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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大明朝嚴刑峻法爲何難禁民間"自宮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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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仁宗朱高熾剛剛即位的時候遇到一件事:長沙一個平民自宮了,自宮之後,就請求進宮當內侍。這是件小事,卻引起了皇帝的反感。朱高熾對此事的迴應是:遊蕩懶惰之人,忍心自絕於父母,怎麼能隨侍在皇帝身邊?讓他當兵戍邊去吧。

明朝初年開始,皇室急劇膨脹,對太監的需求多了起來,自宮成了很多人改變命運的階梯。自己斷絕命根,似乎是一種優勢,可以找一個體面的工作,甚至還有升官發財的可能。洪武元年,明朝剛建立時,內監官只有正五品,後來甚至降到正六品,地位品級還不如宮中的女官。但洪武二十八年正式給內監定級,爲正四品。此後,內監(其首領爲太監)形成了自己一套官僚體系,自宮一路,就可以與讀書人科考媲美了。自宮做“官”的成本,要比讀書低得多,自宮改變命運,與讀書改變命運一樣,成了激發全民上進的雞湯。

不僅是普通百姓的子弟有人選擇自宮,就連軍人的子弟,也開始加入“自宮潮”。在剛處理完長沙自宮一事後,朱高熾又接到了奏本,上奏者是興州左屯衛(河北遷安一代)軍餘(類似於現在的預備役之類)徐翊,說自己的兒子已經自宮,並且當上了內監,請求除掉自己的軍籍。這回皇帝真生氣了,批覆說:爲父教子,爲子養親。你兒子自傷身體、背親恩、絕人道,根源就在你。讓你兒子從宮裏出去服兵役吧。

解密:大明朝嚴刑峻法爲何難禁民間"自宮潮"?

老這麼處理細瑣的事情不是事兒。皇帝對刑部尚書金純等發指令:今後再有自宮的人,堅決不能寬恕。又找來大學士楊士奇等人,指示要下詔書嚴禁自宮,順帶連宮刑都禁了。

可是,自宮這個風潮,並沒有因爲仁宗的反感而消失。到了宣宗朝,又有任本等幾個軍民,自宮求用。宣宗皇帝朱瞻基說,先皇在的時候,自宮的人都發去戍邊去交趾(越南)了,怎麼這幫人還這麼膽大妄爲?那就按例全發遣了。

此後的明朝歷代皇帝,堅持了嚴禁自宮的政策,違犯者均戍邊。明英宗正統十三年,江西的樊侃、陝西的李回漢分別僞稱生病、墜馬導致失去生殖器,實爲自宮,違背禁令,均發配鐵嶺充軍。明景帝景泰三年,皇帝又下令給禮部尚書胡濙:聞民間自宮者太多,可將犯禁令者自宮後投奔王府的,按舊例以不孝罪名處置。明孝宗弘治六年,軍人馬英的妻子羅氏,私宮兒子馬五,事發後羅氏被判斬刑。當時刑部官員王嘉慶等人覺得太重,建議改爲杖刑,結果皇帝大怒,不但羅氏依舊處斬,王嘉慶等人也被貶官外放。明武宗正德年間,更是多次重申,自宮者私自留在京城的一律處死。當時有自宮被捕者十二人,本應處死,因爲年紀太小沒有施刑,但也沒有釋放,就一直關在牢裏。

禁止自宮的政策幾乎貫穿了整個明朝,可是,“自宮潮”並沒有停止,反倒是愈禁愈烈了。

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

如果當上內監,只是爲了有個工作,混口飯吃,未必就能蠱惑那麼多人冒着充軍、殺頭的危險,付出斷子絕孫的代價,向自己的小弟弟揮出那一刀。真正的刺激,恐怕正來自那些發出禁令的皇帝們。仔細看一看就知道了,很多髮禁令最狠的皇帝,身邊都有一個威震全國的太監——比如明英宗身邊的王振,直接導致了土木堡之變,大軍被殲滅,皇帝被俘。此人在英宗復辟後還被“平反”,紀念得極富榮耀。再比如英宗後期的太監曹吉祥,差一點就謀奪了大明的帝位。明憲宗時代的汪直、明武宗時代的劉瑾、谷大用等人,以及明神宗時期的馮保等等,個個呼風喚雨,不僅自己能瘋狂斂財,過着錦衣玉食的生活,還能左右政局、控制大臣後宮藩王乃至皇帝。雖然免不了最終的身敗名裂,但獲取的利益是明擺着的。皇帝們對大臣的厭煩與不信任,都轉變成對內監滿滿的愛,這纔是導致大家瘋狂自宮最主要的原因。

在很長的時間裏,內監的權勢都蓋過大臣。舉個例子,成化二十一年,官員許澣路遇內監鄧才濩沒有避讓,雙方發生衝突,許把鄧給揍了。這件事的結果是許澣被下錦衣衛監獄,後來又轉到司禮監處置,捱了三十大板。萬曆三十年,禮部官員敖文楨路過宣武門時,正好遇到三個喝了大酒、正騎着馬亂闖的內監。三個宦官不僅“醉駕”,還對敖文楨破口大罵,把他的轎子砸得稀爛。敖嚇得躲到了門官的家裏,派人向錦衣衛求救。沒想到錦衣衛官兵到來後,內監們居然“襲警”,把錦衣衛也給打了。爲什麼敢如此“尋釁滋事”?因爲他們是鄭貴妃的人。

明朝的內監有一套完整的官階制度,實際在宮中形成了另一個“政府”,如司禮太監,其作用幾乎相當於“次相”,而御馬太監,則涉及兵權。司禮太監手下還有一羣自稱爲“內翰”的小內監,是以翰林院、智囊自居了。內監們的作用可不僅在宮裏,外出監軍、出使和宣封外國、掌管財政稅收,甚至搞特務機構(東廠),氣焰壓倒錦衣衛,哪兒都有他們的身影。

