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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祕:梁鴻志有哪些罪不可恕的作爲?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2.0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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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鴻志(1882—1946),於1882年出生於福州城裏。祖籍福建長樂。中國近代的政治人物,自幼誦讀經史,以東坡自許。抗戰期間,梁鴻志投靠日本,淪爲漢奸,出任僞中華民國“維新政府”行政院長,從事賣國活動。抗戰勝利後,梁鴻志被國民政府以漢奸罪逮捕,1946年被處決。

揭祕:梁鴻志有哪些罪不可恕的作爲?

上海提籃橋監獄雖然號稱遠東第一監獄,但是獄內原無刑場。犯人執行槍決,歷來都由警方提押出獄,在上海荒野之處行刑。

1946年10月底,畢業於湖北法政學校的典獄長徐崇文突然接到上級密令,須在監獄內佈置刑場,有要犯在此槍決。他想起監獄圍牆東邊原有一塊土地,因無人照看,業已荒蕪。典獄長乃下令對此場地作了突擊整修佈置。

五色旗的僞“華中維新政府”成立,梁鴻志在其中。

上海高等法院接到梁鴻志的終審判決和對樑逆執行死刑的密令後,於1946年11月9日中午11點鐘左右,派主辦檢察官戴榮鐸去提籃橋監獄負責行刑。

樑誤認爲可能是家屬接見,於是他把衣褲換得整整齊齊。樑逆經過走廊時,還向熟人點頭招呼,他走“忠”字監,在法警的押解下來到刑場,時間爲中午11點50分左右。

揭祕:梁鴻志有哪些罪不可恕的作爲? 第2張

樑逆慢慢步入刑場內的臨時法壇,庭上問明姓名、年歲、籍貫等項目,遂將最高法院的判決書交給樑,並告即日執行,梁鴻志匆匆翻閱了一下,即在上面簽了字,同時提出抗辯,說依法收到復判書後,被告可有最後之抗告,庭上回答十分乾脆:是奉令執行。

樑逆又提出要求讓他回牢房整理遺物,庭上仍不批准,但是戴檢察官表示,可以當庭書寫遺言,於是梁鴻志走到公案右側前佈置的書桌旁,寫下遺書共計10行紙3張。

日僞期間梁鴻志興致勃勃參加酒會。

遺書寫畢,樑把所寫之信交送戴檢察官過目,並作最後掙扎:“我是懂法律的,執行時間未免太快。”他苦笑一下,想仿效陳公博在蘇州獅子口監獄行刑前同檢察官握握手,但遭到了拒絕。

揭祕:梁鴻志有哪些罪不可恕的作爲? 第3張

提籃橋監獄照慣例爲臨刑囚犯準備了酒菜,樑逆哪有心思飲酒,就把手錶一隻、眼鏡一副等物品交給看守長柏其林保管,進入執行區, 慢慢坐入行刑椅上,他面南背北,仰天閉目。

圖爲梁鴻志被押出法庭時他的女兒在其後大哭。1945年11月9日在上海提籃橋監獄被執行槍決。

上海高等法院檢察處警長李洪英、胡庭華立於樑逆的行刑椅兩旁,法警王駿驊用駁殼槍對準樑後腦,“叭”的一槍,樑應聲倒於行刑椅之左側,時間爲下午1時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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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一分鐘後,法警將樑的屍體翻轉仰上,由檢察官檢驗氣已絕。屍體於下午送往滬西膠州路上海驗屍所檢驗後,發還梁鴻志的家屬。漢奸賣國賊得到了應有的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