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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的“團”組織是怎麼產生的?“團”的建立和演變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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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編爲大家帶來“團”的建立和演變歷程!希望對你們能有所幫助。

“諸道州府,令團並鄉村,大率以百戶爲一團,選三大戶爲耆長。”

中國古代兩千多年的封建王朝,這中間誕生過很多數不勝數的璀璨文化和優秀制度。其中爲了加強中央集權和賦役、稅收政策的執行與落實,歷代王朝統治者和中央都尤爲重視基層政權的建設。雖然歷代的這些基層組織的名稱各有不同,但其主要職能都大同小異,其中比較出名的當屬“裏”、“甲”、“保”、“亭”。

直到宋朝,爲了更好的加強中央集權和對地方的統治,一種叫“團”的新的基層組織應運而生。

宋朝的“團”組織是怎麼產生的?“團”的建立和演變歷程!

一、宋初在學習五代制度基礎上結合實情,併爲進一步加強中央集權,落實賦稅政策,以軍事爲初衷的“團”組織在基層廣泛設立,隨時間的推進“團”功能開始逐漸多樣化

公元960年,宋朝建立。宋朝統治者繼承了中國古代對民間基層的治理結構,在縣以下廣泛設置了諸如鄉、裏、管、社、都、保這樣的基層組織,宣發朝廷旨意,落實賦役政策,維繫基層治安,輔助進行教化。但是,宋朝較之前代,在基層有一個比較重要的創設,就是廣泛設立“團”這一組織。團在唐代以前並不存在,在五代時始萌發,至宋代獲得大發展,但元明以後又不再復興。

關於宋朝團的記載,散見於宋朝史料中。其最早出現於北宋元豐三年(1080年)頒行的《團教法》規定:

“凡一都保相近者分爲五團,即本團都副保正所居空地聚教之。以大保長藝成者十人袞教,五日一 周之。五分其丁,以其一爲騎,二爲弓,三爲弩”。

在此之後,團在宋朝各地被廣泛設立,團的負責人被稱爲“團長”、“團首”或“隅總”。我們可以發現,團的設立是以軍事目的爲核心的,其是北宋地方軍事建置的重要組成部分。

宋朝的“團”組織是怎麼產生的?“團”的建立和演變歷程! 第2張

對於團的級別,史料闡釋各不相同。有的將團與“保”、“裏”這些傳統的民間基層組織並列同一級,也有的將團與“裏”、“鄉”並列,不一而足。設置團這樣的地方組織,是基於宋朝自身的實際需要,但同時也有源自五代時期的一些歷史做法。

而衆所周知,宋朝與後周的歷史聯繫異常緊密。因此,宋朝可能是從後周的政治實踐中找尋到“團”這一設置,並結合自身的需求進行改進,列入本朝的基層制度設計中的。而宋朝在民間基層設立團,最重要的初衷在於試圖建立地方行之有效的軍事機制,而隨着歷史的演進,團的功能逐漸多樣,在北宋一代發揮着比較重要的作用。

宋朝的“團”組織是怎麼產生的?“團”的建立和演變歷程! 第3張

二、北宋中後期天下承平日久,“兵農合一”制度施行,加之“團”和保甲制的聯繫緊密,使“團”軍事性質逐漸淡化,“王安石變法”失敗後,“團”開始具備極強的民政色彩

如前所述,宋朝的“團”建立之初具有極強的軍事目的,它是以基層軍事能力建設爲主要宗旨的。北宋兵制將主力的國家軍隊主要集中於京畿地區,而地方上的軍事存在,主要由地方力量維繫,即所謂“強幹弱枝”政策。因此,地方上的保甲等基層民衆組織也有“兵練”的意義。而團正是依附保甲制度實施的,在王安石變法中,“團教法”屬於“保甲法”的配套措施,“團依保設”,兩者聯繫密切。據宋代史料記載:

“湖北諸郡”中,“每十戶爲一甲,五甲爲團,甲皆有長,擇邑豪爲總首。農隙教武藝,食從官司給團。”

這說明,湖北的團主要是依據甲組織建立的,實行“兵農合一”的制度,相關人員農時從事農業,農閒時進行軍事訓練,維繫基層武裝力量,是一種準軍事組織。

宋朝的“團”組織是怎麼產生的?“團”的建立和演變歷程! 第4張

進入北宋中後期,隨着天下承平日久,以及北宋軍制的不斷變革,作爲民間基層組織的團,其軍事性質逐漸淡化。因爲其與保甲制度的緊密聯繫,甲的職能逐漸與團的職能交融,使團具有了更多的民政色彩。“王安石變法”失敗以後,團的軍事意義大幅退化,至北宋末期,團的軍事能力已經非常微弱。進入南宋後,“團”幾乎已經成爲與“甲”、“裏”相似的組織,兩者之間甚至可以並列、轉化。以此爲基礎,團的功能也多樣化起來。根據現有史料,作爲民間基層組織,團主要有以下功能:

