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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青樓真的大多都開在考場對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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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青樓真的大多都開在考場對面嗎?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解讀,接着往下看吧~

青樓一詞,原來的意思是用青漆粉飾之樓。它起初所指並非妓院,而是一般比較華麗的屋宇,有時作爲豪門高戶的代稱。《太平御覽》、《晉書》和魏晉南北朝的許多詩文中都是這樣使用青樓的。但由於華麗的屋宇與豔麗奢華的生活有關,不知不覺間,青樓的意思發生了偏指,開始與娼妓發生關聯。唐代以後,偏指之意後來居上,青樓成了煙花之地的專指,與平康、北里、行院、章臺等詞相比,不過多了一點形象感,多了一絲風雅氣息而已。

爲什麼會有青樓這種東西出現?說穿了,這是男人世界的產物,是人類進入父系社會以來的社會事實。關於青樓妓女的起源,古今中外有種種不同的說法,姑且放到下一篇裏去分析。

青樓鶯聲爲誰啼?妓院開在考場對門反映了生意人的精明

古代的青樓真的大多都開在考場對面嗎?

任何產品的成功推廣,都要試銷對路。古代的青樓,招待的多是讀書人,常見的稱呼是“士子”。當時的“士子”地位很高,人數也少,他們口袋裏揣着的銀子與詩稿,是青樓大院最好的兩樣通行證。對妓院的老闆來說,有銀子就是大爺,是活菩薩,故而對其熱情高漲;而對青樓妓女來說,她們多數是文學愛好者,因而面對滿腹詩文、錦繡文章的才子,便不時秋波暗送,做做佳人會才子的美夢。所謂“鴇兒愛鈔,姐兒愛俏”,這都是青樓千古不變的真理。

舊時的考場叫貢院,尤以人才輩出、歷史悠久的江南貢院爲最,經歷朝歷代不斷擴建,至清同治年間已形成一座佔地三十餘萬平方米、僅考生號舍就達二萬零六百四十四間,相當於3個北京的故宮大,成爲明、清兩代中國最大的科舉考場。科舉時代共產生過800多名狀元,而半數以上都出自這個考場。衆多歷史名人如唐伯虎、鄭板橋、李鴻章等,更是由江南貢院走上歷史舞臺的。

在考生眼裏,貢院是他們通往富貴功名的必由之路,因而,每當開科取士之年,自然引得四方士子紛至沓來。既然考生雲集,他們的吃住玩樂都要有人照應,這便給商人發財提供了機會。許多青樓、酒樓、茶館應運而生,貢院邊上的秦淮河,也因爲這些設施而變得嫵媚動人,形成“槳聲燈影連十里,歌女花船戲濁波”的一派繁華景象。

從古至今,關於才子與佳人的風流韻事便經久不息。唐代士子高中進士後,向鍾情的妓女寫情詩、炫耀才華,在當時是一件雅事。即使科考失意,士子們無奈之下,“忍把浮名,換了淺斟低唱”,此時,醇酒佳人,又成爲減輕他們落榜痛苦的安慰劑。所謂“黃金白璧買歌笑,一醉累月輕王侯”是也!

古代士子力捧青樓三大原因

秦淮風月之所以興盛,當然與士子們的大力捧場有關。而士子們捧場的原因大致有三:

首先,青樓爲士子緊張的考試生活提供了一個舒緩的空間。中國古代科舉考試製定了嚴格的選拔機制,有些甚至有人身侮辱的味道。據餘秋雨先生的《十萬進士》裏介紹,到了清朝,科舉制度已經發展到了頂峯,爲防止作弊,考生們皆身披羊皮做的袍子,滿眼望去白花花一片。科場檢查十分嚴格,有着嚴格的搜身。進考場前,兩列兵丁夾道搜查,頭髮都要打散查,衣服夾層都要摸過;盛食物和筆墨文具的是考場統一發放的竹籃,食物要切成一寸以下,使其無法夾帶入場;如果一旦發現夾帶,夾帶人將遭受毒打,捆綁在考場前石柱上示衆一月之久,並終身不得參考。進入考場之後,考場即封號柵,須等三天考完之後方纔打開。三天之中,考生不能動彈,一切吃喝拉撒,都在兩平方米左右的號房內解決。一旦天熱之際,號房內屎尿泗流,臭氣熏天,在這樣的環境下答題做卷,沒有驚人的毅力,是很難完成的。因而考場3天,對士子們來說不啻於蹲3天地獄,至放榜之日,他們如釋重負,如獲重生,到青樓瀟灑便成爲他們的不二選擇。

中國最早的娼妓,是最早進入制度化的一種行業。管仲治齊國,就設有“女閭”,女閭就是公娼--不是公家准許的窯子,而是官辦的窯子。這是中國最早的“公營企業”,開辦目的,是增加國庫收入。《堅瓠集》續集裏說:“管子治齊,置女閭七百,徵其夜合之資,以充國用。此即花粉錢之始也。”這就是說,齊桓公九合諸侯、一匡天下,經費來源,部份卻是吃軟飯吃來的,實在不怎麼光彩。孔夫子說沒有管仲,他要披髮左衽(右邊爲任字),變成外國人了,這麼推論,使中國國泰民安,身爲“女閭”的人,以血肉之軀,“以充國用”,的確功不可沒。雖然她們的痛苦如何,我們一點也不知道。

