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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觀之治爲什麼能被人銘記?除了太平盛世的景象,更多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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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觀之治作爲中國古代著名的治世,也可以說是最著名的治世。它之所以讓後人銘記,不僅僅是因爲太平盛世的景象,更多的是它在人治的時代提出了法治。

貞觀元年(627年),吏部尚書長孫無忌奉召入宮議事,“不解佩刀入東上閣門”,事畢出門以後,監門校尉才發覺。帶刀入殿這在古代是個待遇,蕭何當年就是劍履上殿,入朝不趨,贊拜不名,後來曹操也這樣,不過這項待遇視爲權臣的待遇,一般有了這,下一步就是受九錫,再下一步就稱帝了,所以唐朝就沒有授予別人這項特權。長孫無忌這事如果往重了說就是要謀反,還好他在唐朝,如果在宋朝,死是不用死了,不過言官的唾沫能淹死你,讓你身敗名裂,生不如死。

貞觀之治爲什麼能被人銘記?除了太平盛世的景象,更多的是什麼?

長孫無忌是皇帝大舅子,太宗不好意思直接赦免他,就下羣議,讓大臣們討論。尚書右僕射封德彝認爲:“校尉失察,罪當死;長孫無忌誤帶刀入殿,應徒二年,罰銅二十斤。”老封是個老滑頭,自然知道皇帝的意思,可這處理有點太過了,一點公平都不講,皇親國戚就罰錢了事,人家看門的就直接咔嚓了。要知道這樣的小官的背後可能是很多人需要養的,能進入皇宮當差,也是家族的榮耀,殺了他容易,可對於他們家族而言,是接受不了的。

太宗欲從其議,看來唐太宗也是有偏袒的思想呢,不過唐朝這時候,皇帝還不是專制獨裁的,而且皇帝竟然下羣議了,那就要聽聽其他意見。大理寺少卿戴胄堅決不同意:“校尉不覺,無忌帶刀入內,同爲誤耳。”臣子對於君父不得稱誤,法律明文規定“供御湯藥、飲食、舟船,誤不如法者”皆爲死罪。陛下若欲考慮長孫無忌的功勳而減刑,那不是司法官所能決定的;但若要據法審判,罰以贖銅是不恰當的。戴大人這話說的就很公正了,兩人犯的是一種罪行,如果一人罰銅,一人砍頭,這不符合法律原則,量刑顯然失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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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宗一聽,趕緊說:“法者非朕一人之法,乃天下之法”,怎麼能因爲長孫無忌是皇親國戚就要法外開恩呢?下令再議。封德彝堅持原議,戴胄又駁議說:“校尉緣無忌以致罪,於法當輕”,是因無忌牽連而致犯法,不當重處。“若論其過誤,則爲情一也,而生死頓殊,敢以固請。”兩人既同爲“過誤”,爲何處罰有生死之別?是否嚴重不公?因戴胄固執原議、犯顏諫阻,太宗終於赦免了監門校尉的死罪。

中國古代有八議制度,“親”指皇室一定範圍的親屬;“故”指皇帝的某些故舊;“賢”指朝廷認爲“有大德行”的賢人君子;“能”指“有大才業”,能整軍旅、蒞政事,爲帝王之輔佐、人倫之師範者;“功”指“有大功勳”者;“貴”指職事官三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及爵一品者;“勤”指“有大勤勞”者;“賓”指“承先代之後爲國賓者”,這裏面八種人可以減刑,長孫無忌時任吏部尚書,正三品,符合貴的標準,他和皇帝是舊相識,跟着李世民一起打天下,符合故的標準,對於國家的建立也有大功勳,符合功的標準。八議符合一條就不用死,除非是十惡,顯然長孫無忌的案子夠不上,其實這個案子不在於長孫無忌能不能減刑。

案子的關鍵在於怎樣處理是公平的,按照宰相封德彝的意見,那就是對校尉不公平,他只是失察,因爲史書沒有記載長孫無忌的刀有多大,也許是因爲寬袍大袖當時沒看見,長孫無忌出來的時候就發現了,如果是有意爲之,那就不可能等人出門就喊出來了,因爲這時候再喊也不能解釋之前的過失了。這件案子能被揭露出來恰恰是因爲校尉在長孫無忌出門時及時發現了。如果沒發現,長孫無忌可能會繼續犯錯,也可能滋生反叛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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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社會人與人地位是不平等的,可你這種不平等一定要有一個度,這次的案子把校尉殺了其實沒啥,可對於整個社會而言,對於政府是什麼樣的看法。唐朝這時候剛剛建立十年,前面的短命王朝都是它的前車之鑑。很顯然戴胄的觀點在當時是很新穎的,在封建社會,官員能有平等的思想是難能可貴的。李世民能接受這一思想也是很重要的。

我們今天在談法治的時候,總覺得它是西方的產物,其實中華法系也是影響非常深遠的法律。古代人少,非常重視人命。中華法系基本形成的時間就是唐初唐太宗和唐高宗時期,《唐律疏議》《永徽律》成爲後世法律的基礎,都是在這基礎上進行增減的。最主要的不是這些冷冰冰的法條,而是一種理念,法治的理念。

我們今天的法條一定比以前的多,因爲時代變化太大了,可是法治的理念,今天的人不一定比古人強。古代執法官員基本上都是按法律辦事的,草菅人命的也有,不過那是少數。當今法理強調社會的公序良俗,其實在古代古人也很重視這個。很多人認爲儒家是不講究法治的,其實錯了,孔子自己也說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就是太熟悉法律了,因此不會做違背法律的事情,儒家也讓人要遵守法律的。

法治不是做樣子的,要身體力行,唐太宗不偏袒皇親國戚,同時也敢於和罪犯打賭,這說明在他的治理下,唐朝人都是遵守法治的。這一點值得後世關注,法治不是隻關注重大刑事犯罪,一切違法的事都應該引起人們的關注,因爲人們做事有慣性,如果一點小錯,做的人不以爲意,執法的人也不當回事,那麼你就往下看,要不了多久,這兩人都會犯更大的事。一上來就惡性犯罪的人少之又少,這樣的人也是激情犯罪。多數人都是積累性的。

遵守法律不僅僅是公民的事情,對於執法者更重要。我們試想一下,如果當年擔任法官的戴胄沒有堅持原則,而是遵從了皇帝和宰相的意識,那麼那位校尉還能活嗎,他的家人還能生存嗎。公正執法,比守法更重要,身爲執法者不管你接受的是什麼樣的事情,都應該認真對待,不是說都要嚴刑峻法,而是說不能沒有原則,不能過分的夾雜人情世故,使得事情有失公允。

貞觀之治體現的法治理念,是後世值得深入學習的,法治絕不僅僅是一句口號。唐朝實際存在的時間不到300年,可它的精神卻跨越了千年,至今仍有影響,這就需要我們全面的去看待這個問題,中華法系在唐朝得以奠基完善,是唐朝對後世產生重要影響的關鍵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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