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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都是諸侯割據又是戰爭不斷 春秋和戰國爲何還要區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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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春秋和戰國很感興趣的小夥伴們,小編帶來詳細的文章供大家參考。

我們都知道,秦朝以前,包括夏商周三代,我們都稱爲先秦時期。武王伐紂之後,西周採取“分封制”,大肆分封諸侯,以彰功績以及拱衛京畿。而後公元前770年,犬戎攻破鎬京,西周滅亡。周平王遷都洛邑,東周建立。同時中國歷史進入了“春秋時期”。直到公元前453年,趙、魏、韓三家分晉,春秋結束,戰國開始。那麼,同樣是諸侯割據,同樣是戰爭不斷,卻要前後分出“春秋”和“戰國”兩個時期呢?現在我們一起來聊聊吧。

同樣都是諸侯割據又是戰爭不斷 春秋和戰國爲何還要區分出來

春秋時期

春秋時期的起訖時間爲公元前770年—公元前453年,從周平王遷都洛邑建立東周開始到趙、魏、韓三家分晉爲止。“春秋”,得名於魯國的編年體實書《春秋》。春秋時期的最大特徵是王室衰微,諸侯爭霸。比如我們熟知的“春秋五霸”:齊桓公、晉文公、楚莊王、吳王闔閭和越王勾踐。這種說法是在《荀子王霸》中提到的其中一種,還有另外一種說法是唐代司馬貞編纂的《史記索隱》中提到的齊桓公、宋襄公、秦穆公、晉文公和楚莊王。當然,現有的可考文獻中提到的春秋五霸有好幾種說法,但是基本大家比較熟知的就這兩種。

春秋時期,雖然諸侯爭霸,連年戰亂,但是春秋的戰爭有一個顯著的特點,那就是最終目的大多都不是兼併土地,僅僅是爲了“稱霸”,換種通俗點的說法就是,我打你,是要讓你服我,承認我強,承認我是諸侯中最強的。(大概就是這麼個意思。)成爲霸主的諸侯王都要接受周天子的冊封,由周天子冊封爲“侯伯”,也就是諸侯之長。因爲在古代,兄弟排行中“伯”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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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時期

戰國時期的起訖時間爲公元前453年—公元前221年,從趙、魏、韓三家分晉開始到秦始皇統一六國建立秦朝。戰國,正如其名,戰亂紛飛,各個諸侯相互攻伐。最後,軍事實力較爲強勁的七個國家組成了“戰國七雄”,戰國七雄分別是齊、楚、秦、燕、趙、魏、韓。戰國七雄的說法在相關史料上都保持一致,沒有別的提法。

到了戰國時期,周王室已經基本完全喪失其地位,諸侯基本再不理周王室。各諸侯之間的戰爭,也由原來的爭霸戰爭轉變爲吞併戰爭。而由於周王室的衰微,諸侯各國逐步開始行“僭越之事”。比如,魏惠王曾就和齊威王與徐州會盟,共同尊對方爲王,史稱“徐州相王”。因爲,“王”是周天子的稱號,而各諸侯因系周天子分封,所以爵位爲“公、侯、伯、子、男”五等,比如齊桓公、晉文公等,他們就是屬於公爵。所以“相王”實屬“僭越”。而到了南方,吳、越、楚等國實際上當時並非周王室分封,所以稱王。再後來,秦國打敗了魏國,秦王也進行了“五國相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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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法制度和禮樂制度