管仲時代妓女的主要來源,是奴隸,就是所謂“奚”。奚字在象形文字中,是“手持繩圈套女人”,套到女人操皮肉生涯,加入公營企業,這種妓女,就是“官妓”。官妓的制度在中國持續極久,《吳越春秋》說“越王句踐輸有過寡婦于山上,使士之憂思者遊之,以娛其意。”就是官妓。《萬物原始》說“漢武始置營妓,以待軍士之無妻室者。”就是官妓。《南史》說齊廢帝“每夜輒開後堂,至營署中淫宴。”就是官妓。官妓的來源,主要有三:

一、罪人家屬--古代的人權單位不是個人,而是家族。一個人犯罪,常常連累到一家。通常的公式是:男人給宰了,妻女則淪爲官妓。

二、奴隸買賣--古代希臘羅馬的奴隸,在人口比例上比中國多;但在時間持久上,比中國短。中國買賣奴隸,有過“與牛馬同欄”的大場面,人變成牛馬,還有什麼可說?

古代的青樓真的大多都開在考場對面嗎? 第2張

三、墮入風塵--是變相的一種人口買賣,只不過被買賣的,原屬良家婦女。《北里志》所謂“誤陷其中,則無以自脫”,就是這一類。

因爲公營,所以官方設有專門的機構。這種機構,在唐朝先屬“太常”,後屬“教坊”,由“樂營”管轄。《云溪友議》記有“樂營子女,厚給衣糧、任其外住”的一個特例,是兩個信釋道大官的德政,反證了當時“樂營子女”是不能外住的,官妓的沒有肉體自由,是和沒有人身自由一致的。

因爲沒有自由,所以任憑處理,前程莫問。漢朝本來對“羣盜妻子”發配爲營妓的,但是李陵行軍時,發現她們,就一律給殺掉;宋朝平北漢,北漢“獻官妓百餘人於宋”;勝利者意猶未足,還“奪其婦女隨營”。宋朝的官妓,從寬錄取,不但把罪人家屬當公娼,甚至把良家婦女“繫獄候理者”(在看守所中等待判決的)都派上用場!甚至公然去搶來,逼良爲娼!或者乾脆誣陷良民爲盜匪,以便將家屬收爲官窯子!更妙的是:王安石變法時,一切都公賣,酒是其中之一。爲了賣酒,居然派妓女助售--“官賣酒用妓作樂”!《都城紀勝》書裏說:

“官庫則東酒庫、南酒庫、北酒庫、上酒庫、西子庫、中酒庫、外庫、東外庫,每庫皆有酒樓。若欲美妓往官庫中點花牌,其酒家人亦多隱庇推脫。須是認識其妓,及以利委之可也。”這就是酒家的前身。現在中國人很難知道:酒家原來是官辦的,最早的目的是推銷政府造的酒,“以充國用”。這是一位立身謹嚴的政治家王安石出的怪主意。王安石本人,在別人請他吃飯以妓作陪時候,拒絕入席;但他卻和管仲一樣,爲了“以充國用”,竟不惜油然而生“皮肉之見”,使政府大吃其軟飯。這些大政治家的舉措,使人想到那句西方諺語--“偉大的人有偉大的錯誤”。

難乎爲“妓”——以充文用

官妓演變到明朝,有了嚴格的發展,《國初事蹟》記明朝公娼情形說:

“太祖立富樂院,令禮房王迪管領,此人熟知音律,又能作樂府。禁文武官吏及舍人,不許入院。只容商賈出入院內。”這是很清楚的“公務員金字上酒家”模式。但這種禁令有效?

《五雜俎》的記錄,有了以下真相:

“今時娼妓滿布天下,其大都會之地,輒以千百計。其他偏州僻邑,往往有之。終日倚門賣笑、賣淫爲活,生計至此,亦可憐矣!唐宋皆以官妓佐酒,國初猶然。至‘明英宗’宣德初始有禁,而縉紳家居者,不論也。故雖絕跡公庭,而常充軔(左邊爲牛)裏幹(門中幹字)。又有不隸於官,家居而賣姦者,俗謂之‘私窠子’,蓋不勝數矣!”這段文獻,透露了兩種“家居”情況:第一種家居,是“縉紳”先生在家裏叫姑娘,姑娘做應召女郎;第二種家居,是姑娘在家裏接客,姑娘做陶公館式私娼,兩種家居都可逃掉政府的禁令,使官妓制度,遭到反托辣斯的抵制。

其實,明朝這種知識分子與妓女的情孽,本是淵源有自的,早在唐朝就大爲流行。唐朝知識分子以走動秦樓楚館爲正業之一,從元白到李杜,無一例外。在杜牧的詩裏,可以看到太多太多“不飲贈官妓”“娼樓戲贈”的作品,從這些結果看,中國娼妓不但達到了“以充國用”的特殊效果,又給中國飲酒作樂的知識分子“以充文用”,風化出他們筆下的文學。流風所及,文人幾乎無一不跟娼妓飲酒作樂,寫詩漫愛。這種“飲酒作樂”的特色,本來是“酒家”與“妓女戶”二合一的,到了現在,形式上已經一分爲二,形而上者不能搞,形而下者不能聊,所有“玉人何處教吹簫”的時代,已經完全遠去,文人的作品也就更不堪設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