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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時期火車常超載運行:車票售出後一概不退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2.1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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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時期,鐵路不執行預售火車票制度,因此鐵路規定:無論是開車前還是開車後,除非遇到特殊原因,否則車票售出,一概不退。民國火車站也沒有退票窗口。

退票是老百姓旅行中的常事。近年來鐵路部門根據不斷變化的現狀,對退票規定幾經調整。從今年9月1日起出臺的梯次退票方案規定,根據退票時間不同收取相應退票手續費,旅客退票一定要算計好時間,儘量減少損失。

如果在民國坐火車,您就不需要操這些心了。民國鐵路規定:除非遇到特殊原因,否則車票售出,一概不退,無論是開車前還是開車後。民國火車站也沒有退票窗口。這個規定看起來非常霸道,但在當時卻有一定合理性,因爲民國火車票沒有預售制度。

從晚清時期鐵路客運開始出現,一直到整個民國時期,火車票始終不能提前訂,只能開車前買。民國時期主流的規定是:大站發車前兩小時開始售票,小站發車前一小時開始售票。也就是說,民國時期的鐵路旅客,買票時行程已經確定,一般不會更改,自然不需要退票。退票的需要是預售制度實行後才大量出現的。

假如旅客在開車前買了車票,但是遇到突發情況,能不能退票呢?也可以,但是很難。

民國時期火車常超載運行:車票售出後一概不退

民國鐵路規定,如果旅客買好了車票,突然遇到疾病及其他突發情況,實在不能旅行,可以向站長申請退票。這種退票需要理由特別充分,足以說服站長。如果你找不到站長,或者無法說服站長,要想退票,基本沒戲。退票也要收取手續費,具體金額是車票金額的10%,但是總數不得超過2元。

此外,還有一種特殊情況也可以退票,那就是上車沒座。

我們知道,民國鐵路客車不實行對號入座,都是上車自己找座(參見拙文《鐵路客票對號入座溯源》,《北京青年報》2013年1月24日C2版)。爲此,民國鐵路還煞有介事地做了一個配套規定:每趟列車出售的客票數必須與列車座位數一致。理論上,您買了車票,上車肯定能找到一個座位,就像現在的很多長途汽車一樣。如果您上車發現沒座,那肯定是售出的車票超出了座位數,屬於鐵路方面的責任,鐵路負責退票,不收手續費。

但是,請您注意,以上情形只存在於理論與書面的規定裏。實際上,民國鐵路根本沒有執行上述規定的技術條件和職業精神,車票通常是敞開賣,根本沒人考慮實際座位數。我們看很多關於民國人坐火車的記載,當時的客車車廂,尤其是三等車,經常是擠得滿滿當當,很多旅客別說座位,連站的地方都沒有。你想退票,乘坐下趟列車,可以,但是下趟列車情況還是如此。旅客耽誤不起工夫,只能吃啞巴虧。

就算你真去退票,也很有可能退不了。民國的《社會評論》雜誌登載了一個事件:民國37年(1949年),有一個老漢在京廣線淦田車站買了張票。車到站後,旅客太多,擠得連條縫都沒有,他努力了半天,始終無法上車。老漢拿着車票去退票,車站工作人員看了他一眼,打着官腔說:“有什麼票退,明天搭車!”說完砰的一聲關上了門。門外的老漢,啞口無言,呆若木雞。擠不上車都無法退票,沒座想退票,簡直就是做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