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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朱翊鈞:明朝第十三位皇帝,他有着怎樣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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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翊鈞,即明神宗、萬曆帝,明朝第十三位皇帝,年號萬曆,在位共四十八年,是明朝在位時間最長的皇帝。他是明穆宗朱載坖第三子,生母是孝定太后李氏。接下來小編就給大家帶來相關介紹,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隆慶二年(1568)三月十一日被立爲皇太子。隆慶六年(1572年),明穆宗駕崩,十歲的朱翊鈞即位。明神宗在位之初十年,內閣首輔張居正主持政務,張居正實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社會經濟有很大的發展,開創了“萬曆中興”的局面。萬曆二十年至二十八年(1592年—1600年)間主持了萬曆三大徵,鞏固了明朝疆土,但也耗費了大量帑銀。 明神宗執政後期,28年不上朝,而王朝依舊可以運行如常。萬曆四十八年(1620年)七月二十一日,明神宗去世,享年五十八歲,廟號神宗,諡號範天合道哲肅敦簡光文章武安仁止孝顯皇帝,葬十三陵之定陵。

人物生平

早期經歷

嘉靖四十一年(1563年)八月十七日,朱翊鈞出生在裕王府,是明穆宗朱載垕的第三子。明穆宗有四子,長子朱翊釴、次子朱翊鈐,俱早亡。四子朱翊鏐與朱翊鈞同爲李氏所生。

朱翊鈞的祖父世宗嘉靖帝晚年迷信道教,“諱言儲貳,有涉一字者死”,因此,關於朱翊鈞的誕生,沒人敢報告嘉靖皇帝,更不敢爲之起名字。直到隆慶元年(1567)正月初十日,廷臣上疏請立皇太子,同月十八日明穆宗才爲他賜名,叫朱翊鈞。明穆宗說:賜你名字,名爲鈞,是說聖王制馭天下,猶如制器之轉鈞也,含義非常重大,你當念念不忘。

隆慶二年(1568)三月十一日,因其成爲了其父子嗣中最爲年長的,故朱翊鈞被立爲皇太子,正位東宮。朱翊鈞的生母李太后身世卑微原是宮人,後來母以子貴才晉升爲貴妃。皇太子就是未來的皇帝,將來要治國治民,必須從小接受教育,瞭解以往帝王承業治國的經驗教訓,熟悉朝章典故,掌握駕馭臣民的本領。朱翊鈞雖然年幼,卻很懂得這個道理。明穆宗任命一批大臣爲教官,輔導他讀書。朱翊鈞學習非常用功。其母李氏教子非常嚴格。朱翊鈞小時候稍有懈怠,李太后就將其召至面前長跪。每次遇到講筵的時候,李太后都令經筵講官入前親授。沒遇到早朝的時候,五更就到了朱翊鈞的寢宮,早早將朱翊鈞叫起。由於講官的盡心輔導,李太后的嚴格管教,以及朱翊鈞本人的刻苦努力,朱翊鈞年漸長而學愈進。他自己後來也常常十分得意地說:“朕五歲即能讀書。”

明神宗朱翊鈞:明朝第十三位皇帝,他有着怎樣的經歷?

沖齡踐祚

隆慶六年(1572年)五月二十二日,明穆宗病危,三天後內閣大學士高拱、張居正、高儀被召入宮中。高拱等人進入寢宮東偏室,見明穆宗坐在御榻上,榻邊簾後坐着皇后陳氏、皇貴妃李氏,10歲的太子朱翊鈞就立在御榻的右

邊。明穆宗抓住高拱的手,臨危託孤,“以全國使先生勞累”。司禮監太監馮保宣讀給太子朱翊鈞的遺詔: “遺詔與皇太子。朕不行了,皇帝你做。一應禮儀自有該部題請而行。你要依三輔臣並司禮監輔導,進學修德,用賢使能,無事荒怠,保守帝業。”三位大學士受託之後,掩淚而出。五月二十六日,明穆宗即崩於乾清宮。六月初十,皇太子朱翊鈞正式即位,次年改元萬曆。

