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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滅亡與張居正的改革有哪些關係呢?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1.4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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衆所周知,崇禎皇帝在煤山上吊自盡,標誌着大明王朝的終結。也許很多人認爲,明朝的覆滅是因爲東北女真部落的崛起與內部闖王李自成的高歌猛進,或是滅於閹黨與東林黨的內部黨爭,感興趣的讀者可以跟着小編一起往下看。

但是如果從經濟學的角度觀察,發現明朝的資源分配出現嚴重失衡,與封建政權理應的經濟制度完全相悖。這一切都出自曾經在明朝呼風喚雨的內閣首輔,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張居正。

他的稅制改革成爲明朝覆滅的根本原因,雖然我們對張居正的評價褒貶不一,但是他的思想過於超前,導致封建發展無法跟上經濟改革的步伐。這其中究竟發生了什麼?爲什麼稅制改革註定了明朝的滅亡?

1.從“三十稅一”到“定額上繳”

根據《明史》記載,在明太祖朱元璋創立明朝時,打破了元朝按血統劃分的階級制度,漢人從此“翻身農奴把歌唱”。在明朝建國初期,戶部對大明進行最全面的一次人口普查,爲每戶分出“良田十五畝”的最低種田面積。這讓當時的老百姓都獲得了屬於自己的土地,可以自由自在地耕種。

而作爲封建王朝的基礎,農業稅佔了朝廷稅收的70%至80%。可以說得農業稅者得天下,這是朝廷國庫豐盈的根基。在朱元璋時期,他定下了“三十稅一”的基本稅收政策,也就是說,農民只需要繳納產量的三十分之一就可以完成今年的納稅任務。

這套稅收政策並沒有對封建統治的稅收做出過大的改革,因爲從本質上來看,都是以當年糧食的產量作爲基數按比例上繳。而上繳稅額從秦朝的九分之一下降到明朝的三十分之一,說不上政策革新,但是百姓也越來越幸福了,符合封建政權“仁政”的基礎標準。

但是這種稅收也有缺點,農民也擁有避稅的要領。首先是由於根據每年的畝產進行納稅,那麼每年的畝產總量就擁有做手腳的空間。

到明朝嘉靖年間,縣級政府已經形成了成熟的幫農民與地主避稅的體系,只要地主與農民對地方稅收官員“上點態度”,縣衙就可以向朝廷虛報當地的糧食產量,因此即使這套稅收體系在明朝建國之初是合理的。

到了明朝中後期也會有人學會鑽法律空子,根據規矩合理避稅。這也直接導致朝廷稅收一年比一年少,皇帝一問原因就是今年糧食減產,一年不如一年,這讓朝廷很是頭疼。

其次,由於農民上繳的是糧食,所以稅收都是以石爲計量單位,上交給朝廷的也是糧食,這也極其不方便運輸,遇到路上有極端天氣可能會造成損耗。由於運糧車翻車與否全靠地方說的算,所以避稅方法又多了一條“運輸損耗”。

本來我們想上繳這麼多稅,但是中途翻車了,此乃天意,皇帝也沒什麼辦法。所以到萬曆年間翻車事故越來越多,至於是真翻車還是假翻車,就誰都不知道了。

然而改革就像改造一臺龐大的機器,牽一髮而動全身,內閣首輔張居正卻有這個膽量動一動稅收這個國之根本。張居正其實對傳統的稅收政策分析的很透徹,早年的地方縣衙學習經歷讓他非常瞭解地方五花八門的避稅手段。

如果再按照之前的稅收制度,那國庫就會越來越少。於是張居正的稅制改革將每年的比例稅收改爲定額上繳。首先政府需要統計當年全國有多少能耕種的田地,再製定一個朝廷稅收預期,用稅收預期除以總田數,就可以得出當年每畝田需要繳納的稅額,最後將糧食按照市價轉換成等量的白銀,上繳給朝廷。

這樣的好處就是掌握上稅多少的權利不再地方手裏,朝廷會先給地方一個今年的KPI,拿不出來就是你的問題,這也保障了朝廷每年都能拿到預期的稅收,而且都是真金白銀,十分方便。從額度上來看,每塊田的上稅額度差不多也就是總產量的2%到5%,和之前的“三十稅一”差不了多少。然而就是這個看似完美的稅收制度爲今後釀成大禍。

