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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LGBT權益歷史 英國LGBT權益歷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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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LGBT權益,指的是英國女同性戀者、男同性戀者、雙性戀者與跨性別者權益,從建國開始到20世紀晚期,建立許多制度以保障同志族羣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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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在大不列顛聯合王國成立之初,英國法律視肛交和獸交爲違法行爲,根據1533年雞姦法得處以絞刑。1861年,人身罪法第61款解除同性性行爲的死刑刑罰,但男同性行爲在1885年刑法修正法案第11節中仍定爲違法,可判處監禁,並推廣適用於所有男性之間的性行爲。女同性戀則不被當時的法律所承認。

1950年代初期,英國警察以法爲根據,大肆取締男同性行爲,造成許多沸沸揚揚一時的逮捕和審判事件。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著名科學家、數學家和戰時密碼破解員艾倫·圖靈(1912年-1954年),他在1952年因“嚴重猥褻”被定罪。2009年,英國首相戈登·布朗在迴應一封請願書時 ,對此表致歉意 。

1953年,大地主麥可·皮特-裏維(Michael Pitt-Rivers)和記者彼得·懷德布洛德(Peter Wildeblood)被指與愛德華·麥克納利(Edward McNally)和約翰·雷諾茲(John Reynolds)發生具體雞姦行爲而被逮捕,並被控和愛德華·孟塔古勾結犯下此罪行。檢察官保證不起訴麥克納利和雷諾茲。審判於1954年3月15日在溫徹斯特城堡大廳舉行,最後孟塔古、皮特-裏維和懷德布洛德三人皆被定罪。

1954年3月28日,《星期日時報》刊登一篇名爲“法律與僞善”的文章,評論這次審判和它所帶來的影響。沒隔多久,《新政治家報》也在1954年4月10日登載了“警察與孟塔古案”一文。孟塔古審案後一個月,內政大臣大衛·麥斯威爾·伊夫爵士同意設立委員會,負責對同性犯罪相關法律進行審查並提出報告。1954年4月18日,休·盧卡斯-圖斯爵士(Hugh Lucas-Tooth)在英國下議院發表正式報告。同年8月,英國內政部成立十五人委員會,重新考慮“同性犯罪的相關法律和慣例”以及“法院對犯下如此罪行者的判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