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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娼妓的下場是什麼?老鴇被斬首妓女被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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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劇上青樓情節看多了,還以爲古代賣淫是合法的,殊不知古代掃黃的力度比現代還大。每個朝代幾乎都禁止逼良爲娼,從准入機制上進行控制。明朝法律就規定:凡娼優樂人買良人子女爲娼優者,杖一百。明宣宗更是發動了中國第一次大規模掃黃,太平天國時期因爲法令嚴苛,甚至使娼妓絕跡。

古代娼妓的下場是什麼?老鴇被斬首妓女被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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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禁止官員狎妓

公元前645年,在徵得齊桓公的同意後,管仲創辦了中國第一所官辦妓院,名叫女閭。秦漢以後逐漸形成了樂戶制度、官妓制度,並伴之出現了所謂的青樓文化。

唐代是妓業的地位最高的時代。歷史上赫赫有名的薛濤就被當時的省級領導劍南西川節度使韋皋賞識,讓她參與原來由幕僚們做的案牘(官方文件)方面的處理工作,其實就相當於現在政府公務員的角色。韋皋差點還上報總部朝廷,正式下個文件讓薛濤轉正。

唐代之後,妓女的地位開始下降。 兩宋,妓業依然是合法的。柳永因爲尋花問柳成爲著名的偶像詞人。但他也因爲這個愛好,而絕於仕途,可見宋代對妓女的看法已經走下坡路了。

古代娼妓的下場是什麼?老鴇被斬首妓女被流放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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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朝廷都有明確的規定,官員可以讓官妓陪酒、陪舞,但不能陪睡。如果違反,輕則打幾十大板,重則開除公職,貶爲庶民。公款吃喝,再找三陪女,更是絕對犯忌。

《名公書判清明集》有一判例,南宋時崇安知縣因日日宴飲,必至達旦,命妓淫狎,靡所不至遭奏劾,最後被降爲縣主簿。即使不是公款消費,如果官員參加有妓女作陪的私人宴會,也要被處分:諸州主管常平官,預屬縣鎮寨官妓樂及家妓宴會,依監司法。即赴非公使酒食者,杖八十,不以失減。

趙禎(宋仁宗)當皇帝時便規定,負責分管刑獄的官員提點刑獄不得召妓,當時的說法是不得赴妓樂。四五十年後,趙頊(宋神宗)當皇帝時則擴大到整個監司範圍,不僅是提點刑獄,所有監察官員一律禁嫖。

但也有例外,一年365天中有一天可以放鬆一下,就是趙頊過生日那天的聖節。時人詩句中所謂共君今夜不須睡,未到曉鍾猶是春,說的就是聖節之夜的情形。

明宣宗發動大規模掃黃

古代娼妓的下場是什麼?老鴇被斬首妓女被流放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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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初至中葉娼妓業尤爲發達。許多達官顯貴不問朝政國事,沉溺於歌舞昇平、燈紅酒綠之中;名流賢達狎妓冶游、尋歡作樂。

後來,還出現了研究、評價妓女的《嫖經》,成爲當時的狎妓指南。當時妓女滿布天下,大都會有數以千計之多,就是窮鄉僻壤,也不乏其人。 明宣德四年,也就是公元1429年秋天,30歲的明宣宗朱瞻基對這種社會現象受夠了,於是發動大規模掃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