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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在民國時期盜墓的大案——黨玉琨鬥雞臺盜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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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玉琨是陝西富平人,青少年時期曾在西安、北京等大城市的古董商店裏當過學徒,見過不少古文物。後來,一向極不安分的黨玉琨棄商從戎,幾經摸爬滾打,1926年2月在鳳翔自封爲“師長”。當時,寶雞市有個地方叫鬥雞臺,那裏有一個名叫楊萬勝的鄉紳,此人平日橫行鄉里,有人揚言要將他暗殺。楊萬勝聽聞後大爲恐慌,急於尋找靠山。當他得知黨玉琨喜好文物,正在四處尋寶時,立即找人向黨玉琨透露說:“戴家灣村後大溝裏,靠崖處有幾個洞,洞裏有古董,村裏人常常挖取賣錢。”黨玉琨聽了異常高興,於是,經過緊鑼密鼓的周密部署後,一場大規模的盜寶行動便在當年秋收以後開始了。

發生在民國時期盜墓的大案——黨玉琨鬥雞臺盜寶案

爲了探明真實情況,組織掘墓盜寶,黨玉琨曾先後多次親自到鬥雞臺戴家灣去實地探勘、訪查。1927年春天,盜寶方案出臺了。其具體安排如下:任命駐紮在寶雞縣虢鎮的旅長賀玉堂爲挖寶總指揮;委任鳳翔“寶興成”錢莊總經理範春芳爲現場挖掘總負責人,此人曾在漢口市坐過莊,對買賣古董頗有門路;派遣衛士班長馬成龍及柴官長、張福、白壽纔等四人爲監工頭目,下有監工員多人。柴官長、張福、白壽才均爲寶雞縣人,非常熟悉該地的風土民情,對開展挖寶工作是極爲有利的;另外,還聘請寶雞當地一個有名的古董商鄭鬱文做祕書(人稱“挖寶先生”)。此人的實際任務是做挖寶的現場指導員,負責對挖出的各種文物進行整修、鑑定和分級定價。

發生在民國時期盜墓的大案——黨玉琨鬥雞臺盜寶案 第2張

黨玉琨將以上負責盜寶的主要人馬一一安排妥當後,便下令衆人準備動工挖掘了。

具體從事挖寶工作的民工,全部是從附近縣、區農村中抓來的青壯年。開始時工作量不大,僅靠就近強行攤派就足夠了,後來隨着挖掘墓穴的面積不斷擴大,所需人手越來越多,附近村莊攤派不出,就一下子擴大到了寶雞、鳳翔、岐山三個縣的大部分村莊。這樣,高峯時一天就有1000餘人在埋頭挖寶,整個戴家灣都佈滿了密密麻麻的挖寶人。

從1927年秋到1928年春的8個月中,這支七拼八湊的挖寶大軍把戴家灣兩旁好端端的地面翻了個底朝天。

在楊萬勝的指點下,在戴家灣東邊的一個窯洞裏挖出了許多青銅器和陶器,其中有銅鏡、銅鈁、陶竈等,是一個漢墓的器物。後來,在另一處又挖出了一件件珍貴的青銅器物。

約在11月底,又挖出了一個大墓。

盜寶伊始便旗開得勝,收穫甚豐,使得黨玉琨不禁大喜過望。他挖寶的胃口變得更大,氣焰也更加囂張,不但在組織上控制得更加嚴密,而且在人力上也不斷充實加強。這就害苦了鬥雞臺地區及其附近的人民,搞得人神共憤,風慘雲愁。

發生在民國時期盜墓的大案——黨玉琨鬥雞臺盜寶案 第3張

黨玉琨在寶雞大肆盜寶,聚斂財物,勢力逐漸擴大,很快就引起了馮玉祥的注意。加上在盜掘古墓的過程中,黨玉琨等人殘酷欺壓百姓,作惡多端,引致天怒人怨,民憤四起,更使馮玉祥感到此人不除民怨難平。

1928年5月,時任國民革命軍第一軍總司令的馮玉祥,命令第四方面軍總指揮宋哲元率領所部三個師、一個旅,共約3萬人馬,圍剿鳳翔城並收繳黨玉琨所盜的大量珍寶。宋哲元親自督隊,在硝煙瀰漫中冒險衝入城裏,經過短時間巷戰後,大獲全勝,佔領鳳翔。黨玉琨在鳳翔東城牆下被擊斃,其所部官兵被全部資遣。

黨玉琨盜墓所獲的寶物,一部分放在他臥室的萬寶架上,另一部分放在他二姨太張彩霞的居室,大部分重要的器皿則藏放於一個祕密庫房裏由衛兵看守。黨玉琨全軍覆沒後,這些寶物全部落到宋哲元的手中。

發生在民國時期盜墓的大案——黨玉琨鬥雞臺盜寶案 第4張

1928年9月,宋哲元將所獲珍寶全部拿出,在西安新城四面亭軍部展覽一天,以飽攻打鳳翔部屬的眼福。隨後,他令軍法處處長蕭振瀛帶兵將寶物悉數押送至西安軍部。

此後,這批十分珍貴的寶物便開始了戲劇性的流轉和散失,並因此而大大受損。

這批珍寶運抵西安後,宋哲元先是派人到蘆真照相館請攝影師爲之全部拍了照片,接着,他又請懂得文物鑑定的薛崇勳在新城光明院逐件進行了鑑定。

宋哲元將這些經過鑑定的珍寶的一部分,首先送給了上司馮玉祥。馮玉祥所得的水鼎,全國解放後由其夫人李德全捐獻給了故宮博物院。

其餘歸宋哲元所有的大部分珍寶,在他離開西安時由小老婆和當時赴天津任市長的蕭振瀛帶到了天津,存放在英租界的宋哲元家中。後來,通過天津的古董商將其中一部分賣給了外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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