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史學文史 > 美國聯邦儲備系統 聯邦儲備系統理事會

美國聯邦儲備系統 聯邦儲備系統理事會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2.32K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聯邦儲備系統一般指美國聯邦儲備系統,外文名The Federal Reserve System,總部在美國華盛頓,成立時間1913年,性質是中央銀行。

歷史沿革

美國聯邦儲備系統 聯邦儲備系統理事會

  愛扣斯大廈(總部大樓)南側

美國聯邦儲備系統爲美國的中央銀行,與其他國家的中央銀行相比,美聯儲作爲美國的中央銀行誕生的比較晚。歷史上,美國曾多次試圖成立一個像美聯儲這樣的中央銀行,但因爲議員及總統擔心央行權力過大,或央行會被少數利益集團綁架而沒有成功。這種擔心主要是由美國的國家形態所決定的。建國之初,美國是由一些獨立的州以聯邦的形式組成的鬆散組織,大部分的行政權力主要集中在州政府,而非聯邦政府。因此,成立中央銀行這樣一個聯邦機構的想法會引起各州的警覺,他們擔心聯邦政府想以此爲名來擴大自己的權力範圍。

美國第一銀行

美國的第一任財政部部長亞歷山大·漢密爾頓(Alexander Hamilton)在美國獨立戰爭結束後,向國會提議成立一個全國性的銀行。主要負責幫助美國各州發行債券,以逐步償還獨立戰爭時期累積的債務。另外,該銀行還可幫助保管財政部的存款及處理其他聯邦政府財務上的收支。漢密爾頓的這個提議當時遭到了強烈反對。反對者主要擔心這三個方面:其一,這樣一個全國性銀行比其他銀行有更多競爭優勢,會造成它在私營銀行業務上的壟斷;其二,該銀行超出美國憲法規定的聯邦政府權限;其三,成立全國性銀行會削弱各州政府的權力。儘管漢密爾頓力排衆議,於1791年在費城成功建立了這樣一個銀行——美國第一銀行(The First Bank of the United States),但國會只批准第一銀行經營20年。20年後,必須獲得國會批准,第一銀行才能繼續存在。

美國第一銀行並不是現代意義上的中央銀行,它實際上仍是一個私人性質的商業銀行。第一銀行和其他銀行一樣吸收儲戶的存款和發放商業貸款。另外,第一銀行按照股份制方式成立,股票在市場上公開出售,股東和其他上市公司股東一樣分配紅利,決定第一銀行如何經營。唯一不同的是,其他商業銀行屬於州內銀行,而美國第一銀行是全國性質的銀行,在全美開展業務,而且第一銀行是唯一一個爲美國財政部提供服務的銀行。

第一銀行除了是私人性質的商業銀行外,還有一個很大的硬傷,就是它大概有70%的股權屬於外國人,當時主要是歐洲人。這讓很多美國人擔心第一銀行是歐洲金融家族控制美國的一個工具。所以1811年,第一銀行的20年經營期限到了之後,國會沒有批准它繼續存在,第一銀行被迫關閉。

美國第二銀行

1812年,英美再起戰爭衝突。由於缺乏一個有效的中央銀行系統和全國統一的金融市場,美國的州內銀行陷入混亂。爲了恢復銀行秩序和處理戰爭債務,美國再次考慮成立一個類似第一銀行的中央銀行。1816年由美國國會投票通過,麥迪遜總統簽署法案成立了美國第二銀行(The Second Bank of the United States)。

和第一銀行類似,第二銀行更接近一個全國性的商業銀行,而不是現代意義的中央銀行。同樣,國會也只給第二銀行頒發了20年執照。執照到期後,必須經過國會批准才能繼續存在。

由於商業競爭關係,第二銀行成立後遭到州內銀行的強烈反對。它的反對者聲稱,第二銀行只幫助美國東部經濟發達地區的商人和富豪,而不爲當時佔美國人口多數的農民服務。這種宣傳把第二銀行推到了輿論上非常孤立的境地。在當時美國第七任總統競選中,安德魯·傑克遜(Andrew Jackson)的競選對手支持第二銀行。1833年,傑克遜當上總統後,兌現了自己的競選承諾,把財政部的存款全部轉移到州立銀行,削弱了第二銀行繼續存在的理由。這種情況下,第二銀行的執照在20年期限到期後,沒有通過國會的審批。1836年,美國第二銀行重蹈第一銀行覆轍,被迫關閉。

