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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宋仁宗開始,北宋官員們先後興起了哪三次興學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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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960-1127)是中國歷史上繼五代十國之後的朝代,共九位皇帝,分別爲宋太祖趙匡胤,宋太宗趙光義,宋真宗趙恆,宋仁宗趙禎,宋英宗趙曙,宋神宗趙頊,宋哲宗趙煦,宋徽宗趙佶,宋欽宗趙桓,共167年。而三次興學分別在宋仁宗趙禎,宋神宗趙頊和宋徽宗趙佶在位的時候開展。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宋王朝鑑於唐末五代藩鎮割據的教訓,宋初採取了興文教,抑武事的國策,即由原來的重視武功,改爲強調文治,爲此朝廷開始重視科舉,重用士人,文人可充任全國各級政權的官吏,軍隊也受文官的限制。而隨着時間的推移,一些有識之士認爲只重科舉而不重視教育,猶如不務耕而求獲,養士與選士的矛盾已經到了非解決不可的地步。於是,從宋仁宗開始,先後興起了三次興學運動。

從宋仁宗開始,北宋官員們先後興起了哪三次興學運動?

第一次興學:慶曆興學主持人:范仲淹

慶曆興學是范仲淹在宋仁宗慶曆四年主持的。

范仲淹(989一1052年)在慶曆三年七月,任參知政事,不久即奏十項改革案,要求興學育才,改革科舉等。翌年三月,仁宗因范仲淹"數言興學校,本行實”,下詔大臣們討論。宋祁、王拱辰、張方平、歐陽修等人深表贊同,並聯合上奏稱:“教不本於學校,士不察於鄉里,則不能核名實。有司束以聲病,學者專於記誦,則不足盡人材。謹參考衆說,擇其便於今者,莫若使士皆土著而教之於學校,然後州縣察其履行,學者自皆修飭矣。”

意思是說教育如果不以學校爲基礎,讀書人如果不在鄉里進行考察,就不能覈查名實。有司如果一味以詩文聲律上的毛病作爲限制,學生如果專心於記誦,就不能選拔出人才。參考各種建議,選擇適用於當今情況的,沒有比得上使讀書人都生活在本鄉本土而在學校進行教育爲好,然後由州縣考察他們的品行,這樣學生的學習就能得到提高了。於是,便在范仲淹主持下興學。

那慶曆興學又改變了哪些方面呢?

第一,普遍設立地方學校。要求諸路府州軍都開辦學校,縣裏有學子200人以上便可以設學,教老師則選擇本地宿學碩儒擔任。並規定“士須在學習業三百日,乃聽預秋賦:舊曾充賦者,百日而止”,秋賦是宋時州府向朝廷薦舉會試人員的選拔考試。這句話大意爲必須接受一定時間的學校教育,纔可以應科舉。這項措施避免了學校流於形式,淪爲單純爲應試舉人取解的場所,進而保障了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

第二,改革科舉考試。規定科舉考試先策,次論,次詩賦,罷貼經、墨義。策相當於時事論文。

第三,改革太學。因爲原國子監規模狹小,不足以容學者,即以原錫慶院爲校址,修建講堂,創建太學,招生200人。老師方面聘請名儒到太學執教,並在太學中推行著名教育家胡璦創立的“分齋教學”制度。胡瑗的分齋教學分經義,治世兩齋,分別用作研究經學基本理論和學習農田,水利,軍事,天文,歷算等實用知識。

“慶曆興學”實行一年多由於范仲淹被排擠出朝廷遂告失敗,但它畢竟對於北宋教育事業的發展起了促進作用。

從宋仁宗開始,北宋官員們先後興起了哪三次興學運動? 第2張

第二次興學:熙寧興學主持人:王安石

王安石被列寧稱爲是“中國11世紀時的改革家”。在宋神宗的支持下,他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而在文化教育進行的改革,稱爲“熙寧興學”。

王安石認爲,造成當時社會種種弊端的根本原因在於人才不足,用人不當。爲此,他在上書中提出了“教,養,取,任”的造就人才的四項綱領:“教”是培養人才。“養”是給人才以合理待遇。“取”是選拔人才。“任”是任用人才。

宋神宗熙寧二年(1069年),王安石任參知政事,主持變法大計。

第一,改革太學體制。

首先,擴增太學校舍。將整個錫慶院均作爲太學校舍,並另在朝集院西廡建造講書堂數間,基本上保證了教學以及師生工作、生活用房。

其次,充實和整頓太學師資。規定除主管官員之外、增設太學直講至10人、每兩人負責講授一經。爲保證質量,增設的直講必須由中書親自遴選,或由主管官員奏舉。

最後,創立“三舍法”。這是王安石改革太學最重要的措施。其主要內容爲:將太學分爲外舍、內含和上舍三個程度不同、依次遞升的等級,太學生相應分爲三部分、初人太學者,“驗所隸州公據”,經考試合格入外舍肄業,爲外舍生。外舍每月考試一次,每年舉行一次公試(升含考試),成績獲得第-一二等者,再參酌平時行藝,升入內舍肄業,爲內捨生。內舍每二年舉行一次升舍考試,成績爲優、平兩等者,再參酌平時行藝,升入上舍肄業,爲上舍生。

上舍亦每兩年舉行一次考試,考試方式與科舉考試“省試法”相同,太學學官不能參與,而由朝廷另委考官主持。成績評定分爲三等:平時行藝與所試學業俱優爲上等,一優一平爲中等,全平或一優一否爲下等。上等者免殿試,直接投官,中等者免禮部試,直接參加殿試,下等者免貢舉、直接參加禮部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