2.地主階級,土地兼併的永動機

在封建社會,每個新王朝的開始都是將田地分在農民手中,然而經過自然災害或者官場腐敗,一些有想法的農民就會用錢把別人的地買走,最後形成擁有龐大土地數量的地主階級。地主會將買下來的土地重新租給賣地的農民,最後大量農民成爲佃戶。而租金也十分可怕,佔當年收成的70%左右,非常不講道理。

有意思的是,“地主階級”這個稱號是近代社會新民主主義革命才形成的階級標誌,在明朝皇帝眼裏,不論是農民還是地主還是佃戶,都不過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罷了。

所以皇帝對地主沒什麼概念,反而認爲地主越多越好,畢竟田給誰都是種,只要最後給朝廷的稅不缺斤少兩,誰擁有土地的使用權其實無所謂。更何況“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皇帝按道理就是全國最大的地主。稅收路上人越少越好管理,所以皇帝意識不到地主多的嚴重性。

《荀子》有言:“倉廩實而知禮節。”。

這些地主在糧食得到保障的時候,就會重視對子女的教育。雖然古代科舉制度給了寒門子弟一條相對公平的上升通道,但不可否認的是,能讓一個男丁在家中安安穩穩讀書實在是一件特別奢侈的事情。

所以明朝的科舉中能夠成爲舉人的,至少都是當地的大地主。按過去的宗法,地主也不過是務農的人,能變農爲官,屬於是祖上極大德了。因此地主的第二形態就是開始步入仕途,年輕的學子們也在往上爬,試圖改變階級命運。

然而明朝對於官員的稅收有些過分,按現在的邏輯,誰有錢就應該讓誰上繳更多的稅,但明朝卻恰恰相反,中了舉人就可以免除他家的大量稅額。

這就撼動了張居正稅改的根基。考上舉人的一般都是大地主,皇帝又愛才把地主的稅給免了,這一下子就免除了大面積田地的稅收,可謂是反其道而行之。

明朝的滅亡與張居正的改革有哪些關係呢?

即使大地主家的孩子不爭氣,考不上功名,地主們也有辦法進行避稅。按照明朝中期地主階級的發展,避稅途徑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和地方官員相互勾結,用權利增長其他農民的田地稅收額度,反正按照張首輔定下的規矩,每年我們縣只要完成業績就可以,誰交都無所謂。

於是農民的稅收額度連年增加,最嚴重的時候甚至達到了30%,是原先的十倍左右。另一種辦法就是直接對佃戶和農民進行剝削,通過各種理由剋扣佃戶的工錢,並用各種手段對農民的土地實施兼併,所產生的利潤就可以輕鬆上稅。

當然只有良心的地主纔會用其中一種手法避稅,大多數地主都是貪婪的,兩種方法左右開工,這就讓明朝的農民越來越活的不像人樣。

農民的慘遭壓迫讓每個家庭的現金流很是吃緊,本來農業就是靠天吃飯的,今年收成好,被地主剝削得只能勉強餬口,留不下餘糧。遇到災年,那就直接破產,除了給政府納的稅自己吃的都不夠。

所以爲了換取白銀,農民們經常迫不得已賤賣自己的糧食。於是明朝的糧價出現了現代經濟學也解釋不清楚的奇怪現象。按理說價格和供求關係相對應,糧食越多越便宜。可是由於地主的壓迫,糧食價格反而越少越便宜,糧價下跌讓農民手中的錢越來越少。

可別忘了,張居正的稅改爲了讓稅收方便,把白銀作爲上稅的唯一標準,這可就要了農民的親命了。不論怎麼努力,日子過的一天比一天慘,越慘就越要賣地餬口,地主地越多農民上的稅就越多,稅上的越多就越慘,就產生了惡性循環。