自由金融時期

在美國第二銀行關閉後的70多年裏,美國政府沒有再試圖建立一個類似中央銀行的機構。在此期間,美國的金融市場經歷了放任自流式的大發展。但隨着金融市場的不斷擴張,放任自流式銀行體系的缺點也越來越多地暴露出來,銀行擠兌造成市場崩潰的情況經常發生。美國在1873年、1884年、1890年、1893年、1907年都發生過由於擠兌造成銀行大規模倒閉的金融危機。尤其是在1893年的危機中,美國有超過500家銀行相繼倒閉,很多人的畢生積蓄可以說一夜之間付諸東流。

金融危機不僅給個人和家庭造成巨大的財富損失,整個美國經濟也由於金融業無法正常運轉而陷入了長時間停滯。1893年的金融危機給美國帶來了空前嚴重的經濟衰退。沉寂了10年之後,金融危機於1907年在美國再度爆發。危機爆發的導火索是股票市場上一些投機者試圖操縱美國聯合銅業公司(United Copper Company)的股票,但沒有成功。貸款給這些投機者的銀行和信託投資公司因此損失慘重。1907年10月,紐約第三大信託投資公司可尼克波克(Knickerbocker Trust Company)被迫宣佈破產。和2008年雷曼兄弟破產類似,當年可尼克波克的破產引發了一場席捲美國的金融海嘯。存款者人人自危,紛紛從銀行等金融機構提款以避免損失。由於金融恐慌,銀行間也失去信任,相互間的借貸完全凍結,併發生擠兌。這種銀行擠兌很快從紐約蔓延到全國各地,一場類似1893年金融危機的市場崩潰即將發生。當時,美國著名金融公司摩根大通(J.P. Morgan)的創始人摩根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並立刻召集最重要的幾家金融公司的總裁開會,要求大家一起拿出資金幫助面臨擠兌的銀行。而摩根自己也身先士卒,拿出資金幫助金融市場渡過危機。從一定程度上講,摩根當時扮演的角色正類似於2008年拯救金融市場的美聯儲。

聯邦儲備法案

頻繁爆發的金融危機讓公衆逐漸意識到,放任自流式的金融市場存在很大問題。支持成立一個機構對金融市場進行適當監管的呼聲逐漸高起來。1907年的金融危機結束後,美國參議員尼爾森·奧爾德里奇(Nelson Aldrich)組織了一個委員會,專門負責調查金融危機的成因以及教訓。在1907年的危機中,儘管仍有將近100家銀行因爲擠兌倒閉,但與1893年500多家銀行倒閉相比,算是一個不錯的結局。摩根帶領其他金融機構挺身而出,爲遭受擠兌的銀行提供流動資金是1907年危機成功化解的一個重要因素。但這種依賴金融市場上某個人的能力解決危機的方式存在很多不確定性,最好用法律形式賦予某個機構穩定金融市場的職能來緩解危機。因此奧爾德里奇花了將近兩年時間考察歐洲國家的中央銀行,並對歐美金融市場進行了系統的比較分析。隨後他起草了被稱爲《奧爾德里奇計劃》的提案,主張美國應該模仿歐洲國家成立一個統一的中央銀行。今後再發生類似1907年的金融危機時,該中央銀行可以向被擠兌的銀行提供緊急貸款,以此穩定金融市場信心。

但《奧爾德里奇計劃》受到議會很多成員的強烈反對。作爲共和黨的主要成員,奧爾德里奇非常擔心聯邦政府權力過大,因此不願意成立一個新的聯邦政府機構來執行中央銀行的職能。《奧爾德里奇計劃》中的中央銀行的各種角色完全由私人銀行扮演,而不像歐洲國家的中央銀行屬於政府機構。這種設置方式從一定程度上也是受到了美國第一銀行和第二銀行的影響。《奧爾德里奇計劃》的反對者主要來自美國中西部的農業州。這些從事傳統農業的人們一方面擔心銀行業過於強大後會綁架整個經濟,另一方面這些州的低收入者認爲該法案主要服務於東部商業發達地區的富人,而不是美國大衆。奧爾德里奇本人和摩根大通的創始人摩根關係非常密切,同時女兒又嫁給了美國超級富翁洛克菲勒唯一的兒子小洛克菲勒。這種和超級富豪家庭千絲萬縷的關係,讓奧爾德里奇對這些指責有口難辯。民主黨人威爾遜於1912年當選美國總統。他的當選險些徹底扼殺《奧爾德里奇計劃》和再次提出建立中央銀行的設想。好在威爾遜總統認爲《奧爾德里奇計劃》雖然是共和黨提出的,但其整體框架存在很多優點。如果認真修改後實施,會對美國的金融市場有很大促進作用。因此,在威爾遜總統的支持下,參議員歐文和衆議員格拉斯以《奧爾德里奇計劃》爲藍本,在1913年起草了《聯邦儲備法案》。《聯邦儲備法案》中對美聯儲的機構設置與《奧爾德里奇計劃》非常相似,但加強了美國聯邦政府在美聯儲中的影響。最初的《奧爾德里奇計劃》把美聯儲完全定性爲一個私人機構,而《聯邦儲備法案》把華盛頓的聯邦儲備局定性爲聯邦政府機構,儘管美聯儲的12個聯邦儲備銀行被定性爲更接近於私人部門的非營利性機構。