萬曆皇帝繼位伊始,大學士高拱馬上呈進新政五事,要求其御門聽政,親答奏請,面見輔臣,議處要事,且一應章奏覽後俱鬚髮送內閣看詳擬票,杜絕內批留中。雖然高拱的本意在於“以主上幼衝,懲中官專政,條奏請詘司禮權,還之內閣”,但仍可看出他對於幼年皇帝朝夕訓誨的急迫心情,初衷未爲不妥。然而當時正值主少國疑之際,“上衝年在疚,拱默受成於兩宮,權不自制,惟恐外廷之擅” 。在讀書方面,朱翊鈞也是從一開始就堅持按照祖宗舊制,舉日講,御經筵,讀經傳、史書。在明朝的衆皇帝中,除明太祖朱元璋之外,像朱翊鈞那樣確實是不多見的。朱翊鈞即位後,就按照內閣首輔張居正的建議,每天於太陽初出時就駕幸文華殿,聽儒臣講讀經書。然後少息片刻,復回講席,再讀史書。至午飯完畢時始返回宮內。只有每月逢三、六、九常朝之日,才暫免講讀。除此之外,即使是隆冬盛暑亦從不間斷。

內閣爭紛

朱翊鈞即位時,一個突出的問題就是內閣紛爭傾軋,整個朝廷也沒有能夠挽回嘉靖一朝的積弊。這個社會問題,以後變得更爲激烈。按照明穆宗的佈置,高拱是外廷的顧命大臣中排名最前的;在宮中,朱翊鈞自然依靠馮保。但是,馮保與高拱的關係非常惡劣。此前,司禮監掌印太監職位空缺,高拱先後推薦了陳洪、孟衝,就是不願讓馮保做掌印太監。神宗自己在登極詔中也命令他們:朕方在沖年,尚賴文武親賢,“共圖化理”,“與民更始”。

馮保此人知書達禮,又有文藝素養,所以很受明穆宗的喜愛。馮保利用皇權更迭之間的權力真空,通過遺詔驅逐了政敵孟衝,親自任司禮監掌印太監。而此時的內閣首輔高拱也對馮保欲除之而後快,在高拱的授意下,工科都給事中程文、吏科都給事中雒遵、禮科都給事中陸樹德都開始彈劾馮保。由此,一場政治鬥爭勢必不免,鬥爭中,衝突雙方是馮保和高拱,而張居正表面上是幫助高拱的。但實際上,張居正與馮保關係非常密切,早就預謀趕走高拱。

明穆宗末年,高拱爲內閣首輔。神宗即位之後,高拱“才略自許,負氣凌人” ,恰恰觸犯了“自負付託之重,專行一意,以至內猜外忌” 的爲臣大戒,最終在官場角逐中失利。人事變更的結果,張居正依序升爲內閣首輔,責無旁貸地肩擔起培養萬曆皇帝的重任。而此次政治震盪對幼小的萬曆皇帝產成的刺激也頗爲深刻:“專權之疑,深中帝心,魁柄獨持,以終其世。晚雖倦勤,而內外之間,無復挾恣意如初年者。主術所操,爲得其大也。”而且高拱爲人性格執拗,出言偏頗。明穆宗去世時,高拱以主幼國危,痛哭時說了一句:“十歲太子如何治天下。”神宗即位後,馮保將這句話加以歪曲,改成“高公講,十歲小孩哪能決事當皇帝”。神宗聽到這話,“專權之疑,深中帝心”。於隆慶六年(1572年)六月十六日將他免職,以張居正取代他的位置。此後神宗在位四十八年,始終堅持自操威柄。他說過“若用舍予奪,不由朝廷,朕將何以治天下!”高拱一走,高儀也驚得嘔血三日而亡,三位內閣顧命大臣中只剩下張居正一人。同時,在經濟和政治方面的問題也堆積如山。面對着這些重重的困難,這個萬曆帝沒有畏縮不前,爲了“皇圖永固”,他以“少年天子”的氣派,牢牢抓住“用人唯我”、生殺予奪在朝廷這根權柄,勵精圖治,推行新政,朱翊鈞在位前十年中很有所作爲。

明神宗朱翊鈞:明朝第十三位皇帝,他有着怎樣的經歷? 第2張

勵精圖治

張居正爲內閣首輔以後,朱翊鈞將內廷的事務託給馮保,“而大柄悉以委居正”。對張居正不僅委以重任,而且尊禮有加,言必稱“元輔張先生”,或“張先生”,從不直呼其名。隆慶六年(1572年)六月十九日,張居正剛剛走馬上任幾天,朱翊鈞就在平臺(即後左門)單獨召見他,共商大計。由於明穆宗在位從沒有召見過大臣,所以這事在當時曾引起轟動,使廷臣看到朱翊鈞承業治國的精神和決心,又大大提高了張居正的威信。

