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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監督體系中都察院、六科給事中、監察御史管轄的範圍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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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監督體系十分完善,而且顯得十分複雜,都察院、給事中、監察御史等官職乍一看好像管轄的範圍都差不多,有些難以分清彼此的權責,他們都是起到一個監察的作用,究竟有何區別呢?下面就以財政的監察爲例來向大家展示他們之間的區別,財政因爲是利益所在,所以對其的監管肯定是非常嚴格的,因此以此爲例。

明朝監督體系中都察院、六科給事中、監察御史管轄的範圍有什麼不同

明朝都察院的最高官員是都御史,下設副都御史和僉都御史等官職,都御史官職是比較高的,可以與六部尚書同起同坐,不僅可以監督官員的財政狀況,而且如果官員陷入了什麼經濟違法行爲,都御史也有較大的權限插手其中。在發生比較重大的經濟案件時,都御史可以會同刑部、大理寺的官員進行議決,其建議也佔相當重的分量。

都察院中,還有十三道監察御史,如果說都御史等正官是坐堂官的話,這些監察御史就要到全國各地去跑了。明朝將全國按照省份劃爲十三道,每省派遣官員進行考察。監察御史和都御史一樣,也有監察官員的職責,無論是京官還是地方官,監察御史都可以監督、察舉,不過他們並沒有直接審查的權限,只是通過奏摺或面陳的方式上報給朝廷。除此之外,他們還要監管光祿寺的錢糧出納賬簿,檢查是否有侵吞的現象,最後,監察御史還可以參與官員經濟政策的審覈。這些是監察御史對中央的監管。

明朝監督體系中都察院、六科給事中、監察御史管轄的範圍有什麼不同 第2張

十三道監察御史由中央派往地方,又可以分爲專差和按差。所謂專差就是專門針對地方的財政情況進行監督,按差就是指代替天子監督財政政策的實施情況。不要小看了財政監督,雖然只有一項,其實十分瑣碎與繁雜,包括鹽、茶、馬政、漕運、關稅、屯田等。與之相比,按差又被稱爲巡按御史,其出巡時間不等,除了考察財政之外,還負責監察彈劾當地官員。如果發現當地官員有貪污受賄的行爲,就可以立即上奏報告中央。雖然巡按御史不是長久任職的官,但是權限過重,當地官員也不敢輕忽。

明朝監督體系中都察院、六科給事中、監察御史管轄的範圍有什麼不同 第3張

所謂六科給事中是指在六個部門下,也就是“吏、戶、禮、兵、刑、工”下各設一個給事中部門,各部門設置的人數不等,通常在十人以內。這些人不對任何部門負責,只對皇帝負責,給事中除了對滿朝文武百官都有監察和彈劾的權力之外,還有參政議政的權力,也是給事中與御史的最大區別。因爲設在六部之下,因此六部涉及的範疇給事中也有權限管理,例如戶部的給事中可以對當季錢糧的徵收情況進行考察,因爲這是作爲官員政績的一部分,工科給事中要對各式衙門建築的費用進行評估和查覈。給事中對中央部分的財政監管主要就這兩個部門,其他部門也或多或少管一些,但不如這兩個部門權限重。

明朝監督體系中都察院、六科給事中、監察御史管轄的範圍有什麼不同 第4張

由此可見,都察院、十三道監察御史以及六科給事中雖然都具有財政監督職能,但是去各有側重。都察院範圍最廣,負責糾察全國官員,十三道監察御史是都察院內官員,對都察院負責。都察院主官在中央,主要負責中央,最高長官都御史官職較高,有審案的權限,下屬的十三道監察御史官職很低,但在地方職權卻很大,主要通過奏摺向皇上報告違法亂紀以及經濟犯罪行爲。六科給事中設在六部之下,對皇帝直接負責,對於六科起到一個直接監管的作用,在經濟方面戶部與工部的權限比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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