1913年美國國會最終達成一致意見,通過了《聯邦儲備法案》。威爾遜總統簽署了該法案,正式宣告美聯儲成立。

任務

  美聯儲旗幟

主要任務:

在沒有金/貨幣本位下製造貨幣

管理及規範銀行業

通過買入及售出美國國債來執行貨幣政策

維持一個堅挺的支付系統

其他任務:

經濟教育

社會超越,例如保持最高就業率

經濟研究,例如統計待業率

美國聯邦儲備系統 聯邦儲備系統理事會 第2張

  組織機構圖

基本架構

美聯儲由在華盛頓的聯邦儲備局和分佈美國各地區的12個聯邦儲備銀行組成。美聯儲主要的貨幣政策由聯邦儲備局委員和聯邦儲備銀行的主席共同參與制定。以避免政策決策權過於集中在少數幾個地區(如華盛頓和紐約)。

美國第一銀行和第二銀行當初因不被大衆接受而最後被迫關閉,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這兩個銀行都位於美國東北部的費城,被很多人認爲主要服務於東北部的一些富豪商人,而不是所有美國人。美聯儲在成立時認真吸取了這個教訓。

在組織形式上,美聯儲採用的是聯邦政府機構加非營利性機構的雙重組織結構,從而避免了貨幣政策完全集中在聯邦政府手裏。美聯儲把12個聯邦儲備銀行設立成非營利機構而非政府機構的一個初衷就是希望制定貨幣政策時能同時考慮政府和私營部門的聲音。雖然位於華盛頓的聯邦儲備局是美國聯邦政府的一部分,但12家聯邦儲備銀行不屬於聯邦政府機構,而是非營利性私營組織。但需要強調,聯邦儲備銀行不同於一般的私營組織。聯邦儲備銀行並不以營利爲目的,而與聯邦儲備局一起承擔美國中央銀行的公共職能。

美國聯邦儲備系統 聯邦儲備系統理事會 第3張

12個聯邦儲備銀行的總部分別位於波士頓(Boston)、紐約(New York)、費城(Philadelphia)、克里夫蘭(Cleve-land)、里士滿(Richmond)、亞特蘭大(Atlanta)、芝加哥(Chicago)、聖路易斯(St. Louis)、明尼阿波利斯(Min-neapolis)、堪薩斯城(Kansas City)、達拉斯(Dallas)和舊金山(San Francisco)。而每個聯邦儲備銀行在轄區內又設有分支機構(branches)。比如達拉斯聯儲總部在達拉斯,但同時在休斯敦、聖安東尼奧和艾爾帕所設有分部。

由於每個聯邦儲備銀行管理一個大區,這些銀行往往被簡稱爲地區聯儲。很顯然,多數聯邦儲備銀行分佈在美國的東北部地區。這主要是由於美聯儲1913年成立時,美國的經濟重心主要集中於東北部。每一個聯邦儲備銀行的代號由一個英文字母和一個數字組成。比如波士頓聯儲是第一個成立的聯邦儲備銀行,代號爲1A。第二個成立的是紐約聯儲,代號是2B,依此類推。達拉斯聯儲是第11個成立的,因此代號爲11K。在1美元的鈔票上,印着不同聯邦儲備銀行的名稱和代號,表明這些1美元紙鈔是從哪個地區流向市場的。