朱翊鈞從思想上到行動上,全力支持張居正,合力進行改革,推行萬曆新政。政治改革的主要措施,是萬曆元年(1573年)推行的章奏“考成法”。它是針對官僚作風和文牘主義而提出的,意在“尊主權,課吏職,信賞罰,一號令”,提高朝廷機構辦事效率。按照考成法的要求,事必專任,立限完成;層層監督,各負其責。神宗說:“事不考成,何由底績。 ”其時,因爲朱翊鈞年幼,對祖制還不十分明白,不曉得箇中的利害關係。後

來,他意識到張居正的權力過大,“幾乎震主”,這無疑是一個重要原因。

經濟領域的改革,一是清丈全國田畝;二是推廣“一條鞭法”。萬曆六年(1578年)十一月,朱翊鈞下令在福建行省進行試點。至萬曆八年(1580年)九月,福建“清丈田糧事竣”。朱翊鈞與張居正因勢利導,趁熱打鐵,立即通行全國清丈。戶部奉旨就清丈範圍、職責、政策、方法、費用、期限等制定了八項規定,於同年十一月下發各地。至萬曆十年(1582年)十二月,各省均按三年期限基本完成,總計支出新增一百四十餘萬頃。推廣“一條鞭法”,是當時經濟改革的又一個重要舉措。萬曆九年(1581年),一條鞭法已在全國各地“盡行之”。這標誌着整個張居正改革已經取得了重大勝利。

萬曆朝的前十年,在幼年朱翊鈞的支持下,張居正在政治上、經濟上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政府面貌煥然一新,經濟狀況也大爲改善。萬曆十年(1582年)六月,一代名臣張居正病逝,朱翊鈞從此開始親政。這次改革,始於萬曆元年(1573年),至萬曆十年(1582年)基本結束。它是明中葉以來地主階級革新自救運動的繼續和發展,也是明後期政治、經濟關係新變動的深刻反映。其範圍,覆蓋政治、經濟諸方面。具體步驟是,前五年以政治改革爲重點,後五年以經濟改革爲主要任務。十年改革取得了非常大的成就,扭轉了正德、嘉靖兩朝以來形成的頹勢。

朱翊鈞親政後,主持了著名的“萬曆三大徵”。先後在明王朝西北、西南邊疆和朝鮮展開的三次大規模軍事行動;分別爲李如鬆(李成樑長子)平定蒙古人哱拜叛變的寧夏之役、李如鬆,麻貴抗擊日本豐臣秀吉政權入侵的朝鮮之役,以及李化龍平定苗疆土司楊應龍叛變的播州之役,鞏固了漢家疆土。 後世有說明軍雖均獲勝,但軍費消耗甚鉅。而三大徵實際軍費則由內帑和太倉庫銀足額撥發,三大徵結束後,內帑和太倉庫仍有存銀。

萬曆怠政

萬曆十四年(1586年)十一月,朱翊鈞開始沉湎於酒色之中,身體虛弱,每況愈下。因此,朱翊鈞執政中後期,幾乎很少上朝。他處理政事的主要方法是通過諭旨的形式向下面傳遞。“萬曆三大徵”中邊疆大事的處理,都是通過諭旨的形式,而不是大臣們所希望的“召對”形式。在三大徵結束之後,朱翊鈞對於大臣們的奏章的批覆,似乎更不感興趣了。同年,禮部主事盧洪春奏曰:

朱翊鈞“日夜縱飲作樂”。從同年起,爲爭立皇太子,演成了曠日持久的“國本之爭”。

明神宗朱翊鈞:明朝第十三位皇帝,他有着怎樣的經歷? 第3張

明末官僚隊伍中黨派林立,門戶之爭日盛一日,互相傾軋。東林黨、宣黨、昆黨、齊黨、浙黨,名目衆多。在東林黨爭無休無止之時,由於明神宗私愛貴妃鄭氏之子、福王朱常洵,堅持其王府莊田“務足四萬頃之數”,才肯讓其出京之國,於是在朝廷又掀起了一場長達七八年之久的福王莊田之爭。福王之國洛陽剛剛過了一年,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五月初四日酉時,又發生了晚明歷史上著名的梃擊案,作案的是一個名叫張差的薊州男子,史稱“梃擊案”。起初,皇太子也以爲“必有主使”。是時,鄭貴妃一再指天發誓,自明無他。朱翊鈞見事涉鄭氏,加上多年來人們一直議論他不善待皇太子,感到事情重大,怕火燒自己,很快就親自定張差爲“瘋癲奸徒”,並命“毋得株連無辜,致傷天和”,只處決張差及與之有關的太監龐保、劉成二人。並特地爲此於同月二十八日,一反常態,二十五年來第一次召見大臣,宣佈他的命令,將此案草草收場 。

因立太子之事與內閣爭執長達十餘年,最後索性三十年不出宮門、不理朝政、不郊、不廟、不朝、不見、不批、不講。萬曆十七年(1589年),朱翊鈞不再接見朝臣,內閣出現了“人滯於官”和“曹署多空”的現象。 至於貪財一事,朱翊鈞他在親政以後,查抄了馮保、張居正的家產,就讓太監張誠全部搬入宮中,歸自己支配。爲了掠奪錢財,他派出宦官擔任礦監稅使,四處蒐括民財。

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右副都御史謝傑批評朱翊鈞荒於政事,親政後政不如初:“陛下孝順父母、尊祖、好學、勤政、敬天、愛民、節約開支、聽取意見、親人和賢人,都不能夠像當初一樣。”以至於朱翊鈞在位中期以後,方入內閣的廷臣不知皇帝長相如何,于慎行、趙志皋、張位和沈一貫等四位國家重臣雖對政事憂心如焚,卻無計可施,僅能以數太陽影子長短來打發值班的時間。萬曆四十年(1612年),南京各道御史上疏:“臺省空虛,那些致力於廢除掉,皇上深居二十多年,從來沒有一個接見大臣,天下將要淪陷的憂慮。” 首輔葉向高卻說皇帝一日可接見福王兩次。萬曆四十五年(1617年)十一月,“部、寺大官十缺六、七,風憲重地空署幾年,六科只剩下四個人,十三道只剩下五人。”

萬曆中期後雖然不上朝,但是不上朝之後並沒有宦官之亂,也沒有外戚干政,也沒有嚴嵩這樣的奸臣,朝內黨爭也有所控制,萬曆對於日軍攻打朝鮮、女真入侵和梃擊案都有反應,表示雖然忽略一般朝政,還是關心國家大事,並透過一定的方式控制朝局。

與世長辭

就在朱翊鈞宗晏處深宮,“萬事不理”,導致從內廷到外廷鬧得不可開交之際,遼東後金迅速崛起,不斷出兵南犯,嚮明軍發動進攻,遼東戰爭爆發。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正月初一日,後金政權正式建國,終於成爲明朝的主要威脅。自此明朝遼東的形勢也隨之每況愈下。尤其是經過東征援朝戰爭和礦稅使高淮亂遼以後,遼東邊防空虛,軍民困甚,供應艱難,加上明神宗用人不當,明軍屢屢敗北。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三月,薩爾滸之戰,明軍四路大軍,三路全軍覆沒,喪師九萬,敗局遂成。遼東戰爭每年約需銀四百餘萬兩,朱翊鈞爲了應付這筆龐大的軍費,自萬曆四十六年九月起,先後三次下令加派全國田賦,時稱“遼餉”。明末三餉(遼餉、剿餉、練餉)加派開始。加派非但無濟於事,反而激起了全國人民的強烈不滿,紛紛投入反對明朝的革命洪流。朱翊鈞自己也因此情緒低落,愁眉不展。

萬曆四十八年(1620)三月,朱翊鈞因長期酒色無節,加上遼東慘敗,國事困擾,終於病重不起。七月二十一日,在弘德殿嚥下了最後一口氣,終年五十八歲。二十二日發喪,二十三日頒佈遺詔,命皇太子朱常洛嗣位。九月初十日尊諡號神宗範天合道哲肅敦簡光文章武安仁止孝顯皇帝,廟號神宗。十月初三日,安葬於定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