在具體的待遇上,內監們也好過大臣。比如蟒衣,跟皇帝的龍袍差不多,就是少個爪子,以前是賜給國外的君主的,至尊國禮。後來就發展到賞給司禮太監,再後來才發展到賜給大臣。再比如皇帝經常賜給太監私印,大太監馮保就得到過一枚,上面刻着“光明正大”。

爭當太監,也並不一定光爲了自己改變命運——很多人還考慮到整個家族。太監曹吉祥的乾兒子、侄子,都因爲他的緣故做了官。也就是說,內監們自己沒後不要緊,親戚孩子能就此得個一官半職,也算是給家族做了貢獻。位置多、機會廣,難怪人人趨之若鶩。

面上抓得嚴,但稀裏糊塗進宮的自宮者仍然不少。明英宗正統年間,福建總兵陳懋,進淨身男百八人,收之。雲南黔國公沐斌家有年幼閹者十六人,進了司禮監。景泰年間,福建鎮守內監戴細保送淨身“小口”五十九人,進了司禮監。瞧,制度有漏洞,自己立的規矩,自己都不遵守。

就算風聲緊,自宮的人們不能在京城呆着了,無法往宮裏混了,那還能去各地的王爺家,甚至公侯家,所謂有需求就有自宮。景泰年間,永興王朱志濮私收閹者十四人,被皇帝下詔譴責,十四人沒收進司禮監。此後大臣藩府有違禁閹割的,往往依照此例,只批評收人,不問罪。當然也有倒黴的——萬曆年間,黔國公沐昌祚,就被舉報“私閹男子”,據說他家裏有二十個“內使”。加上還有縱容下人貪虐等罪名,他被皇上點名斬了。

可以說,改變命運的迫切、律法規定的變通以及龐大的市場需求,成就了禁令下愈發洶涌的自宮潮流。

自宮千般好,就一點不好,不能行男女之事。

解密:大明朝嚴刑峻法爲何難禁民間"自宮潮"? 第2張

沒有性生活這條,是內監們的硬傷。但凡事無絕對,有錢了什麼幹不成?

從漢朝開始,就有宦官和宮女配對的,叫“對食”。不過到了明太祖朱元璋的年代,對內監管得極嚴,嚴禁娶妻,違者剝皮。這個規矩,到了朱元璋的子孫那裏,就自己給廢了。一直反對自宮的宣宗,對自己身邊的內監卻寵愛有加,有個內監叫陳蕪,在宣宗沒當皇帝時就跟着他,感情不是一般好,宣宗一上位,陳蕪立刻賜名王瑾,升御馬監太監,各種賞賜綿延不絕,其中就包括賜給他宮女爲夫人——而且是兩個。

明英宗時期有個太監叫吳誠,家裏竟然有一妻一妾。這個吳誠在土木堡之變中被殺了,但有記載稱,他的妾姚氏曾經上書給景泰皇帝,說以前吳誠在香山買過墳地,要求在那個地方給吳誠建個衣冠冢招魂。景泰皇帝還批准了。後來英宗復辟,又賜給吳誠之妻南京莊田。這些都說明吳誠生前的兩性生活十分豐富,也說明朱元璋時代的規矩被徹底破壞。

漸漸地,內監與宮女配對這樣的事,成了見怪不怪的事情。要是有買個針線鹽油啥的,總得自己親力親爲,沒有內監相好跑腿,還會被女伴嘲笑,覺得她沒人要,就像現在的人說的是“剩女”。甚至還出現了給內監宮女撮合的媒人,形成了產業鏈,能靠這個掙錢了。內監們娶妻宮女們結對,叫做“菜戶”,約定俗成,氣魄也越來越大,成化年間,內監龍閏竟然娶到南和伯方瑛的妻子(方瑛爲當時的猛將,四十五歲去世了),估計連皇帝都覺得太過了,命令他們離異。後來還有太監常英,收人妻子爲“乾女兒”,熱鬧得一塌糊塗。

內監嫖娼也是當時的一景兒,他們可是妓女們最歡迎的恩客。有些內監,乾脆就娶了妓女。

娶妻配對嫖娼的太監,並不全是自宮的,看上去也和自宮潮沒啥直接關聯。可是這些事告訴人們,自宮也沒啥大不了的,閹人有辦法把與常人的生活差距縮短到最小,要是有錢有權,則完全可以凌駕於普通人之上。這麼一來,那些自宮的人,還有什麼後顧之憂呢?

萬曆中期,河北滄州肅寧,有個下身潰爛的流浪漢決定自宮了。這人身形高大,目不識丁,性格狡詐,本來是個混混,沒什麼積蓄,卻喜歡喝酒嫖娼賭錢,熱愛鮮衣怒馬一擲萬金的生活。可是有這個心,沒這個命,很快就混得流落街頭吃不上飯,人人都嫌棄。看着自己破爛的衣衫、不堪的身體,流浪漢琢磨,都已經這樣了,幹嘛不去當個閹人,重新混個前途呢?

這個人叫魏進忠。隨着那一刀咔嚓下去,他的命運徹底改變了,先當了官員家傭,之後竟然被推薦進了宮裏。再之後又改名魏忠賢,開始了自己興風作浪左右皇帝和朝政的人生高潮。已經積重難返的大明,就在這個自宮者的推動下,徹底走上了不歸路。大明的皇帝們終於沒有奈何“自宮潮”,自己的江山,卻開始崩塌在自宮者的手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