人事制度

美聯儲貨幣政策的最高決策機構包括聯邦儲備局的7名執行委員(Members of the Board of Governors)和12名聯邦儲備銀行的主席(Presidents of the Federal Reserve Banks)。美聯儲最重要的貨幣政策被稱作公開市場操作,日常說的美聯儲公開市場會議(或者議息會議)就是爲制定這個政策而召開的。公開市場政策由華盛頓的聯邦儲備局和各個地區的聯邦儲備銀行共同制定。美聯儲的12個聯邦儲備銀行是相對獨立的機構,比如聯邦儲備銀行的主席可以擔任公開市場委員會的委員,在擔任委員期間,聯邦儲備銀行的主席與聯邦儲備局主席、聯邦儲備局的其他委員擁有同等的投票權。

聯邦儲備局的7名執行委員由主席、副主席及其他5位委員組成。這7名執行委員必須全部由總統提名,經過國會確認後才能上任。每個執行委員的任期爲14年,到任後不能連任,注意這裏的14年任期指的是執行委員的任期,和美聯儲主席任期並不是一個概念。執行委員上任後,總統沒有權利罷免這些委員。如果需要罷免他們,必須有國會2/3的成員投票通過纔可以。

同時,《聯邦儲備法案》規定這7名執行委員的任期需要間隔兩年。比如:如果第一個委員的任期從2012年開始,那麼第二個委員的任期從2014年開始,第三個委員的任期從2016年開始,依此類推。因此在美國總統4年的任期內最多隻有兩個執行委員的任期結束,需要由總統決定新人選是誰。美聯儲這種任期安排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總統對委員會的控制能力。聯邦儲備局的執行委員可以被總統提名爲美聯儲主席(Chair)或者副主席(Vice Chair),每次提名任期爲4年。總統提名主席和副主席後,也必須經過國會批准才能上任。一旦上任,主席和副主席在任期內同樣不能被總統單獨罷免,必須獲得國會2/3的票數才能通過。

另外,美聯儲的主席和副主席同時也是聯邦儲備局7位執行委員之一。主席和副主席的任期與他們同時擔任的執行委員任期不衝突。即使主席和副主席的任期結束,如果執行委員的任期還沒結束,他們仍然可以繼續作爲執行委員。伯南克作爲聯邦儲備局執行委員的14年任期到2020年才結束。如果他願意,即使不擔任主席了,仍然可以繼續作爲7位執行委員之一,參與制定美國貨幣政策。在擔任執行委員期間,他和聯儲主席享有同樣的投票權利。從這些制度設計可以看出,美國總統雖然是美國最高行政長官,但對美聯儲貨幣政策的干預能力其實非常有限。

美國聯邦儲備系統 聯邦儲備系統理事會 第4張

  政府影響

作爲美國的中央銀行,美聯儲從美國國會獲得權利。它被看作是獨立的中央銀行因其決議無需獲得美國總統或者立法機關的任何高層的批准,它不接受美國國會的撥款,其成員任期也跨越多屆總統及國會任期。其財政獨立是由其巨大的盈利保證的,主要歸功於其對政府公債的所有權。它每年向政府返還幾十億元。當然,美聯儲服從於美國國會的監督,後者定期觀察其活動並通過法令來改變其職能。同時,美聯儲必須在政府建立的經濟和金融政策的總體框架下工作。但是美國國會審計單位GAO對Fed 的審計是有限的,很多部分依然不在GAO審計之列,2012年8月Fed 開始公佈的每季財報依然未經過審計。

利率

  自1954年來聯邦基金利率圖解

聯邦基金利率是美聯儲執行其貨幣政策的重要手段,其它次要手段包括調整商業銀行存款準備金率、公開市場操作和調整貼現率等。聯邦基金利率是一個銀行互相支付過夜借款利息的利率,其交替影響著最低貸款利率,通常最低貸款利率高於聯邦基金利率大約3個百分點。最低貸款利率是銀行向其最好客戶提供貸款的利率。

低利率通過降低借貸成本來刺激經濟活性,使顧客和企業採購和建設更加輕鬆。高利率通過增加借貸成本來放慢經濟發展。(詳見貨幣政策)

美聯儲通常每次調整聯邦基金利率0.25或0.50個百分點。從2001年初到2003年中,美聯儲13次降低利率,從6.25%一直到1.00%,以應付不景氣。2002年11月,利率被降至1.75,許多利率都低於通貨膨脹率。2003年6月25日,聯邦基金利率被降至1.00%,自1958年來的最低值,當時的過夜利率平均爲0.68%。從2004年6月末開始,美聯儲開始提升目標利率以迴應對過於活躍的經濟帶來的日益增長的通貨膨脹的可能的關心。例如2004年12月,利率隨着一系列的微小提升而到了2.25%。

