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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爲何只用了十幾年就解決了蒙古問題?原因是什麼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1.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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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不知道清朝爲何只用了十幾年就解決了蒙古問題的讀者,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介紹,接着往下看吧~

建州女真對蒙古的統治有其獨特的優勢,是傳統的中原政權無法模仿的。簡單地說就是下層變遊牧爲畜牧,用“盟旗制度”來限制人員流通;中上層用宗教籠絡,打造共同的文化認同,貴族則直接互相和親,達到滿蒙共治的效果。 這種聯繫是如此的緊密,最終在清朝滅亡之後,漢八旗、滿八旗和蒙八旗形成了超越原始民族的新的強勢文化認同,統稱爲“旗人”。

這三條,沒有任何一箇中原王朝願意做,也確實做不到。

首先,實力只是基礎,單純靠實力,是幾乎不可能真的去同化和自己差異很大的草原民族的。

就現代的例子:前南斯拉夫塞爾維亞、波斯尼亞,黑山等等這些地方都不大,也都統一在南斯拉夫下幾十年了。但是當壓力減輕之後,這些小國還是紛紛獨立了。文化不同,宗教各異,這不因爲塞爾維亞具有優勢,其他的幾個小國就會心甘情願地聚集在塞爾維亞周圍抱團取暖。

在清朝之前,中原王朝對草原的政策不外乎三種:拉一派打一派,保持平衡,隋唐前期等中原王朝強盛的時候都是如此;有限的低烈度戰爭,在邊境搞緩衝區,通過軍事威懾和經濟貿易來控制對方,宋朝和明朝後期都是如此;窮天下之物力,畢其功於一役,打出幾十年的和平,漢武帝、隋煬帝都是這麼想的。

問題在於這三策,都需要中原王朝能鎮得住場面。就算是最不堪的南宋,也在穩住陣腳之後,和金朝取得了戰略上的相持地位。唐朝在太宗和高宗時期,對草原的控制力也是非常強大,突厥、突騎施、薛延陀……草原的韭菜割了一茬又一茬,誰冒尖就打誰,但是又如何呢?草原上的人口源源不絕,不斷的在互相的遷徙、仇殺中養蠱,打掉一波又養出來一波,唐朝的鐮刀再快,也有割鈍的時候,等到武則天上位,清洗了一大波名將之後,突厥果然就死灰復燃了。

因爲這三策,都依然還是區分“敵我”的。以術馭人,必然是貌合神離。拳頭大能壓服一時,不能壓服一世。如果做不到把原住民徹底趕走,那麼想要真正的降服,那麼就需要模糊“敵我”的概念,讓雙方能夠存在除了“我打不過你,暫時拜拜你討點好處”的想法,還能有思想文化上的認同。

清朝爲何只用了十幾年就解決了蒙古問題?原因是什麼

在入關之前,皇太極就經常號召“滿蒙一家”,以滿洲與蒙古族相近文化、宗教習俗來達到拉攏臨近蒙古部落。而蒙古確實和建州毗鄰,如果建州兵要入關打秋風——或者說要生存,就一定要和蒙古搞好關係。

對中原的皇帝而言,蒙古歸根結底只是邊患,而對後金來說,這關係着生死存亡。所以後金的皇帝更願意下本錢來拉攏蒙古,而本來後金和蒙古確實相對比較接近,早期設計滿文的時候,就借鑑了很多蒙古文的寫法。到了康熙朝,就有了“興黃教以安蒙古”的說法。蒙古貴族和牧民對黃教喇嘛的尊崇是天然的,而清朝的皇帝也確實就能把黃教的喇嘛請到宮廷裏面來講經,包括自己都可以皈依灌頂。

在實際行動上,清朝皇帝也給了喇嘛超然的政治和經濟的地位,牢牢地把蒙古人都信奉的宗教,和自己捆綁在了一起。在血緣同化上,滿蒙和親的力度遠超漢唐。漢朝和唐朝的和親是單向的,無非是定期送一些公主給草原的頭領,中原的皇帝當一個掛名的岳父,僅此而已。

