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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清名臣孫嘉淦的生平簡介,孫嘉淦的人物事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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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入仕途

孫嘉淦早年家境貧寒。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孫嘉淦考中進士,自此步入仕途,任庶吉士,隨後擔任翰林院檢討一職。

敢言直諫

雍正帝性格喜怒無常,登基之初,大臣們皆不敢直言進諫。孫嘉淦首先上疏建議他“親近兄弟、停止納捐、西北收兵”。孫嘉淦的上疏頗有含沙射影的嫌疑,雍正帝聞之,大怒,並斥責翰林院掌院學士。當時輔臣朱軾在旁邊,委婉地說道:“孫嘉淦雖然狂妄,但我很佩服他的膽量。”雍正帝沉吟一會兒,大笑說:“朕亦佩服他的膽量。”雍正帝立即召見孫嘉淦,並升任他爲國子監司業。

雍正四年(1726年),孫嘉淦擔任國子監祭酒。六年(1728年)正月,署理順天府尹一職。期間孫嘉淦父親去世,回鄉守喪,期限未滿便被要求回京擔任工部侍郎,仍兼任順天府尹、國子監祭酒的職務。

新帝重用

雍正十三年(1735年)八月,雍正帝駕崩,新皇帝乾隆登基。九月,孫嘉淦擔任吏部侍郎一職,十一月任都察院左都御史,仍兼任吏部侍郎。他再次上疏,專論君主“三習一弊”,直言告誡皇帝。乾隆帝見到他的奏摺,對孫嘉淦十分讚賞,孫嘉淦因此升任刑部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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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嘉淦《三習一弊疏》奏章拓片節選在刑部尚書任上,孫嘉淦能夠做到秉公斷案。河南鄭州有疑獄冤案,皇帝曾派遣欽差前往查辦,但結果不盡人意。乾隆皇帝命令孫嘉淦前往審理此案,孫嘉淦將涉案十餘人的冤情全部審理清楚,還百姓公道。

乾隆三年(1738年)四月,孫嘉淦升任吏部尚書,仍兼任刑部尚書。九月,直隸總督李衛彈劾總河朱藻貪贓誤工,皇帝命孫嘉淦和尚書訥親前往審理此案,查實後依法對朱藻加以懲處。

心繫百姓

乾隆三年(1738年)十月,孫嘉淦任直隸總督。

清朝建立之初,爲滿足民衆口糧的需求,曾頒佈過極嚴格的法令以禁止民間釀酒。各地百姓以私釀獲罪而犯法者甚多。孫嘉淦任直隸總督後,經過調查瞭解後上疏朝廷,指出釀造燒酒只用高粱、穀糠、豆皮等做原料,並不影響民生,且於民生有利。若一味地禁止百姓釀酒,則不利於民生之計。清廷接受了他的建議,解除了對民間釀酒的禁令。這對於激發民間手工業生產和改善民衆生活都有很大益處。

興修水利

乾隆四年(1739年),孫嘉淦兼管直隸地區的直隸河務工作,孫嘉淦首先提議治理永定河。提出在金門閘上下多建草壩,使河道逐漸恢復的意見。

同年,孫嘉淦、顧琮二人親赴天津,勘察河道及衆河交匯、入海之路。此後,他上疏朝廷,在奏書中他認爲,“天津是南北運河與澱河匯合後入海之重地,建議在靜海縣獨流鎮開挖引水河,以防止年久淤墊,這是下游治水的關鍵。”

乾隆五年(1740年)九月,他又上疏陳述綜合治理直隸境內永定河、子牙河、南運河、北運河及東白洋兩澱的具體辦法,得到皇帝允許,並嘉獎孫嘉淦。奏疏呈遞後,恰逢江南河道總督高斌進京,路過直隸地區,乾隆帝命令高斌會同孫嘉淦一併處理直隸河務工作。經過一階段的修復整頓,永定河河道暢通,進而加固了保定城郊堤防,提高了抗災能力,減輕了百姓的困苦。

人物晚年

乾隆六年(1741年)八月,孫嘉淦由直隸總督調任湖廣總督。乾隆八年(1743年),孫嘉淦因處理謝濟世案不當,包庇屬下,被革職。乾隆九年(1744年),孫嘉淦擔任宗人府府丞。乾隆十年(1745年),任都察院左副都御史。乾隆十二年(1747年)孫嘉淦以年老乞求退休,得到批准。

兩年之後,孫嘉淦回京,入值上書房。乾隆十五年(1750年)正月,擔任兵部侍郎一職,同年八月升任工部尚書,不久後署理翰林院掌院學士一職。乾隆十七年(1752年),孫嘉淦任吏部尚書、協辦大學士。

乾隆十八年(1753年)十二月,孫嘉淦去世,享年七十一歲,諡號“文定”。

2主要成就

孫嘉淦孫嘉淦以敢於直言進諫而著名,他在乾隆帝即位之初上疏《三習一弊書》被譽爲清代“奏議第一”。

孫嘉淦在任直隸總督期間,體察民間疾苦,主要致力於解除釀酒禁令,並奏請修改調整有關法規,安定民生,興修水利,治理河流,發展生產,並取得了較爲明顯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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