貨幣發放和部分準備金銀行制度

貨幣發放 :

通過商業和中心銀行規範經濟體的貨幣發放。

部分準備金銀行制度:

銀行只保留部分存款以滿足支出,而將其餘的借出獲取利息收益用以支付存款人利息及使銀行所有者獲取收益的常見銀行實踐。

批評

對美聯儲的總體上的批評包括對中央銀行系統本身的批判,例如其對銀行業的聯盟操作及發行貨幣的壟斷。對其具體的批判包括其非法獲利及引發通貨膨脹。

爭議

美聯儲紐約銀行是美聯儲系統的實際控制者,它在1914年5月19日向貨幣審計署(Comptrollerofthe Currency)報備的文件上記錄着股份發行總數爲203,053股,其中:洛克菲勒和庫恩雷波公司所控制下的紐約城市國家銀行(National City Bank of New York),即花旗銀行前身,擁有最多的股份,持有300,00股;JP摩根的第一國家銀行(First National Bank)擁有15,000股;當這兩家公司在1955年合併成花旗銀行後,它擁有美聯儲紐約銀行近四分之一的股份。 保羅‧沃伯格的紐約國家商業銀行(National Bankof Commerceof New York City)擁有21,000股;羅斯柴爾德家族擔任董事的漢諾威銀行(Hanover Bank)擁有10,200股;大通銀行(Chase National Bank)擁有6,000股;漢華銀行(Chemical Bank)擁有6,000股;這六家銀行共持有40%š„美聯儲紐約銀行股份,到1983年,他們總共擁有53š„%股份。經過調整後,他們的持股比例是:花旗銀行15%Œ大通曼哈頓14%Œ摩根信託(Morgan Guaranty Trust)9%Œ漢諾威製造(Manufacturers Hanover)7%Œ漢華銀行(Chemical Bank)8€‚%。

美聯儲紐約銀行註冊資本金爲一億四千叄百萬美元,上述這些銀行究竟是否支付了這筆錢仍然是個謎。有些歷史學家認爲他們只付了一半現金,另一些歷史學家則認爲他們根本沒出任何現金,而僅僅是用支票支付,而在他們自己所擁有的美聯儲的賬戶上只是幾個數字的變動而已,美聯儲的運作其實就是“以紙張做抵押發行紙張”。難怪有的歷史學家譏諷聯邦儲備銀行系統既不是聯邦,又沒有儲備,也不是銀行。

1978年6月15日,美國參議院政府事務委員會(Government Affairs)發佈了美國主要公司的利益互鎖問題的報告,該報告顯示,上述銀行在美國130家最主要公司裏擁有470個董事位置,平均每個主要公司裏有3.6個董事位置屬於銀行家們。

其中,花旗銀行控制了97個董事席位;JP摩根公司控制了99個;漢華銀行控制了96個;大通曼哈頓控制了89個;漢諾威銀行控制了89個。

1914年9月3日,紐約時報在美聯儲出售股份的時候,公佈了主要銀行的股份構成:紐約城市國家銀行發行了250,000股票,詹姆斯.洛克菲勒擁有47,498股;JP摩根公司14,500股;威廉‧洛克菲勒10,000股;約翰‧洛克菲勒1,750股

紐約國家商業銀行發行了250,000股票,喬治‧貝克擁有10,000股;JP摩根公司7,800股;瑪麗‧哈里曼5,650股;保羅‧沃伯格3,000股;雅克布‧謝夫1,000股,小JP摩根1,000股。大通銀行,喬治‧貝克擁有13,408股。漢諾威銀行,詹姆斯.洛克菲勒擁有4,000股;威廉‧洛克菲勒1,540股。

運作機制

獨立性

作爲美國的中央銀行,美聯儲從美國國會獲得權利。它被看作是獨立的中央銀行因其決議無需獲得美國總統或者立法機關的任何高層的批准,它不接受美國國會的撥款,其成員任期也跨越多屆總統及國會任期。其財政獨立是由其巨大的贏利性保證的,主要歸功於其對政府公債的所有權。它每年向政府返還幾十億美元。當然,美聯儲服從於美國國會的監督,後者定期觀察其活動並通過法令來改變其職能。同時,美聯儲必須在政府建立的經濟和金融政策的總體框架下工作。

