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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語“董狐之筆”是什麼意思?“董狐之筆”出自於哪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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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語“董狐之筆”是什麼意思?“董狐之筆”出自於哪裏?這是很多讀者都比較關心的問題,接下來小編就和各位讀者一起來了解,給大家一個參考。

【董狐之筆】故事的主人公:

董狐,春秋晉國太史,亦稱史狐。周太史辛有的後裔,因董督典籍,故姓董氏。

【董狐之筆】是什麼意思?

後人對那些公正不偏,不因爲各人的好惡或利害關係,而捏造不實言論的人的稱呼。

【董狐之筆】出自哪裏?

《左傳·宣公二年》載:趙穿殺晉靈公,身爲正卿的趙盾沒有管,董狐認爲趙盾應負責任,便在史策上記載說趙盾弒其君。爲趙盾所殺。後孔子稱讚說:“董狐,古之良史也,書法不隱。”

【董狐之筆】詞語辨析:

【董狐之筆讀音】:dǒng hú zhī bǐ

【董狐之筆用法】:偏正式;作賓語、定語

【董狐之筆】典故:

成語“董狐之筆”是什麼意思?“董狐之筆”出自於哪裏?

董狐,春秋晉國太史,亦稱史狐。周大史辛有的後裔,因董督典籍,故姓董氏。據說今翼城縣東50裏的良狐村,即其故里。董狐秉筆直書的事蹟,實開我國史學直筆傳統的先河。

《左傳》宣公二年記載,晉靈公夷皋聚斂民財,殘害臣民,舉國上下爲之不安。作爲正卿的執政大臣趙盾,多次苦心勸諫,靈公非但不改,反而肆意殘害。他先派人刺殺,未遂,又於宴會上伏甲兵襲殺,未果。趙盾被逼無奈,只好出逃。當逃到晉國邊境時,聽說靈公已被其族弟趙穿帶兵殺死,幹是返回晉都,繼續執政。

董狐以“趙盾弒其君”記載此事,並宣示於朝臣,以示筆伐。趙盾辯解,說是趙穿所殺,不是他的罪。董狐申明理由說:“子爲正卿,亡不越境,反不討賊,非子而誰?”意思是他做爲執政大臣,在逃亡未過國境時,原有的君臣之義就沒有斷絕,回到朝中,就應當組織人馬討伐亂臣,不討伐就未盡到職責,因此“弒君”之名應由他承當,這是按寫史之“書法”決定的。

成語“董狐之筆”是什麼意思?“董狐之筆”出自於哪裏? 第2張

當時的史官與後世大有不同,他們既典史策,又充祕書,即協助君臣執行治國的法令條文。傳宣王命,記功司過是他們的具體職責,兼有治史和治政的雙重任務,實際就是具有褒貶臧否大權的文職大臣。當時記事的“書法”依禮制定,禮的核心在於維護君臣大義,趙盾不討伐弒君亂臣,失了君臣大義,故董狐定之以弒君之罪。對此,孔子大加讚揚,稱董狐爲“書法不隱”的“古之良史”,後世據以稱之爲“良狐”,以表褒美之意。這是因爲在禮崩樂壞的春秋時期,權臣掌握國命,有着生殺予奪的大權,以禮義爲違合的書法原則,早已失去了它的威嚴,堅持這一原則,並非都能受到讚揚,而往往會招來殺身之禍。齊國太史就因寫了權臣崔抒的“弒君”之罪,結果弟兄二人接連被殺。董狐之直筆,自然也是冒着風險的,因此,孔子讚揚他,後人褒美他,正是表彰其堅持原則的剛直精神。這種精神已爲後世正直史官堅持不懈地繼承下來,成爲我國史德傳統中最爲高尚的道德情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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