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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經學家孔穎達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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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369年前的今天,0648年10月10日 (農曆九月十八),唐朝經學家孔穎達去世。

唐朝經學家孔穎達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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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穎達(公元574—648年10月10日(距今已1369多年)),字仲達,冀州衡水(今河北省冀縣)人,孔安之子,孔子三十二代孫。是隋唐之際的著名經學家和教育家。

他自幼學習勤奮,很有才智。“八歲就學,誦記日千餘言……及長,明服氏春秋傳,鄭氏尚書、詩、禮記、王氏易,善屬文,通步歷。”(《新唐書·儒學上·孔穎達傳》)曾師從於當時著名經學家劉焯,學成之後,便居家興辦私學,以教書爲業。隋煬帝大業初年,“舉明經高第”,授河內郡(今河南新陽)博士,後又被任命爲太學助教。隋末,煬帝曾召天下儒官集於東都,詔國子祕書學士與論議,穎達爲冠。其時年最少,老師宿儒恥出其下,陰遣客刺之,匿楊玄感家得免。補太學助教。入唐後,太宗平王世充,引爲秦府文學館學士,唐高祖武德九年(公元626年),授國子博士。唐太宗貞觀六年(公元632年),擢升國子司業。歲餘,迂太子右庶士,乃兼國子司業。與諸儒議歷及明堂,皆從穎達之說,又與魏徵撰《隋史》。十一年(公元637年)又與朝賢修訂《五禮》,所有滯疑鹹諮決之。貞觀十二年(公元638年),升爲國子祭酒,仍侍講東宮。貞觀十七年(公元643年),因年老辭官。貞觀二十二年(公元648年),病逝,終年七十四歲。

孔穎達一生主要從事學術研究和經學教育,將畢生的精力都獻給了隋唐時期的文教事業。從鄉村儒師、河內郡博士、太學助教、文學館學士、國子博士、國子司業,一直到國子祭酒,他經歷了從一般學者、教師到教育家、教育界主要行政長官的所有主要階梯,是中國歷史上少有的教育實踐家。在學術研究方面,孔穎達重點在經學方面,也旁及史學、天文曆法學及文學等,是個博學的大家。在講經中,孔穎達又以《禮》、《春秋》和《易》的研究爲主,兼及其他各經,在學術界有着較高的水平和聲望。

唐太宗李世民對孔穎達十分器重,他適應政治統一的要求,認爲儒學多門,章句繁雜,訓解不一,應對經文有統一的解釋。於是貞觀二年(公元628年)命孔穎達與顏師古、司馬才章、王恭、王琰等諸儒撰定《五經》義訓。貞觀十五年(公元641年),《五經義訓》撰成,合一百八十卷,命名爲《五經正義》。唐太宗對孔穎達這一工作十分讚賞,曾詔曰:“卿等博綜古今,義理該洽,考前儒之異說,符聖人之幽旨,實爲不朽。”(《舊唐書·孔穎達傳》)

關於《禮》,他說:“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禮不定者:上謂公卿大夫,下謂士也。君父南面,臣子北面,公卿大夫列位於上,士則列位於下。兄前弟後,唯禮能定也。”(《禮記正義·曲禮上第一》)因此,他說:“禮者體也,履也,……順之則宗祐固、社稷寧、君臣序、朝廷正;逆之則紀綱廢、政教煩、陰陽錯於人,人神怨於下。故曰:人之所生禮爲大也。非禮無以事天地之神,辯君臣長幼之位,是禮之時義大矣哉。”(《禮記正義·序》)就是說,學習《禮》的意義與作用,在於固宗祐、寧社稷、序君臣、正朝廷,維持現存秩序和政治安定。這是對孔子“不學禮,無以立”的思想的繼承和發揮。他還認爲,《禮》有“化性”的作用。他說:“人生而靜,天之性也。感物而動,性之慾也。喜怒哀樂之志,於是乎生;動靜愛戀之心,於是乎在。精粹者雖復凝然不動,浮燥者實亦無所不爲。是以古先聖王鑑其若此,欲保之以正直,納之於德義,猶襄陵之侵修堤防以制之,覂駕之馬設銜策以驅之。”(《周禮正義·序》)在他看來,人生來的天性本是靜的,接觸外界事物後產生了動的念頭,即產生了“喜怒哀樂”等情感,從而做出動靜愛惡的選擇。“精粹者雖復凝然不動”,而“浮躁者”卻“無所不爲”了。因此,爲了訓化人性,節制情慾,使之變好而不變壞,就不能不借助教育作爲“堤坊”和“銜策”的手段,而“禮”就正是起這種作用的。在這裏,他同董仲舒一樣,從人性情慾的角度說明教育對人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他認爲“中人之性可上可下”,這顯然是儒家傳統的人性觀。但孔穎達“人生而靜,天之性也”的思想,是明顯接受了玄學和佛學影響的。這是時代思潮特點的必然反映。

