就被迫出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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