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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傑伊歷史 約翰·傑伊歷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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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傑伊,外文名John Jay,國政治家、革命家、外交家和法學家,1745年12月12日出生於英屬美洲紐約省,1829年5月17日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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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

傑伊出生於紐約的一個富有家庭,他在國王學院(後來的哥倫比亞大學的前身)就讀後與羅伯特·利文斯頓一起在紐約作律師。

美國革命

傑伊在紐約建立了名聲,因此被選爲第一次和第二次大陸會議的議員。這兩次會議的內容是討論美洲殖民地是否應該從英國獨立。從1778年12月10日到1779年9月27日他被選爲大陸會議的第五任主席。此後他成爲美國革命最重要的外交官之一出使西班牙,他還調停促成了西班牙與法國之間的和平。

外交國務祕書

1784年傑伊被委任爲外交國務祕書,即後來的國務卿。

但是《聯邦章程》所規定的聯邦政府實際上無法工作。傑伊、漢密爾頓和麥迪遜稱爲章程的批評人。傑伊認爲章程中規定的政府太軟弱,無法有效地實行政府工作。他考慮道:

傑伊本人沒有參加費城會議,但他與漢密爾頓和麥迪遜一起主張建立一個新的、更有權的、中央的、但依然平衡的政府。他們一起寫了《聯邦黨人文集》,這個文集中共有85篇說服公民接受美國憲法的文章。傑伊寫了其中五篇。

首席大法官

1789年喬治·華盛頓委任傑伊爲最高法院首席法官。傑伊和其他大法官在奇澤姆訴喬治亞州案中判決各州不享有主權豁免,州政府必須服從聯邦政府。對這個決定不滿的人後來推動美國憲法第第十一條修正案推翻聯邦最高法院的判決,防止某州的公民在聯邦法院起訴另一個州。

1794年傑伊作爲特使前往英國來商議避免戰爭的新條約。這個條約後來被稱爲 傑伊條約 ( 英語 : Jay Treaty ) 。傑伊本人和美國政府都認爲這是當時能夠達成的最好的條約了。華盛頓和國會(持保留態度並要求修改後)簽署了這個條約,雖然如此許多人反對這個條約,使得傑伊也非常不受歡迎。傑伊有一次說他可以藉着焚燒他的肖像的光從波士頓去費城。這個條約顯然也使傑伊被選爲美國總統的可能性消失了。

紐約州長

傑伊還在英國時就被選爲紐約州的州長。他退出最高法院,之後一直到1800年爲止,擔任州長。此後約翰·亞當斯總統再次提名他爲首席大法官,國會也很快就批准了這個提名,但傑伊以自己的健康不良和“法庭缺乏它支持國家政府所需要的能量、重要性和威嚴”爲由拒絕了。

雖然傑伊贏得了1802年的州長選舉,他還是辭職了。他退出政界回到他在紐約州威斯特徹斯特郡的莊園上。今天他的故居和部分他的莊園是一個博物館。

1829年5月15日傑伊逝世於他的莊園上,他被葬在他兒子的莊園上,此地今天也是一個博物館。

紐約州有一個小城、印第安納州有一個郡以傑伊命名。紐約城大學的一個法學院也以傑伊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