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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陳修對大明王朝職官制度的制定做出了哪些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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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陳修對大明王朝職官制度的制定做出了哪些貢獻?這是很多讀者都比較關心的問題,接下來本站小編就和各位讀者一起來了解,給大家一個參考。

陳修是明朝初年的一個知名文臣,出生在江西上饒,他在天下還沒太平的時候,就跟着太祖皇帝朱元璋一起南征北戰。跟着大部隊參與了平定浙東地區的若干戰役,因功被授予了理官。

所謂的理官就是負責治獄的官員,陳修自上任之後,詳細地考察歷朝歷代關於刑事方面的律令,以寬厚爲本,在治獄的時候儘量不要對別人動用重刑,對於元朝末年所遺留下來的各種弊病,也悉數將其給更改了。

後來,陳修被擢升爲兵部郎中,不久又被遷爲濟南知府。當時天下還剛剛平定不久,民生凋敝,百廢待興,而且在濟南,由於靠近邊疆,很多田地都被徵去屯田練兵,老百姓的生活就明顯更加難受了。

陳修到了濟南當知府後,撫治有方,使得屯兵和平民之間彼此相安無事,很多先前因爲戰亂而逃亡的人也得以跑回來重新安居樂業。整體的政績做得很不錯。

歷史上陳修對大明王朝職官制度的制定做出了哪些貢獻?

到了洪武四年的時候,陳修被拜爲了吏部尚書。明朝的六部早在洪武元年的時候,就開始建立了,其中第一個吏部尚書就是鎮江人滕毅,他輔助朝廷諸省和御史臺,一起裁定銓除考課諸法,也就是所明代早起官員的選拔和考覈等諸多相關的法律制度都是交由滕毅來協助制定的,對於明朝一整個職官制度,都有較爲明顯的貢獻。

等到陳修頂替滕毅當上吏部尚書的時候,他和時任吏部侍郎李仁一起詳細考察舊典,並更具當前的實際情況,做出相應的改變,凡庶司黜陟及課功覈實之法,都經過臣修的手,進行精心的籌劃設定,使得整個明初的官員選拔考察等相關制度都變得整然有序起來。等到這些制度差不多設定完成之後,陳修便於不久後直接病死了。

明朝的六部在最初的時候隸屬於中書省門下,手中的權力沒有那麼大,他們的日常行動大都得聽從丞相來進行統籌指揮。無論是滕毅,還是陳修,又或者是詹同、吳琳、趙好德等等,在吏部工作期間都可以算作上是一代賢才。但由於受到丞相的制衡,其所作出的貢獻其實也是比較有限的。

直到洪武十三年,胡惟庸案爆發,朝廷罷除丞相,權分六部,才使得六部的權力得到了大大的提高,有了較大自主做事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