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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部侍郎 吏部尚書是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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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部,是古代的一種官署名稱。

簡介

東漢始置吏曹,改自尚書常侍曹,魏晉以後稱吏部。隋唐、五代,列爲尚書省六部之首,長官稱爲吏部尚書(號稱“天官”)。“吏”指文職官員,多是“官吏”齊稱,相當於現代的文職公務員。

部下設吏部司、司封司、司勳司、考功司,掌管天下文官的任免、考課、升降、勳封、調動等事務。唐朝前期主持科舉考試,開元二十四年(736年)將主試權轉禮部管轄。唐朝中期,尚書省職權爲諸使職侵奪,本部對於官員的任免權力日漸削弱。長官稱吏部尚書,置吏部侍郎二人。一度曾改稱司列、天官、文部,旋復舊。後代相沿不改。唯宋代使職盛行,吏部職務爲審官院、東西銓所掌,吏部尚書亦不治本部事。

受中國文化影響,朝鮮半島的高麗王朝設有吏部,其首長爲吏部尚書。朝鮮王朝時期,改稱吏曹,首長改稱吏曹判書。越南古代設有吏部的機構。

吏部侍郎 吏部尚書是幾品

  吏部

歷史沿革

漢朝

東漢始於尚書檯置吏曹,掌選舉祠祀事,後改名選部,專掌官吏的任免考選,三國魏改名吏部,職掌文職官吏任免考選,兼典法制,隸尚書檯,設尚書爲長官,武官選舉歸中護軍;或說領吏部、考功、定課、比部等郎曹。兩晉沿置,所領郎曹或有增減,兼掌武官選舉。南朝定製,置爲尚書省六曹之一,設尚書,領吏部、刪定、三公、比部四郎曹。

魏晉

自魏、晉至南北朝,居尚書列曹之首,其職極重,其官品秩常比他曹爲高,宋孝武帝大明二年,因不欲威權在下,增尚書爲二員以削弱其權任,尋復置一員。北魏前期或稱選部,孝文帝改制後定置爲尚書省六曹之一,或說領吏部、考功、南北主客四曹。北齊領吏部、考功、主爵三郎曹,掌文武官吏任免考選封爵之政,法制改歸都官曹。麴氏高昌國置爲八部之首,設長史、司馬爲正副長官。歷朝又每以大臣參掌選事分其權任,重大任命須與衆執政大臣參議,由皇帝、宰相裁定。

 唐朝

隋、唐、五代爲尚書省六部之首,掌全國文職官員銓選、勳封、考課之政。隋初設尚書爲長官,領吏部、司封、司勳、考功等署;煬帝大業三年增設侍郎一員爲次官。唐增侍郎爲二員,諸司各設郎中、員外郎、主事等員。高宗龍朔二年改名司列,咸亨元年復舊;武則天光宅元年改名天官,中宗神龍元年復舊;玄宗天寶十一載改名文部,肅宗至德二載復舊。唐前期兼管貢舉,玄宗開元二十四年始移其事歸禮部。

 宋朝

神宗元豐(1078—1085)改制後,始掌管全國文武官吏銓選爵勳考課之政令,置尚書一員、侍郎二員;改審官東、西院爲尚書左、右選,由尚書主持,管理較高級的文武官吏;改流內銓、三班院爲侍郎左、右選,由侍郎主持,管理較低級的文武官吏,合稱吏部四選,各置郎中、員外郎,分掌銓選之政。高級文官須由中書省敕授,高級武官須由樞密院宣授。領吏部、司封、司勳、考功四司,各置郎中、員外郎,分掌爵勳考課之政,吏部司兼佐部務;官告院掌官吏任命文書,置主管官等員。遼朝爲南面官署,無實際職掌。

明朝

明太祖洪武十三年(1380年)罷中書省後,六部直隸皇帝,分掌政務,吏部掌全國文官銓選、考課、爵勳之政,武官歸兵部。除內閣大學士、吏部尚書由廷推或奉特旨外,內外百官皆由吏部會同其他高級官員推選或自行推選。設尚書一員,左、右侍郎各一員。初領總部、司勳、考功三屬部,洪武十三年增司封部,二十二年改總部爲選部,二十九年定置文選、驗封、稽勳、考功四清吏司及司務廳。建文(1399—1402)中一度增置左、右侍中居尚書下、侍郎上,去諸司清吏字,成祖即位後復舊。永樂(1403—1424)中,六部遷北京。

 清朝

清朝天聰五年(1631年)始置,以貝勒管理部務,設滿、蒙、漢承政、參政、啓心郎等官。崇德三年(1638)分參政爲左、右,增理事官、副理事官、額哲庫等官。順治元年(1644)停貝勒掌部務,改承政爲尚書,參政爲侍郎,理事官爲郎中,副理事官爲員外郎,額哲庫爲主事,八年復以親王、郡王兼攝部務,九年罷。雍正元年(1723)以大學士領部務,嘉慶四年(1799)改以親王領,六年復以大學士領,遂爲定製。置尚書滿、漢各一員,左右侍郎滿漢各一員。屬官有堂主事,清檔房滿二員,漢本房滿二員,漢軍一員,掌文案章奏。所領諸司沿明制,又置當月處、督促所等機構,各置滿、漢、蒙古、漢軍等郎官,員額不等。

 唐朝吏部

唐朝時吏部設有:尚書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上;郎中二人,正五品上;員外郎二人,從六品上。

吏部主事四人,司封主事二人,司勳主事四人,考功主事三人。唐朝武德五年改選部曰吏部,七年省侍郎。貞觀二年復置。龍朔元年改吏部曰司列,主爵曰司封,考功曰。武后光宅元年改吏部曰天官。垂拱元年改主爵曰司封。天寶十一載改吏部曰文部,至德二載復舊。有吏部令史三十人,書令史六十人;制書令史十四人;甲庫令史十一人,亭長八人,掌固十二人;司封令史四人,書令史九人,掌固四人;司勳令史三十三人,書令史六十七人,掌固四人;考功令史十五人,書令史三十人,掌固四人。

明朝吏部

明朝首任尚書是滕毅,樊魯璞與汪河分任左右侍郎。

洪武六年,吏部分爲總部、司勳部、考功部;洪武十三年,增設司封部;洪武二十六年,改總部爲選部。洪武二十九年八月,吏部下設定爲四清吏司,即文選司、驗封司、考功司、稽勳司

 別稱

吏部別稱銓部、天官(武則天當政時改)、文部(唐明皇天寶12年改),吏部尚書別稱典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