決策原理

美國所有吸收儲戶存款的金融機構在美聯儲都有一個儲備金賬戶(Re-serve Account)。這些金融機構除了美聯儲的會員銀行外,還包括信用社(Credit Union)、存貸款協會(Sav-ings and Loan Association)、外國銀行在美國的分支機構等。美聯儲要求所有在美國吸收儲戶存款的金融機構都必須存一部分資金在美聯儲應付儲戶突然的提款需要。這個資金賬戶被稱爲儲備金賬戶。根據美聯儲的要求,每個機構的儲備金賬戶餘額不能低於它所吸納的短期存款的一定比例。這個比例被稱爲儲備金率或存款準備金率(Reserve Requirement Ratio)。

如果某個金融機構的儲備金低於要求,必須想辦法籌集資金補足。相反,如果儲備金高於美聯儲要求,多餘的部分被稱爲超額儲備金,可以隨時取走。正常情況下,儲備金不足的銀行可以向有超額儲備金的銀行短期貸款,補足儲備金。市場上這種金融機構間爲滿足儲備金要求而進行的短期貸款利率被稱爲聯邦基金利率。

美聯儲通過公開市場操作來影響聯邦基金利率。公開市場操作是指美聯儲通過買賣債券向市場投放或者收回貨幣的行爲。比如美聯儲買入債券時,付給對方美元,就增加了市場中美元的供應;反之,美聯儲賣出債券時,就從市場收回了美元。這種操作被稱爲公開市場操作,因爲市場上所有達到要求的金融機構都可以申請和美聯儲進行交易。公開市場委員會設定聯邦基金利率目標後,美聯儲通過公開市場操作改變市場上貨幣的發行量,實現預先設定的目標利率。例如,市場上的聯邦基金利率是2.5%,而公開市場委員會決定把利率提高到2.75%。爲實現這個目標,美聯儲在公開市場上賣出債券,收回貨幣。這時金融機構持有的貨幣減少,超額儲備金降低,銀行間儲備金的貸款利率上升。(通俗地說,就是市場上流通的現金少了,引起利率上升。)

美聯儲進行這種操作,直到聯邦基金利率達到2.75%的目標利率。如果美聯儲希望降低聯邦基金利率,反向操作(買入債券,放出貨幣)就可以了。出於風險和市場容量的考慮,正常情況下,美聯儲在公開市場操作中買賣的債券主要是短期政府國債。

美國聯邦儲備系統 聯邦儲備系統理事會 第5張

美聯儲通過調節聯邦基金利率這種短期利率,可以在金融市場上引起一系列的連鎖反應。聯邦基金利率的變化會直接影響其他短期利率(比如短期國債利率、商業票據利率等),然後進一步改變長期利率(如住房貸款利率、汽車貸款利率、長期企業債券利率等)。長期利率變化會影響家庭消費和企業投資:利率下降時,企業投資和家庭消費的成本降低,促進投資和消費增長。因此在經濟衰退時,美聯儲通過降低利率來支持經濟增長;反之經濟過熱時,美聯儲會提高利率抑制投資和消費。另外,美聯儲的利率政策也可以通過資產價格影響經濟。比如利率降低時,投資到債券的收益下降。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資金會從債券市場流向股票和其他資產市場,推高這些資產的價格。因此經濟下滑時,美聯儲降低利率會對經濟產生兩個推動作用:首先,降低利率可以促進國內的投資和消費;其次,低利率也對股票和房地產等資產價格有支撐作用,提高家庭財富,鼓勵家庭消費。此外,利率變化還會引起美元匯率變化,影響美國的進出口。

侷限性

首先,影響金融市場的因素有很多,美聯儲設定的利率只是其中一種。比如影響金融市場非常重要的一個因素是投資者對未來經濟形勢的判斷,即市場預期。美聯儲的利率政策如何影響市場預期,取決於投資者對政策的解讀。而任何經濟政策都可以有樂觀和悲觀兩種解讀,這帶來了政策實施後的不確定性;

第二,美聯儲調節聯邦基金利率後,長期利率和實體經濟如何反應也存在不確定性;

第三,經濟決策的數據依據往往存在滯後性,決策本身的效果也存在滯後性,這也導致了經濟政策生效和退出的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