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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爾哈赤執政期間,在軍事與民族方面有哪些作爲?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2.3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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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新覺羅·努爾哈赤,即清太祖,他是建州女真首領、後金第一位大汗、清朝實際奠基者、八旗制度的創建者,接下來小編就給大家帶來相關介紹,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主要成就

軍事

軍事才能

努爾哈赤戎馬生涯長達44年,史稱他“用兵如神”,是一位優秀的軍事統帥,在軍事謀略上,在指揮藝術上,集中兵力、各個擊破、圍城攻堅、裏應外合、鐵騎馳突、速戰速決,體現了高超的智慧。他在薩爾滸之戰中,採取“恁[nèn]爾幾路來,我只一路去”,就是“集中兵力,各個擊破”的兵略,成爲中國軍事史上集中兵力、以少勝多的經典戰例。他在軍隊組織、軍隊訓練、軍事指揮、軍事藝術等方面的作爲,都可圈可點。特別是他在作戰指揮藝術上,對許多軍事原則,如重視偵察、臨機善斷努爾哈赤御用劍、誘敵深入、據險設伏、巧用疑兵、驅騎馳突、集中兵力、各個擊破、一鼓作氣、速戰速決、用計行間、裏應外合等,都能熟練運用並予以發揮。

同時,努爾哈赤注重兵器的革新,努爾哈赤在與明朝交戰中,多次遭遇明軍火力阻擊,深知火器的厲害,知道欲破城壘“非炮不克”。除用繳獲的大批槍炮彈藥武裝軍隊外,還命令歸順的漢軍官兵“準備”一定數量的火炮,以加強攻堅力量,並演練出新的戰法,據徐光啓《略陳臺銃事宜並申愚見疏》記載,努爾哈赤攻城時,先用大型火銃在百步外專打城牆,然後再乘機用雲梯等攻城器械進行攻擊而野戰時,總會部署大大小小各種火器爲先鋒,陣型整齊的衝過來,沒有必中的把握就不發射。

努爾哈赤執政期間,在軍事與民族方面有哪些作爲?

創立八旗

女真民俗壯者皆兵,素無其他徭役,平時多以漁獵爲生。每次作戰或行獵,女真人依家族城寨出師,以十人以一人爲牛錄額真總領其餘九人負責各方動向。努爾哈赤起兵正是利用女真人這種傳統的狩獵組織形式,牛錄額真也成爲建州治下的官名之一,起初總分爲環刀、鐵錘、串赤(鐵丳皮牌)、能射四軍,成爲後來創建旗制的基礎

隨着努爾哈赤兵馬越來越多,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努爾哈赤在吞併烏拉以後對屬下人馬進行一次整編,以三百人爲一牛錄,設置一牛錄額真(後稱佐領)管理,並以黃、白、紅、藍四色爲四旗。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十一月,努爾哈赤烏拉後,規模更爲擴大,於是以五牛錄爲一甲喇,設一甲喇額真(後稱參領);五甲喇爲一固山(旗),設一固山額真(後稱都統),以梅勒額真(後稱副都統)二人副之;固山額真之上則由努爾哈赤之子侄分別擔任旗主貝勒,共議國政。旗的數目又在原有四旗基礎上再增鑲黃、鑲白、鑲紅、鑲藍四旗爲八旗,分長甲、短甲、巴雅喇三兵種,分別是清朝時期前鋒、驍騎和護軍營的前身。此後隨着勢力的進一步擴張,接下來的幾代統治者對旗制又有所改進,但八個旗這一數目未再有任何變動。

除了軍事外,八旗制度還兼有行政、生產、司法、宗族諸職能。努爾哈赤創制八旗使來自不同地區、凝聚力渙散的女真部民整合爲一組織紀律性很強的社會整體,增強了軍隊戰鬥力的同時也成爲了努爾哈赤成就霸業的一把利刃。

努爾哈赤執政期間,在軍事與民族方面有哪些作爲? 第2張

戰略方針

在軍事與外務上,努爾哈赤制定了具體的方針、政策和策略。採取了“恩威並行,順者以德服,逆者以兵臨”,即以撫爲主,以剿相輔的方針。其具體內容有三:

一爲抗拒者殺,俘獲者爲奴。因納殷部七村諸申降後復叛,據城死守,“得後皆殺之”。額赫庫倫部女真拒不降服,努爾哈赤遣兵攻克,斬殺守兵,“獲俘一萬”,滅其國,“地成廢墟”。

二是降者編戶,分別編在各個牛錄內,不貶爲奴,不奪其財物。原是部長、寨主、貝勒、臺吉,大都封授官職,編其舊屬人員爲牛錄,歸其轄領。

三爲來歸者獎。對於主動遠道來歸之人,努爾哈赤特別從厚獎賜。當他聽說東海虎爾哈部納喀達部長率領一百戶女真來投時,專遣二百人往迎,到後,“設大宴”,厚賜財物,“爲首之八大臣,每人各賜役使阿哈十對、乘馬十匹、耕牛十頭”,以及大量皮裘、貂帽、衣、布、釜盆等物。

努爾哈赤還採取了正確的用兵策略,一般是由近及遠,先弱後強,逐步擴大。他積極爭取與蒙古聯盟,盡力避免過早地遭到明朝的打擊,直到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以七大恨發動叛亂以前,沒有受到明軍的征剿,這極大地有利於統一女真事業的順利進行。充分發揮了軍事指揮才幹。他長於用計,重視保密,多謀善斷,議即定,定即行,出兵猶如暴風驟雨,迅不可擋,經常以少勝多,變被動爲主動。

努爾哈赤執政期間,在軍事與民族方面有哪些作爲? 第3張

民族

蒙古族

努爾哈赤興起後,對蒙古採取了既不同於中原漢族皇帝、也不同於金代女真皇帝的做法。他用編旗、聯姻、會盟、封賞、圍獵、賑濟、朝覲[jìn]、重教等政策,加強對蒙古上層人物及部民的聯繫與轄治。後漠南蒙古編入八旗,成爲其軍政的重要支柱;喀爾喀蒙古實行旗盟制;厄魯特蒙古實行外扎薩克制。後康熙帝說:“昔秦興土石之工,修築長城。我朝施恩於喀爾喀,使之防備朔方,較長城更爲堅固。”清朝對蒙古的撫民固邊政策,其經始者就是努爾哈赤。

漢族

努爾哈赤開始佔據遼東的時候,對漢人實行“拒敵者殺之,不與敵者勿妄殺”的政策,他優待“尼勘” ,給予了歸降的漢人以民的地位,從他們享有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看,其身份接近於後金國人,亦即牛錄屬員。考慮到這些漢民與滿洲的文化傳統迥異,努爾哈赤也沒把他們編入八旗。而對即對據城不降、不服從命令的漢人則實施鎮壓、屠殺。

努爾哈赤曾直言不諱地對俘獲的漢人說:即使殺了你們,奪取的財物能有多少呢?那只是暫時的,有限的。如果收養,你們的手可以出任何東西。用出的東西做生意,生產的好果實、好東西,那是永久的利益。

努爾哈赤晚年對漢族政策的急轉直下,進佔遼瀋地區後,獲得大片土地。他實行屯田制,頒佈“計丁授田令”,屬民平時自耕自產,戰時爲兵。與此同時,後金進入遼瀋,戰勝後搶掠財產、多次毀城,遼民被殺者數以萬計;被俘的漢人則按照以往,強迫剃髮易服,且多被編入女真人家爲僕役、或編入農莊爲農奴,許多漢人不堪奴役,起而反抗導致了天命晚期後金社會的不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