首先,“掩捕羣賊”。因爲團的設立本就有軍事意義,雖然後來其武備廢弛,但最起碼的武力能力還是有所保留的。在民間基層,這成爲維繫地方治安的寶貴力量。因此,宋代各地的團一般都具有維護鄉里,打擊盜賊的作用。必要時,也是可以進行武裝自衛。如史料所言:

“隨方隅爲團,團有首領,凡遇警則合諸團以把截界分。”

軍事效能的保留和武力的維持,是宋朝團區別於其他純粹的民政自治組織的最大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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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團”是體現戶口數的“戶籍單位”。因爲與裏、甲聯繫緊密,團也具有很強的民政色彩。進入南宋以後,團往往成爲“裏”、“甲”、“保”、“隊”等民政自治組織的替代或補充。在朝廷進行戶籍登記,組織地方工程,配發徭役時,具有最基本的組織和協調功能。根據史料,南宋各地,團有時配合裏、甲,有時本身就是裏、甲的異名,發揮着重要的基層治理作用。此外,裏、甲所持有的負責教化、解決輕微民事糾紛的功能,團也可能具備。

最後,具有一定的行政區劃性質。南宋以後,尤其是進入南宋中後期,團與其他地方基層自治組織已無太大區別。在南宋各地,很多團已經成爲縣級以下的準行政單位。例如,汀州,“一團即爲一鄉”。根據記載,南宋的上杭縣:

“其下設鄉團十一:分別是平原團、平元裏、安豐裏 、來蘇裏、古田裏、鱉沙裏、來蘇團 、勝運鄉、興化鄉、太平鄉、金豐鄉。”

由此可見,在上杭縣,“團”完全變成了與鄉、裏同級別的基層行政單位,原本的軍事名稱“團”,已經徹底蛻變爲民事治理組織了。當然,這種情況在宋代並非孤例,團性質的轉變,也是宋代軍事機關轉變爲行政單位通例的又一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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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滅亡之後,“團”這一民間基層建置並未被系統保留下來,除了個別例外,作爲基層組織的團逐漸消沒於歷史長河中了。但是,團在有宋一代的顯揚,並不是沒有意義的,其產生、發展乃至消亡的歷史,能夠給今人的基層政權建設提供一些借鑑。

三、“團”制度的發展成爲宋朝基層政權組織的重要基石,其既是宋朝軍事建設的一種努力,也豐富了宋朝基層組織的建設,鞏固了宋朝政權,是封建王朝加強中央集權,完善基層政權的重大進步

宋朝軍事的不振一直爲世人所抨擊。但是,宋朝當局並非對此沒有認知,也絕非毫無舉措。事實上,宋朝的歷次政治革新,軍事建設都是爲了改變這一現象的一種努力。只是因爲宋朝治理策略的宗旨與軍事活動的規律有着結構性的矛盾,這些努力與改革都不太成功而已。“團”的設立本身也是這種努力的體現。

宋朝的“團”組織是怎麼產生的?“團”的建立和演變歷程! 第7張

作爲軍事力量的團,其是爲了對國家正規軍進行補充而設立的。宋朝統治當局認爲,京畿重地最爲重要,以大軍守備,但地方防務儘量交由地方自己組織,建立“兵農合一”制度爲上佳。正是在這一思路下,團被建立起來。但是,就像宋朝很多軍事變革一樣,團的軍事目的後來也沒有發揮效用,其保留的最後的一點武力,只能應付打擊“聚集徒黨”之責,最終也沒有轉化成真正的軍事戰力。

團雖然沒有在軍事改革上發揮大作用,但其作爲民政組織卻一直保留到了宋朝滅亡。在宋代,縣以下的基層組織非常豐富,而團也是其中之一。需要指出的是,團的級別一直沒有被確定化,因此,其與裏、甲、鄉、村、寨的關係在各地各有不同。

宋朝的“團”組織是怎麼產生的?“團”的建立和演變歷程! 第8張

有的“團”在“裏”、“甲”之上,有的就是“裏”、“鄉”同級單位。正是有這些多樣的基層組織,才讓宋朝的基層治理呈現出五彩斑斕,生機勃勃的局面。宋朝的民間力量因此也更有活力,這在宋朝的歷史上是一個比較鮮明的特點,也是封建王朝加強中央集權,完善基層政權建設的一重大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