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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前期名臣周忱簡介:晚年遭誣陷罷職,致仕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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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1368年―1644年 ),中國歷史上的朝代,明太祖朱元璋建立。初期建都南京,明成祖時期遷都北京。傳十六帝,共計276年。明朝時期君主專制空前加強,多民族國家也進一步統一和鞏固。明初廢丞相、設立廠衛特務機構,加強了專制主義中央集權,但同時也爲中後期宦官專政埋下伏筆。明朝時期農民反封建鬥爭也進入了一個新階段。那麼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關於周忱的詳細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周忱(chén)(1381年—1453年),字恂如,號雙崖,江西吉水人。明朝前期名臣,以善理財知名。

永樂二年(1404年),周忱登進士第,補翰林院庶吉士。翌年進學文淵閣,尋擢刑部主事,進員外郎。洪熙元年(1425年),遷越府長史。

宣德五年(1430年),授工部右侍郎,奉命巡撫江南,總督稅糧。在任二十二年,常私訪民間,詢問疾苦。理欠賦,改稅法,屢請減免江南重賦。與蘇州知府況鍾反覆計算,將蘇州一府賦自二百七十七萬石減至七十二萬餘石。其餘府按次序減少。

累官工部尚書,仍爲巡撫。晚年遭誣陷罷職,致仕歸家。景泰四年(1453年)卒,年七十三,諡號“文襄”。著有《雙崖集》。

明朝前期名臣周忱簡介:晚年遭誣陷罷職,致仕歸家

人物生平

早年經歷

周忱爲永樂二年(1404年)進士,被選爲庶吉士。自請進文淵閣,與修《永樂大典》等。授刑部主事,進員外郎。

浮沉郎署

周忱雖有經世才,但浮沉郎署二十年,未得升遷。夏原吉知之,永樂二十二年(1424年)薦遷越府長史。宣德五年(1430年),又經大學士楊士奇、楊榮的賞識,被薦爲工部右侍郎,巡撫江南諸府,總督稅糧。

整頓稅糧

周忱巡撫江南的一個重要使命是整頓江南稅糧。江南田賦重,賦稅拖欠,百姓生活艱難。周忱到任後,深入民間,調查研究。他不帶任何隨從,向農夫村婦詳細詢問最感痛苦的事情是什麼,原因在哪裏,希望如何處置。時間長了,百姓有什麼心裏話都願意向他傾訴,彼此相處如家人父子。他對下級也比較寬和,有好多事情主動同他們商量,向他們請教。對有才幹的官員,則放手提拔使用。如蘇州知府況鍾、松江知府趙豫、常州知府莫愚都成爲他得力的左膀右臂,共同促成了江南的經濟改革。

明代江南官田重賦,是明代經濟財政中一個十分特殊的現象。沉重的負擔,迫使農民大批逃亡,國家稅源減少,拖欠嚴重。蘇州府,從永樂二十年至洪熙元年(1422年—1425年)欠糧三百九十二萬石;松江府,從永樂十三年至十九年(1415年—1421年)不得不免徵幾百萬石。宣德初年,蘇州府累計拖欠至七百九十萬石。宣德五年(1430年),松江額定徵收田糧的起運部分爲四十三萬九千石,實徵六萬六千石,只徵得百分之十五。實在如有人所說:“只負重稅之名,而無徵輸之實。”從朱元璋時候起就一直頒佈減輕稅額的詔令,但多數情況是朝令夕改,言而無信。因爲江南是朝廷的財賦重地,承擔着官僚、勳貴的鉅額俸祿支應。到宣德年間,問題已經到了非解決不可的時候了。宣德五年(1430年)宣宗再次下詔減輕官田稅額,而戶部考慮到支出的困難,往往“私戒有司,勿以詔書爲辭”。正是在這種情況下,周忱被派往江南整頓田賦。周忱拉皇帝詔書作大旗,抵制戶部的壓力,與蘇州知府況鍾等經過一個多月的籌算,對各府的稅糧都作了認真調整,僅蘇州府即減七十二萬石(《明史·食貨志》)。周忱本想更多地降低一些官田稅率,如:當時一種田稱古額官田,稅額特別重,耕種者無力負擔,周忱請求依民田起科。太子太師郭資和戶部尚書胡濙便彈劾他“變亂成法,沽名要譽”,要求給以懲治。宣宗雖然批評了郭資、胡濙,但也沒有答應周忱的請求。朝廷不願承受更多的“損失”。周忱便把思路轉到以靈活的政策辦法促進賦役改革和均平負擔上來。

運輸改革

糧食的運輸征解是田賦制度中一個十分困難與棘手的問題。當時江南田糧運送北京,有軍運,有民運。民運中,運夫百姓的負擔相當沉重,“軍船給之官,民則僦舟,加以雜耗,率三石致一石,往復經年,失農業。”周忱與漕運總督陳瑄商議,將江南漕糧兌給漕軍運輸,具體辦法是:民運至淮安或瓜洲水次交兌,然後由漕軍運至通州。每正糧一石民運至淮安,加耗糧五斗,運至瓜洲,加耗五斗五升。江南衛所官軍就附近倉廒直接運輸,另加給過江米二斗,鋪墊蘆蓆費五合。這個辦法,農民既省費用又便利,漕軍也得到了實惠。

