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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貪官爲什麼這麼多?官員正式薪俸確實不夠花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2.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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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元年,朱由檢坐上了大明王朝的頭把交椅。即便只是一個十七八歲的年輕人,小夥子仍是一門心思爲大明續命。朱由檢經常召見羣臣經邦論國,發出了“文官不愛錢”的號召。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戶科給事中韓一良,本是一名不經傳的小角色,對於這一號召有自己的看法,於是就上書朱由檢,問道:如今何處不是用錢之地?哪位官員不是愛錢之人?本來就是靠錢弄到的官位,怎麼能不花錢償還呢?人們常說,縣令是行賄的首領,給事中是納賄的大王。現在人們都責備郡守縣令們不廉潔,但這些地方官又怎麼能夠廉潔?有數的那點薪水,上司要打點,來往的客人要招待,晉級考覈、朝覲的費用,總要數千兩銀子。這銀子不會從天上掉下來,也不會從地裏冒出來,想要郡守縣令們廉潔,辦得到麼?”

而且他還拿自己舉例:“我這兩個月,辭卻了別人送我的書帕五百兩銀子,我交往少尚且如此,其餘的可以推想了。伏請陛下嚴加懲處,逮捕處治那些做得過分的傢伙。”韓一良的戶科給事中職位,在明朝只算一個芝麻綠豆的小官,但是位置很顯要,類似於總裁辦裏專門

至於五百兩銀子,以當時對糧食的購買力估算,大概相當於現在的二十萬元,而明朝縣令的月俸,每月工資大概相當於現在的一千多元,足以見“贊助”之人出手闊綽。崇禎讀了韓一良的奏疏大喜,立刻召見羣臣,讓韓一良當衆念他寫的這篇奏疏。讀罷,崇禎拿着韓一良的上疏給閣臣們看,同時說道:一良忠誠耿直,可以當僉都御史。”

韓一良可謂一步登天。吏部尚書王永光坐不住了,他請求崇禎下令,讓韓一良點出具體之人,究竟誰做得過分,誰送他銀子。但是韓一良藏着掖着,顯出一副不願意告發別人的樣子。於是崇禎讓他密奏。等了五天,韓一良仍是誰也沒有告發,只舉了兩件舊事爲例,話裏話外還嘀咕了王永光幾句。崇禎再次把韓一良、王永光和一些廷臣召來。年輕的皇上手持韓一良的上疏來回念,聲音朗朗。唸到“此金非從天降,非從地出”這兩句,不禁掩卷而嘆。

明朝的貪官爲什麼這麼多?官員正式薪俸確實不夠花

崇禎又追問韓一良:五百兩銀子是誰送你的?韓一良仍是東扯西扯,最後竟推說風聞有人要送,惹得朱由檢龍顏大怒,拉着臉對大學士劉鴻訓說:“都御史豈可輕授?”韓一良因爲自己的奏疏前後矛盾,被朱由檢撤了職,平步青雲的機會就這樣丟掉。但是,韓一良寧可崇禎撤掉自己的官職,斷送大好前程,甚至頂着將他治罪的風險,硬是不肯告發那些向他送禮的人,這必有原因。

難道只是怕得罪人?給事中和都御史都是明朝負責紀檢的官職,這種行爲乃是他的本職工作,也是他獲得聲望的源泉。怕得罪人這種解釋站不住腳。其實韓一良的奏疏中存在一個矛盾,就是通篇都在證明愛錢有理,證明清朝的官吏們不可能不愛錢,也不得不愛錢。韓一良說得對,明朝官員的正式薪俸,確實不夠花。

而他開出對策,卻是嚴懲謀求俸祿之外收入的人,這恐怕就不那麼對症下藥。明朝官員的正式薪俸是歷史上最低的。巡撫每年的名義工資不足600石大米,折成現在也就一萬多元;知州一級的每年的名義工資是不足200石大米,月薪不足四千元;至於縣令,名義上的薪水是90石大米,合月薪不足兩千元。

明朝的貪官爲什麼這麼多?官員正式薪俸確實不夠花 第2張

這裏還只是“名義上的薪俸”,因爲明朝官員們實際領到的工資並沒有這麼多。那時發的是實物工資,領回家的有大米,有布匹,有胡椒和蘇木,也有銀子和鈔票。不管領什麼,一切都要折成大米,於是這個折算率就存在一定的門道。成化十六年,戶部硬把市價三四錢銀子的一匹粗布,折成了三十石大米。而三十石大米在市場上值多少錢?至少值二十兩銀子。

如按照這這種折算率,完全以布匹當工資,縣令每年只能領三匹粗布,在市場上只能換一兩銀子,買不下兩石大米。所以說,明朝中樞幾十倍、上百倍地剋扣明朝官吏的工資。明朝的縣令每個月實際領到的薪俸,其實際價值不過一千多元,而每家的人口至少有五六個,多的十來個,平均起來一家六七口人,全指望緊巴巴的薪俸。 此外,在成化十五年之前,明朝官員退休後沒有薪俸。

如戶部尚書楊鼎退休,是特地加恩每個月仍給米二石,也算是退休給米的先例,其他人可想而知。所以,這也是韓一良這位御史之位都沒焐熱的僉都御史,寧願被革職也不願意說出真相,以至於清朝則開發出“養廉銀”的路數,當然也只是割肉飼虎的一廂情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