而當中原強盛的時候,很多草原頭領也願意娶公主,當了皇帝的女婿,統治的合法性就強了一些。當中原弱勢的時候,送公主就不那麼有用了——因爲你送了,人家繼續來搶,也沒什麼辦法啊。

滿蒙的和親則是互相的。皇帝會娶蒙古人做皇后,皇后的孩子可以做下一任皇帝,而蒙古貴族王公也能討到清朝的格格做福晉,生的孩子同樣繼承家業。幾代人下來,蒙古上層和滿清上層通通都是親戚,是真正的從制度到血緣上的“滿蒙一家”。而滿蒙又都人少,作爲佔據高層的少數族裔,都面臨着共同的壓力,所以蒙古沒有和滿清內訌的動機。

事實上,蒙古對滿清的忠誠,確實貫徹了清朝的始終。有了文化認同,有了血緣羈絆,接下來就是盟旗制度了。草原的活力在於遷徙,在於人口不斷大規模流動中的殘酷衝突,在血與火之間誕生出的強者,也獲得了和中原王朝掰手腕的能力。盟旗制度恰恰就是限制了牧民的遊牧範圍,改遊牧爲畜牧。同時這種固定範圍放牧,有穩定據點的政策,也讓疊牀架屋的官僚體系成爲了可能。

那麼這意味着草原民族獨特的粗放式管理優勢也沒有了,草原上本來就不多的資源,又要分出去來供養盟旗的官僚,而這些官僚的權力,來自於中央。這樣就把中原和草原之間的地域矛盾,變成了盟旗內部的階級矛盾。

清朝爲何只用了十幾年就解決了蒙古問題?原因是什麼 第2張

盟旗制度雖然是最實質性的,但是沒有前面說的蒙古中上層和滿清在文化和血緣上的認同,是執行不下去的。因爲底層的牧民沒有頭領,歸根結底是需要貴族帶着他們和中原王朝幹。而清朝狠的地方,就在於真的能夠放得下去身段來進行宗教、文化和血緣上的融合。這一點上,不得不承認清朝統治者是有一些“外邦人優勢”的。

很多事情是清朝的皇帝可以做,但是宋明的皇帝不能做的。比如尊崇儒學,如果是清朝皇帝來做,儒臣們就會感恩戴德,覺得自己受到了很大的尊重;但是如果是明朝、宋朝的皇帝做,儒臣們會覺得理所當然,並且還可能挑刺。

在尊崇喇嘛教這個事情上,如果是明朝的皇帝天天請喇嘛給自己講經,還要自己皈依黃教灌頂,儒臣們估計要紛紛諫言了,但是在清朝這就是理所當然的。儒學對唐宋明的皇帝來說,是雙刃劍,一方面創造了皇帝繼位合法性的來源,同時皇帝也受到儒學意識形態。

比如夷夏之辯的桎梏;但是儒學對清朝的皇帝而言,則更加徹底的工具化——儒學的好處一個不拉,有的皇帝還能自認自己是“天生聖人,爲君爲師”;但是在具體做事的時候,又可以以自己“異族皇帝” 的身份相當程度上擺脫儒學的影響。

清朝爲何只用了十幾年就解決了蒙古問題?原因是什麼 第3張

當年王莽做了皇帝之後,要征伐匈奴,大司馬嚴尤有一段名言:

臣聞匈奴爲害,所從來久矣,未聞上世有必徵之者也。後世三家周、秦、漢徵之,然皆未有得上策者也。周得中策,漢得下策,秦無策焉。當週宣王時,獫狁內侵,至於涇陽,命將徵之,盡境而還。其視戎狄之侵,譬猶蚊虻之螫,驅之而已。故天下稱明,是爲中策。漢武帝選將練兵,約齎輕糧,深入遠戍,雖有克獲之功,胡輒報之,兵連禍結三十餘年,中國罷耗,匈奴亦創艾,而天下稱武,是爲下策。秦始皇不忍小恥而輕民力,築長城之固,延袤萬里,轉輸之行,起於負海,疆境既完,中國內竭,以喪社稷,是爲無策。

道理已經說盡了,中原王朝能做到的最好的狀態,就是保持相安無事,在自己國力允許的範圍內維持一下秩序。明朝沒有做得更好,也沒有做得更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