明朝前期名臣周忱簡介:晚年遭誣陷罷職,致仕歸家 第2張

運輸要加耗,鼠雀吃食、水中漂沒、腐爛等都會有消耗。所以田糧正項之外,耗米徵收是一大負擔,也是一大漏卮。最大的問題是“豪有力者只供正額,而一切轉輸諸費,其耗幾與正額等,乃獨責之貧民。此耗之不得其平也”。爲了改變這種狀況,宣德八年(1433年),周忱創“平米法”。平米,指正額與耗米兩項而言。其辦法是:“官民田皆畫一加耗。初年正米一石加耗米七鬥,計輸將遠近之費爲支撥。支撥之餘者存積縣倉,曰餘米。次年餘米多,正米一石,減加耗爲六鬥。又次年益多,減加耗爲五斗。”在平米法的基礎上,又建立“濟農倉”。濟農倉米的來源,其一就是平米支撥後存留的餘米,此外,還有豐收年發官鈔所糴儲存的糧米,以及奏定“京俸就支法”所節省的耗米。據周忱於宣德七年所奏:“先是,蘇、鬆、常三府歲遠南京倉米一百萬石,以爲北京武職之俸。每石外加盤用耗米六鬥。然前俸既可以南京支取,獨不可以三府就取乎?是歲,減耗米六十萬石。”又據《明史·周忱傳》,這個就支辦法規定,給予就地支取者每俸米一石船價米一斗。所節餘部分是耗米每石五斗。另外,在某些縣份還有向富人勸借米,清理豪右侵佔絕戶田租等。濟農倉除去用於賑貸貧民耕作食用之外,“凡陂塘堰圩之役,計口而給食者,於是取之;江河之運不幸遭風濤亡失者,得以假借”。“買辦納官絲絹,修理舍、廨、廟、學,攢造文冊及水旱祈禱”等都隨時支用。這種把田賦的徵收與徭役的支出混合使用的辦法,實際上開了賦役合徵的先河。在明代賦役制度的改革中具有開創意義。周忱亦以善理財賦著稱,如《明史·周忱傳》指出:“終忱在任,江南數大郡,小民不知凶荒,兩稅未嘗逋負,忱之力也。”

正統初年,由於寶鈔的貶值和銅幣的窳敗,銀貨幣以其不可阻擋之勢流通開來。連國家與皇帝的權威也不得不屈服於它的勢炎。於是江南四百萬石漕糧也折徵爲一百萬兩白銀。這就是金花銀的出現。田賦實物稅糧改折爲白銀,對納稅者免除了運輸等盤費與麻煩,就是改折爲布、絹等“折色”物品,也比繳納“本色”糧米合算。周忱向朝廷儘可能爭取繳納“折色”,同時,利用米糧、布絹、白銀作爲調節賦稅負擔的槓桿。“忱請檢重額官田、極貧下戶兩稅,准折納金花銀,每兩當米四石,解京兌俸,民出甚少,而官俸常足。”松江爲明代棉紡織中心。洪武時已有以布折賦的先例。周忱再次奏請恢復松江、常州部分秋糧折布繳納。

明代有按田糧隨征馬草的稅目。馬草運輸比糧食尤難。周忱奏請每束折銀三分,繳付南京,由南京就近購買。公私皆便。洪武間,因爲北方地曠人稀,便於江浙蘇、鬆等處按田糧僉派人夫到鳳陽等地養馬走遞,充當驛夫。正統間,周忱奏請以秋糧帶徵耗米,易銀交付北方有關地區,從而減輕了江南馬伕的負擔。

正統初年,周忱被任命巡視淮安、揚州鹽務,以整理那裏的鹽課拖欠。

周忱命蘇州等府撥餘米一二萬石至揚州鹽場,抵作田賦,而令竈丁納鹽支米。當時米貴鹽賤,饒足,施及外郡。

黯然離世

周忱的改革觸及了地方豪強的利益,在朝廷也遭到一些人的反對。正統七年(1442年),豪強尹崇禮攻擊他“多徵耗米”。

正統九年(1444年),給事中李素等彈劾周忱“妄意變革,專擅科斂”。

景泰元年(1450年),當國難當頭之際,應天府豪民彭守學又攻擊周忱“多收耗米”,甚至攻擊他“變賣銀兩,假公花銷,任其所爲,不可勝計”。戶部竟奏請“分往各處查究追徵”。

景泰二年(1451年)八月,周忱被迫致仕。“忱既被劾,帝命李敏代之,敕無輕易忱法。然自是戶部括所積餘米爲公賦,儲備蕭然。其後吳大飢,道饉相望,課逋如故矣。民益思忱不已,即生祠處處祀之。”

景泰四年(1453)十月,周忱去世,終年七十三,諡號“文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