3.糧食減產就造反,內憂外患大船翻

起初的農民雖然開始被地主階級剝削,但是日子還算過得去。但是地主在完成土地兼併後,就開始越來越需要佃戶,然而佃戶的需求量是有限的,太多了地主也養不起。

於是沒有地的農民大部分就會被地主趕出這片賴以生存的土地,農民也就淪落爲流民。流民天天吃了上頓沒下頓,也沒有工作可以幹,於是只能起義造反。

農民起義被很多歷史學家當成王朝覆滅的標誌,例如東漢末年的黃巾起義和清末的太平天國運動。但是農民起義的核心目的並不是爲了推翻整個封建王朝,他們造反的核心是爲了吃得上飯,有地種。

如果按照上帝視角來看,只要明朝政府把田地從地主手裏搶回來分給農民就可以免除災禍,但是朝廷也想抄地主地家,可惜的是到明朝末年,地主早已和地方官員成爲利益共同體,朝廷的一紙文書到地方那裏就是一堆廢紙。地方官員象徵性的去地主家中要稅,得到的一直是“哭窮”的迴應。

與此同時,女真部落也在多年後得到了統一,根據《清史稿》中記載,在努爾哈赤死後其子皇太極即位,將女真改爲滿洲。自己的政權改爲大清。

滿洲的統一讓皇太極擁有極其強大的軍隊,明朝末年,皇太極率領部隊經常去河北和膠州半島實施搶劫。而明朝的軍隊實際上是由閹黨和東林黨輪流把控。天啓和崇禎皇帝對值得依賴的黨派不同,在遼東防禦的主將最後落到東林黨手中。

讀過兵法的都知道,臨陣換帥實乃大忌,但是明朝的黨爭就是這個情況,根據遼東防守部隊的預算,每年只需要200萬兩白銀就可以足夠守軍一年的全部開支,這對當初對朝廷卻成爲了天文數字。

如果說錢去哪裏了,那可能都在朝野官員兜裏,但是貪歸貪,地方稅收也開始越來越奇怪。地方的額度是固定的,遼東戰事沒有進展,只能連年增加定收額度,而大地主不交稅,加上災年和大批的流民遠走他鄉。

真正情況是隻有二十分之一的土地在承擔全國的稅收,這就非常可怕了,農民的稅收達到了70%,種的糧食幾乎全給了朝廷,所以除了流民。農民也要造反。

明朝的滅亡與張居正的改革有哪些關係呢? 第2張

在明朝末年,農民起義在全國各地陸續發生。其中最嚴重的就是陝西地區,值得注意的是,當時的明朝正處於地球的小冰河期,氣溫非常低,而陝西地區正好是400毫米降水線的邊緣地帶,小冰河期來臨時就會讓陝西的土地連年乾旱,所以在諸多農民起義中,陝西的起義最爲嚴重,當地縣令被斬首示衆,地主階級四散而逃。

這一切的內亂換做朝廷的一句話——鎮壓。本來打倒地主就沒事了,朝廷軍的鎮壓讓農民軍不能放下刀劍拿起鋤頭,只能繼續和明朝政府對着幹。階級矛盾逐漸變成國家矛盾,從此一發不可收拾。

4.憶當年洪武神勇,怎奈何崇禎沒落

李自成打入北京後,開始對北京的大小家族展開全面的抄家活動。共計抄出了7000萬兩白銀。如果崇禎能把身邊的北京官都抄一下,就能補充遼東軍費將近30年,這也是明朝末年的一大悲劇。

雖然張居正爲明朝鞠躬盡瘁,但不得不說張居正的稅改實在是過於前衛。新稅制雖然解決了傳統稅收的諸多問題,但是歸根結底無非是飲鴆止渴。新稅制的根本缺點有兩個,第一層是沒有看清地主與農民是兩個階級,如果讓地主多繳稅,農民適當減稅,直到明朝末年也不可能造成大規模的地主土地兼併。

但這也是封建王朝的侷限性,地主階級的醜惡是看不出來的。第二層是貨幣納稅,這對於古代來說還是不太可能的事情,百姓沒有將商品兌換成貨幣 公平渠道,只能按照地方的短期供需進行決策,這樣雖然方便了朝廷,卻苦了廣大農民。也許封建制度早晚要因爲稅而亡,只不過是時間的問題,而張居正只不過是加快了封建王朝覆滅的時間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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