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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官員服飾講究多 何時更換由朝廷統一命令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1.5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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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我國古代官員服飾以繁瑣嚴格著稱,清代尤甚。官服的式樣、色彩、質料、飾物等細節,都有明確要求。

穿衣戴帽,各有所好。但作爲朝廷命官,特別是經常出入宮廷的京官,如何穿戴卻馬虎不得。

我國古代官員服飾以繁瑣嚴格著稱,清代尤甚。官服的式樣、色彩、質料、飾物等細節,都有明確要求。

比如官帽,按季節要求,可分爲暖帽、涼帽兩種。從功能上分,則又有朝冠、吉服冠、常服冠、行冠、雨冠等區別。因品級不同,帽子形制、顏色及帽頂質料都有嚴格區別,絕不可越級僭用。

至於官服,按出席場合可分爲朝服和吉服。按季節,可分冬夏兩種。按功用,又分爲日常服和出行服。因官品之不同,官服用色、補子圖案都有區分。《大清會典》甚至將高級官員朝服外面的端罩按質地、皮色及其裏、帶的顏色,分爲八個等級,以此區別官員身份地位的高低。

清朝官員服飾講究多 何時更換由朝廷統一命令

官服的面料多較貴重,比如黑狐、紫貂、青狐、貂皮、猞猁猻皮、紅豹皮、黃狐皮等。官帽上的頂珠,亦以貴重材料製作,如一品爲紅寶石,二品爲珊瑚,三品爲藍寶石,四品爲青金石,五品爲水晶,六品爲硨磲,七品爲素金,八品爲陰文鏤花金,九品爲陽文鏤花金。

清代官服皆須官員自行購置,甚至皇帝賞賜之物有些亦如此。比如皇帝常賞賜官員花翎以示獎勵,可這種賞賜多數時候只是賜予其資格,花翎需要官員自行購置,其價格因眼數不同從數十兩到數百兩銀子不等。賞穿之黃馬褂,有些情況下也要受賞者自行置辦。

官服不但種類多,更替也十分頻繁。因爲哪天穿什麼衣服,不由官員自己選擇,而是朝廷統一命令。光緒六年,任戶部侍郎的王文韶入值軍機,頻頻出入宮中。他在日記中詳盡記載了一年更換服飾的次數:前三個月入宮,換了十一套衣服,平均不到九天就要換一次。由貂冠、貂褂直換到葛絲冠、葛紗袍,再由葛紗直換到貂褂,這就是清代官服皮(大毛、小毛)、棉、夾、單、紗,周而復始的一年的更替。

所以爲官之初,購置官服,對很多官員來說是個極爲沉重的負擔。缺乏經濟實力的京官不得不長年借用官服,“戊戌六君子”之一的劉光第清貧,光緒年升官後,因“隔數日須往頤和園住班……又要添皮衣,非狐皮不行;且定要貂褂”,一下子“用度頓添,異常艱窘”,甚至連城外的房子都租不起了。更有甚者,乾隆朝的大臣錢南園,據說因冬日在軍機處值日無衣,竟至冷病而死。

曾國藩素以儉樸聞名。晚年他在家書中說自己“忝爲將相,而所有衣服不值三百金”,多次要求子女“衣服不可多制,尤不宜大鑲大緣,過於絢爛”。由此引出後世的種種渲染,比如說他最好的衣服是一件天青緞馬褂,只在新年和重大慶典時纔拿出來用,平素便放在衣櫥裏,因此用了三十年依然如新衣云云。

其實翰林經常需要出入宮廷,衣服必須體面,方符國家體制。曾國藩爲人固然節儉,但是在官派威儀上卻絕不敢含糊。連曾國藩的夫人和孩子,基於社交需要衣着也相當體面。

道光二十九年,曾國藩在寫給弟弟們的信中說:“我仕宦十餘年,現在京寓所有惟書籍、衣服二者。衣服則當差者必不可少,書籍則我生平嗜好在此,是以二物略多。將來我罷官歸家,我夫妻所有之衣服,則與五兄弟拈鬮均分。”

確實,入都爲官後,曾國藩個人財物中,最值錢者就是衣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