孔穎達對《禮》中蘊含的教學方法也給予了充分的發揮。他十分重視《學記》關於教學中的啓發誘導和因材施教的理論。他說:“使人曉解之法,但廣開道示語學理而已。若人苟不知曉,亦不偪急牽令速曉也。……師當隨才而與之,使學者不甚推抑其義而教之。……但爲學者開發大義頭角而已,亦不事事使之通達也。”(《禮記正義·學記第十八》)之所以要啓發誘導,是因爲“但開發義理而不通達,使學者用意念,所得必深”(同上),可以培養學生的思維能力。之所以要因材施教,是因爲“力不能向,然後語之,語之而不知,雖舍之可也”,即教學不可能按主觀意志行事,要從學生的實際出發。如果不按學生的接受能力,“務欲前進,誦習使多”,“進而不顧其他”,只能使學生負擔過重,那是失敗的教學方法。因此,他主張,既要使學生“學而時習之”,又要使學生有“退息”的機會。他說:“教學之道,當以時習之”,又必須使“學者疲倦而暫休息”(同上)。這種“習”、“息”結合的主張,是符合學習規律的,是可取的。

此外,孔穎達主張教與學都要在鑽研和精通“經義”上下功夫,反對死記硬背的教學。首先做教師的必須鑽研和精通“經義”,這是教學成敗的關鍵。他曾批評有的教師“不曉經義,但詐吟長詠以視篇簡而已”(同上)。只是叫學生“誦文而已”,沒有把經典的真正道德教給學生,沒有引導學生了解經典的本文,這樣的教師是不合格的。他還批評有的教師“既自不曉義理,而外不肯默然,故假作問難……若已有解之然也”(同上)。這樣的教師更是根本失去了做教師應盡的職責,是自欺欺人。

關於《易》,他說:“夫易者,象也;爻者效也。聖人有以仰視觀察,象天地而育羣品……若用之以順,則兩儀序而百物和;若行之以逆,則六位傾而五行亂。”(《周易正義·序》)就是說,學習《易》的意義與作用,在於使君臣、父子、夫婦各守本分,從而“五常之教”便可得以維護。

他通過《易》的闡釋,論述了“教化其民”的思想,證明了“三綱五常”的永恆合理性。

孔穎達所謂“教化其民”,即是加強政治倫理道德的宣傳和教育,以維護等級制度。他認爲尊卑、上下的等級關係是不可逾越的,更是不能搞亂的。他說:“天尊在上,澤卑處下。君子法此履卦之象,以分辨上下,尊卑以定,正民之志,意使尊卑有序也。”(《周易正義》卷二)又說:“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者,欲明坤道處卑,待唱乃和。故歷言此三事,皆卑應於尊,下順於上也。”(《周易正義》卷一)“若卑不處卑,謂地在上,高不處高,謂天在下。上下既亂,則萬物貴賤則不得其位矣。”(《周易正義·繫辭上第七》)在這裏,他把上下尊卑的等級關係說成是自然之理,因此它是合理的,是任何人都不能違背的。

孔穎達還用《易》的“天即自然”的觀點,論證“三綱五常”是天經地義的。他說:“男女正,天地之大義也者,因王位之言廣明家人之義,乃道均二義,非惟人事而已。家人即女正於內,男正於外,二義則天尊在上,地卑在下,同於男正位,故曰天地之大義也。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者,上明義均天地,此又言道齊邦國。父母一家之主,家人尊事同於國有嚴君,故曰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既家有嚴君,即入不失父道,乃至婦不失婦道,尊卑有序,上下不失而後爲家道之正。”(《周易正義》卷四)在這裏,他把“家人之義”與“天地之義”撮合在一起,闡明家庭的尊卑上下的關係是出於“自然”之理,而這種尊卑上下的關係更可以擴大到社會國家。每個人都要正位,使君不失君道,臣不失臣道,父不失父道,子不失子道,夫不失夫道,婦不失婦道。這樣便可以身修、家齊、國治、天下平矣。由此可見,孔穎達所謂“自然”之理,並非自然界的客觀規律,而是社會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他給“三綱五常”罩上一件“自然”的外衣,從而證明它是合理的,是不可違背的人間“正道”。他所謂的“王化”或“教化其民”,實質是通過教育的手段,維護與鞏固統治秩序。

關於《春秋》,他說:“夫春秋者,紀人君動作之務,是史所職之書。……失則貶其惡,得則褒其善,此春秋之大旨,爲皇王之明鑑也。……一字所嘉,有同華兗之贈;一言所黜,無異肖斧之誅。所謂不怒而人威,不賞而人勸,實求也而作則,歷百王而不朽者也。”(《春秋正義·序》)就是說,《春秋》是政治評價的典範,是永恆的政治價值觀。學習《春秋》的意義與作用,在於褒善貶惡,爲統治者所鑑戒。

總之,孔穎達概述了《詩》、《書》、《禮》、《易》、《春秋》五經的基本內容,並論述了學習它們的重要意義與作用。他所強調的教學內容仍是儒家的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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