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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公孙丑章句下·第五节,原文、译文及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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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儒家经典著作,由战国中期孟子和他的弟子万章、公孙丑等人所著,与《大学》《中庸》《论语》合称“四书”,也是四书中篇幅最长,部头最终的一本,直到清末时期都是科举必考内容。《孟子》共七篇,记录了孟子与其他各家思想的争辩、对弟子的言传身教、游说诸侯等内容,其学说处罚点为性善论,护长德治。

孟子·公孙丑章句下·第五节

【原文】

孟子谓蚳蛙1曰:“子之辞灵丘2而请士师,似也,为其可以言也。今既数月矣,未可以言与?”谏于王而不用,致3为臣而去。齐人曰:“所以为则善矣;所以自为,则吾不知也。”

公都子4以告。曰:“吾闻之也:有官守者,不得其职则去;有言责者,不得其言则去。我无官守,我无言责也,则吾进退岂不绰绰5然有余裕哉?”

《孟子》:公孙丑章句下·第五节,原文、译文及注释

【译文】

孟子对蚳鼃说:“你辞去灵丘邑长官,要去做治狱官,好像是对的,因为可以向王进言。现在,已经好几个月了,你还不能向王进言吗?”蚳鼃向王进谏不被采纳,因此辞职而去。齐国有人说:“孟子替蚳鼃打主意打得不错;但是他如何替自己打主意,那我还不知道。”

公都子把这话转告孟子。孟子说:“我听说过这样的话:有官职的,不能尽其职责,便应该离去;有进言责任的,进谏不被采纳,也应该离去。我既无官职,又无言责,那么我是留下还是离去,不是有很大的回旋余地吗?”

《孟子》:公孙丑章句下·第五节,原文、译文及注释 第2张

【注释】

(1)蚳鼃:齐大夫;蚳,音chí。

(2)灵丘:齐国边境邑名。

(3)致:放弃。

(4)公都子:孟子弟子。

(5)绰绰:宽松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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