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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已經開始有版權意識,官方出面保護版權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1.8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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衆所周知由於活字印刷術,宋代的印刷業迅速崛起,形成了一個繁華的書籍市場,與此同時,宋朝已經開始有版權意識,官方出面保護版權。

書籍出版商爲了獲得最大化的盈利,往往未經原書作者的同意就私自刊印。在當時越是受歡迎的名家大腕,越容易被盜版,比如說蘇軾

盜版現象的泛濫,讓宋人產生了強烈的打擊盜版意識。清代有一個叫葉德輝的大藏書家說:翻版有例禁,始於宋人。

盜版現象促使知識產權意識萌芽

宋朝已經開始有版權意識,官方出面保護版權

古代文人們從小飽讀詩書,好多人都是窮盡一生著書立說,希望自己的成就能夠流傳後人。李時珍寫本草綱目,正式編寫的時間就達27年,這還不包括前期的框架構思、資料收集所用的時間。因此,古代文人尤其重視自己的創作成果。

蘇軾曾在《蘇軾集》中說,那些書商爲了賺錢,喜歡刊印自己的文章,蘇軾恨不得把那些未經授權的雕版毀掉。

朱熹也是被“重點關照”的對象。朱熹的著作《論孟精義》剛剛問世,就被浙江的書商非法印刷出版,朱熹馬上請人將盜版書籍追回銷燬,但是苦於好多已經流傳於世。

朱熹對此事非常苦惱,後來爲了對付盜版,朱熹自己開辦了一個書坊,專門來出版自己和友人的作品。

出版商聲明版權,開闢了知識產權保護的民間自覺

受到盜版書籍的影響,宋代的出版商開始在印刷書籍的時候,專門印上一頁內容,當時叫做“牌記”。牌記的主要內容有出版人、刻書人、出版日期、版權信息等,已經和現在的版權頁內容基本一樣。

南宋時,眉山程氏刻印的《東都事略》一書,在目錄的後面專門寫着:眉山程舍人宅刊行,已申上司,不得覆板。這句話的意思是書是眉山的程氏刊印的,已經報備官府,不準擅自盜版。和我們現在所看到的“版權所有,翻印必究”是差不多的意思。

政府出面保護版權,開創了知識產權保護的官方渠道

宋代時設有國子監這樣一個部門,這個部門還兼顧管轄全國的書籍印刷,書籍的出版人和作者都可以向國子監申請官方的版權保護令。

在南宋淳祐年間,出版商羅樾想出版段昌武編的《叢桂毛詩集解》。得到作者授權後,爲了防止書籍被別人盜版翻印,羅樾向國子監遞交了版權保護申請。

宋朝已經開始有版權意識,官方出面保護版權 第2張

國子監經過覈實後,給羅樾發放了版權保護令。同時,國子監向印刷業最發達的兩浙路、福建路運思發了通知,要求這兩地嚴格約束當地書坊,如果有不遵守違反的人,要將雕版追回銷燬,並且對當事人進行處罰。

朱熹有個侄子叫祝穆,他編了一本書很有名叫《方輿勝覽》。祝穆家裏祖上就是從事出版業的,他向國子監申請了版權保護令。他在書籍的自序後面附上版權保護令,警告盜版商販,如果發現書坊翻印盜版,將告知官府,官府將出面懲罰。

結語

從宋朝對書籍版權的保護,可以看到版權意識的覺醒,也可以說是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的萌芽。

十八世紀初,英國頒佈了《安娜法令》,一直以來都被認爲是世界上第一部版權法。

宋朝的版權保護行動和意識,要比英國早數百年,可以說中國的版權意識要早得多。但是因爲宋朝時的版權保護沒有一部成文的法令,所以沒有被世界所認可。

雖然宋朝沒能拿到這個第一,但是中華民族的文化發展和進化能力是有目共睹的,這足以讓我們每一箇中華兒女都感到無比驕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