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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班衙役”是指哪三班?他們的職責是什麼?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2.0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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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三班衙役”是指站班皁隸、捕班快手、壯班民壯。一般將州縣衙門的衙役籠統概括爲三班,因此有三班衙役的通俗說法。其實,多數州縣衙門的衙役都超出“三班”。

皁班,由穿黑衣服的皁隸組成,供知縣使役。衙內值堂,衙外跟隨主官出巡,廓清道路,儀衛看守,出庭行杖,都是皁班的事情。快班,分爲“馬快”、“步快”兩種,主要供州縣官奔走驅使,偵緝密探,平時巡夜,有事執行傳喚、拘捕,他們也經常被派往鄉下催徵賦稅,因此與百姓接觸最多。後來又從中分出“捕班”,役差被稱爲“捕役”,俗稱“捕快”。快班多選精神機警,手足便捷的人充任。

壯班,原來是從民間挑選的身體健壯的壯丁,用來守衛城堡,後來多用來守護倉庫、監獄,護送、押解過境銀餉、人犯等。多選用身體強壯,有膽藝的人充當。

“三班衙役”是指哪三班?他們的職責是什麼?

除以上三班外,古代衙門還有看管門戶、儀門的門子,管米穀出入的鬥級,管監獄的禁卒,協助驗屍的仵作,傳信的鋪兵,看管銀錢的庫子,以及茶夫、燈夫、伙伕、轎伕、膳夫、更夫、吹手,等等,可謂五花八門,應有盡有。

清代官方文獻習慣上將書吏與衙役合稱爲書役,實際上二者在身份地位上有明顯區別。經制吏有進身之階,有一定文化,法律上不屬於賤民,而衙役是差役,是“奔走於公家,執雜役之人”。因爲差役的種類繁雜,選充差役也不盡相同。民壯、庫子、鬥級、鋪兵在法律地位上“同凡”,即具有一般權利人的地位,因而,對其選充也比較嚴格。比如與倉庫錢糧打交道的,要家道殷實、誠實良民才能充任。而其他充役者大多被視爲“賤民”,不允許參加科舉考試,不許選任官職,他們的子孫在三代內也被限制享有這些權利。衙役在年齡上一律要求是成年人,著役時間是三年,著役時必須出具從前未充衙役的保證書。法律還規定,一身不能同時充二、三役,犯有侵盜錢糧焚贓之類罪行的,即使遇赦豁免後,也不得應役。退役後不得改換姓名,重新應役。

與書吏一樣,衙役也有定額,他們被稱爲額役,收入基本得到保障,他們的報酬稱爲“工食”,年收入約有六兩銀子,大體上僅能維持一人溫飽。各州縣的額役不算少,一般都在百人以上,其中以民壯最多,州縣的法定民壯數目是50人,新設衙門的人數會少一些。

“三班衙役”是指哪三班?他們的職責是什麼? 第2張

與書吏一樣,定額外的衙役數目也異常之多,他們通常被稱爲白役。每個在冊的正役,都會僱用或跟隨幾個或十幾個甚至多達幾十個數額不等的白役。此外,還有數額不等的掛名衙役。這三項合起來,同樣是一個非常龐大的數目。如浙江仁和縣和錢塘縣,衙役總數均多達1500人以上。乾隆初年的江西省有幾千人。乾隆末年,地方繁劇州縣,所用衙役,有多達1000多人的,其中多數是掛名書役。清後期的山東大縣,衙役在1000人以上,小縣也數百人。對白役膨脹的勢頭,清朝政府也試圖整頓,但效果有限。劉衡在四川巴縣做知縣時,原有衙役7000人,經過裁革整頓,一年以後剩下的僅有100多人。但這只是個案,不能從根本上改變衙役膨脹的勢頭。衙役如此之多,不但百姓深受其害,官員也經常因失察被降級或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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