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史學文史 > 明成祖時期魚呂之亂的具體經過是怎麼樣的?

明成祖時期魚呂之亂的具體經過是怎麼樣的?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2.9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明成祖時期魚呂之亂的具體經過是怎麼樣的?明成祖永樂末年,紫禁城的深宮後院內曾發生過一起有損皇帝顏面的宮闈之亂,下面小編爲大家詳細介紹一下此事。

爲首的兩名事主乃宮人魚、呂 二氏,故在記載其事的朝鮮文獻中稱爲“魚、呂之亂”。 朝鮮李朝《世宗實錄》(甲辰)六年(明成祖永樂二十二年,424年)十月戊午,十七年(明宣宗宣德十年)四月丁亥所記,載吳晗輯《朝鮮李朝實錄中的中國史料》第一冊。以下所引凡不另注出處者均同〕

按,當時這個所謂的“魚、呂之亂”案發後,明成祖把 整治外臣的各種刑訊方法搬進後宮,在脂粉隊中興大獄。一時,三千佳麗人人自危,這些平時連侍兒扶起尚且嬌無 力的“嬪嬙之屬”,如何經受得這般皮肉之苦,於是攀援引附、亂認“同黨”。屈打成招後,挖出“潛伏”在皇帝身邊的 “危險”份子共二千八百餘人,規模與戰果遠遠超過一百多年後明世宗嘉靖朝著名的內宮“楊金英謀逆案”。這一干弱女子的結局不問自知,紅銷香殞,零落成泥,各自徑往 “太虛幻境”去了。

明成祖時期魚呂之亂的具體經過是怎麼樣的?

這件關係幾千人命案,在當時轟動朝野的大事變,推其曲折起因,多少與明成祖的朝鮮籍嬪嬙有關。但若翻開《明史》,把《后妃列傳》從頭看到尾,也只有“權氏,朝 鮮人。永樂時,朝鮮貢女充掖庭,妃與焉。……帝愛憐一 之,七年封賢妃,……明年十月,侍帝北征,凱還。薨於臨城,葬嶧縣”(《明史》卷113)這麼一點記載。顯 然,這是“爲尊者諱”的結果。然“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 爲' 這粧自明仁宗起,就竭力爲其老子掩飾,普通中國人很少知道的特大命案,後來由劫後餘生的朝鮮女子回國 後透露出來,載入其國人所修的史冊裏,使明成祖的“聖 德”得以流播遐邇,終於“不朽”了。

明成祖登極後,朝鮮以外邦藩臣的身份進貢了不少女子,前述賢妃權氏輩即是。權氏在永樂六年到中國。其時 有出身商賈人家的中國宮嬪呂氏,欲與入貢成祖內宮的朝 鮮呂氏以同姓結好,被後者拒絕,因而恚恨於心。及至權 氏病亡,漢呂即向成祖誣告朝鮮呂氏,說權賢妃之亡,是 朝鮮呂氏進毒茶的緣故。成祖大怒之下“誅呂氏及宮人宦 官數百餘人”。漢呂對她人的誣陷爲自己種下了禍根。後 來,漢呂同另一宮嬙魚氏與宦官私下相好“對食”,明成祖 偶有所察覺,尚未深究,二人卻懼而自縊。這下拉開了一 場“冤、假、錯”案的導火索。

明成祖認爲二人自縊定有別的原因,於是鞫問漢呂侍婢,侍婢如法誣告,說二人“欲 行弒逆”。皇帝一聽還了得,大挖同黨,“凡連坐者二千八 百人”,皇帝“皆親臨剮之”。可憐六宮粉黛、金屋名娃,一時成了任從劊子手宰割的魚肉。.納命之際,也不乏有勇敢女子,如“有而詬帝曰:家衰陽,故私年少寺人,何咎之有! ’”好一個“何咎之 有”!不啻代表了封建專制社會中被統治階級視爲玩物的婦女所發出的質問和抗議,是用生命爲代價向最高統治者 面上摑去的一記耳光。成化、弘治時,才女朱靜庵《金陵 懷古》中有“殘香猶染胭脂井,遺恨空傳碧片詞”(明•董 谷《碧裏文存》,捲上)之句,就是懷着深深的同情之心 描述了宮人幽怨淒涼的情境。當時受明成祖“愛憐”的權貨 妃,留下一首宮詞雲:“忽聞天外玉簫聲,花下聽來獨自行。三十六宮秋一色,不知何處月偏明。”(清•孫承澤 《天府廣記》卷43)其梅雨秋風、長門獨捱、閒愁幾許的 悽景躍然紙上。所以說,這位面對皇帝淫威,喊出“何咎 之有”的不曾留下姓名的女子,實在是勇敢得很,悲壯得很,這是一聲被專制禮法摧殘、壓抑了幾千年的人性的呼 喊,顯露出她們一個個飲泣吞聲的怨魂面目。

根據朝鮮人的記載,耷究“毒殺”權賢妃的罪人一案, 使其國‘諸女皆被誅”,道得出名姓的就有任、黃、鄭、李諸氏。這一冤案發生在北京,但株連廣及南京,宮人俱奉 、召赴北京受審。朝鮮崔氏以病行緩,“後至獲免”,“其從婢 皆速死,乳媼金黑亦繫獄”。崔氏等幸而不死者,逃得此 劫.逃不過彼劫v永樂二十二年,明成祖臨死仍不放過這些劫後餘灰,遺詔生殉活人。朝鮮乳媼金黑之女韓氏,亦在殉葬之列。當死之日,,皆餉之於庭,餉輟,輿引升堂,哭聲震殿閣。堂上置小木牀,使立其上,掛繩於其上,以頭納其中,遂去其牀,皆雉經而死”。韓氏臨死,徵不開萬般煩惱,泣謂其母金黑曰 “娘,吾去,娘,吾去 “旁有官者去牀,乃與崔氏俱死。”她帶走無限淒涼及對人世的眷戀。韓氏抓着勾命索之際,哀告朱高熾說:“吾母年老,願回本國' 後者爲儘快完成殉葬任務,便一口應諾。及至事畢,其智囊勸阻曰:“近日魚、呂之亂,曠古所無,朝鮮國大君賢,中國亞匹也……如此之亂,不可使知之!”朱高熾亦毫不掩飾說:“欲還金黑,恐泄近日事也,如 何?”結果決定“不送金黑,特封爲恭人”。

明成祖時期魚呂之亂的具體經過是怎麼樣的? 第2張

光陰荏苒,十一年後的明宣宗宣德十年(1435年), 金黑等始獲准回國,纔算了卻了其父對地下韓氏的許願。

但明朝最高統治者對知曉那樁大命案祕密的金黑等一干婦女甚不放心,特別傳旨給朝鮮國負責安置接納的禮曹叮嚀:“宮禁之事,所當祕密。今出來婢子等久居中朝,凡禁 掖之事,習見詳知,脫有親舊問宮掖事,無識婢子輩不顧 大體,悉以告之,則有乖謹密之意。今使婢等毋得開說, 他人毋得訪問。如或漏泄見露,則問者、言者、傳說者並 置重法。”但朝鮮畢竟是外邦,並沒有理踩“天朝大皇帝”這 一“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恐嚇;不但問,並且錄之於書,傳 之後世。唯其如此,才使後人得以知道,明朝武功赫赫的 “太宗文皇帝”有這樣一樁見不得人的“德政”。實在要感謝 當年朝鮮史臣代爲錄下了這樁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