在說到原因之前,我們就要提一下週朝分封制下的兩個制度——宗法制和禮樂制。

宗法制,是是王族貴族按血緣關係分配國家權力,以便建立世襲統治的一種制度。宗法制,在內部表現爲嫡長子繼承製,也就是“嫡庶之別”。嫡長子,就是正妻所生的長子,只有嫡長子擁有繼承權,而庶出或嫡出非長子,則只能封爲諸侯。周天子和諸侯之間存在大宗與小宗的關係,到了諸侯國內部之間也存在這種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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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核心制度就是禮樂制度。禮樂制度的核心就是各個階層所用的包括衣食住行各個方面的規格有嚴格的區分。比如,周天子出行所乘車輛、所住宮殿等等都要比諸侯或者卿大夫規格更高。舉個簡單的例子,對“死”的稱呼各個階層都不一樣,天子死叫做駕崩,諸侯死叫做薨,卿大夫爲卒,士爲不祿,平民及奴隸爲去世。而且,各個階層在樂隊和樂舞上也有區別。在樂隊上,天子爲“四面”,包含東南西北;諸侯爲“三面”,缺北面;卿大夫缺北和東;士則只有南面。樂舞上,天子爲八佾(yì );諸侯爲六佾以此類推。《禮記·曲禮上》就有“國君撫式,大夫下之;大夫撫式,士人下之;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側。”的記載。“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意思就是不以禮法苛求庶人(平民),而士大夫犯了法可以殺,但是不能用刑罰來折磨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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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什麼要分“春秋”和“戰國”

前面說到了宗法制度和禮樂制度,而“春秋”和“戰國”的區別之一就是這兩個制度。

春秋時期“禮樂征伐自天子出”,雖然周天子日漸式微,但是各個諸侯名義上還是會尊崇周天子。比如齊桓公稱霸,就是打的“尊王攘夷”的旗號;各國雖有徵戰,但是並不會行“僭越之事”。而各個諸侯國,雖有實力強弱之分,但是,都是周王室分封的諸侯,所以吞併行爲比較少。

到了春秋末期,有兩個著名的事件——三家分晉和田氏代齊。

三家分晉是指原爲晉國“六卿”的趙襄子、韓康子、魏桓子三人聯合滅掉了同屬六卿的智伯,瓜分了屬於智伯的土地,此時的晉國公室已經名存實亡。 後公元前403年,當時在位的周威烈王被迫封趙、韓、魏三家爲諸侯。最終在公元前376年,三家共同瓜分了晉國公室的土地。

田氏代齊是指公元前532年,陳國公族田完的四世孫田桓子與鮑氏、欒氏、高氏合力消滅齊國當國的慶氏。之後田氏、鮑氏滅欒、高二氏。田桓子對齊國公族“凡公子、公孫之無祿者,私分之邑”,對國人“之貧均孤寡者,私與之粟” ,取得公族與國人的支持。齊景公時,公室腐敗。 公元前386年,田和放逐齊康公於海上,自立爲國君,同年爲周安王冊命爲齊侯。公元前379年,齊康公死,姜姓齊國絕祀。田氏仍以“齊”作爲國號,史稱“田齊”。

這兩件事情可以看出周王室已經完全名存實亡,禮樂制度也已經開始崩壞,所以叫做“禮崩樂壞”。所以三家分晉成爲了春秋戰國的分水嶺。不同於春秋時期的“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到了戰國“禮樂征伐自諸侯出”。也就是大的諸侯國說了算。各國若有兵事,都不會再打出周王室的旗號。到了公元前256年,秦國攻入東周國都,國祚八百餘年的周王朝正式走向滅亡。

戰國與春秋不同之處還有,春秋仍然是奴隸制社會,實行的是“井田制”,也就是土地國有,由周王室將土地分配給庶民使用。像《詩經小雅北山 》中寫道: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這就是說的井田制,土地是國家的,使用土地的人都是王室的臣民。

到了戰國,生產力逐步發展,鐵製農具和牛耕的運用,使得井田制逐漸瓦解。社會開始由奴隸社會向封建社會過渡。到戰國後期,各國開始“廢井田,開阡陌”,鼓勵國民去開墾土地,新開墾的土地所有權歸開墾人。

結語

春秋和戰國,之所以分成兩個時期,其本質原因是社會性質的轉型。經濟基礎決定了上層建築。生產力發展,原有的生產關係開始變革。而表現就是“禮崩樂壞”,諸侯相互攻伐、吞併。

作爲社會轉型的變革期,思想也會在這時產生變化,一部分人堅持原有的制度、一部分人迎接新的變化,於是就有了“百家爭鳴”,有了法家、儒家、道家等等。

兩個時期看似相似,實則卻大不同,所以,史學家會將春秋和戰國分隔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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