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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末日狂歡的同性婚禮 比現代還前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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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常常希望瞭解古人的生活狀態。不過,當人們在五千年的歷史畫卷中徜徉時,偶爾也會發現一些與今人大相徑庭的風俗習慣,比如“明朝的某些事”。在幾百年前的明朝,兩個男子是可以拜堂成親的,那時候人們稱這種關係爲“契兄弟”或“契父子”。  

明朝末日狂歡的同性婚禮 比現代還前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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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風盛行的明代

明代以及後來的清代都是男風較爲盛行的時期。明代的文人胡應麟曾寫道:“左攜安陵右龍陽,美人翠袖嬌紅妝。” 將男色與女色提到了同等的位置。 (這裏的“安陵”和“龍陽”都是戰國時期著名的男寵,後世便以他們的名字指代男同性戀。)

在這一種類似於末世狂歡一般的頹廢情緒的影響下,上自王公貴族,下到市井平民,各階層中都存在狂熱追求男色的人。在那個時期,男性是允許結婚的,人們習慣稱之爲“契兄弟”。“契兄弟”的來源  

明朝末日狂歡的同性婚禮 比現代還前衛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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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男風盛行的大環境中,出現很多真心真意要共度一生的同性戀人是十分正常的。於是便出現了所謂的“契約關係”。

明代文史大家沈德符認爲,這種習俗來源於海寇。古代由於迷信的緣故,人們認爲航船時不能帶婦人在船上,否則船就會沉沒。但是,船員依然需要解決他們的正常需求,所以便用貌美的男寵來代替女人。當時的船長就被稱爲契父。另外也有人認爲,閩南地區出現男男婚姻是由於性別比例嚴重失調,很多男人無法娶妻。

契兄弟的婚禮,是否也如同男女之間的婚嫁一樣,有諸多流程、各種講究呢?答案是肯定的。明末清初的大才子李漁在《無聲戲》的《男孟母教合三遷》中就爲我們介紹了一下當時閩南地區契兄弟的婚禮狀況:男子之間的“婚嫁”與男女之間的婚嫁一樣,提親、聘禮和酒席等,也就是所謂的“三媒六聘”,一樣都不能少,無論是男女婚姻還是男男婚姻,全都講究“明媒正娶”。而且,如果契弟是頭婚,而非二婚,那麼契兄一方送的聘禮就要重一些!

明朝末日狂歡的同性婚禮 比現代還前衛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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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俗的沒落

晚清時期,國門被西方的堅船利炮打開,玩弄戲子雖然仍然是士人們娛樂的主要內容,但此時國勢與政局發生鉅變,演員們的地位也隨着社會的發展得到了提高。更重要的是,對同性戀持極端憎惡態度的西方傳統性愛觀念的傳入,使得新時期的士人逐漸對於男男關係感到厭倦、反感甚至引以爲恥。在這種氛圍之下,“契兄弟”這種類婚姻形式也逐漸淡出了人們的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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