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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什麼老百姓恨袁崇煥 難怪死後百姓會相食其肉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1.1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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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袁崇煥被殺很感興趣的小夥伴們,小編帶來詳細的文章供大家參考。

寧遠大捷,說的是1626年努爾哈赤帶領後金軍隊,與袁崇煥指揮的明朝軍隊,在寧遠城下的一場大戰。此戰以明軍獲勝結束,但是是否算得上大捷是網上歷來爭論的焦點。

爲什麼老百姓恨袁崇煥 難怪死後百姓會相食其肉

隨着後金的日益強大,明朝在與其交戰的過程中,逐漸認識到,打野戰是無論如何也打不過後金的,所以必須依靠城池作戰。由此,朝廷中出現了兩種意見,首先是熊廷弼提出,放棄山海關外的部分土地,而重兵屯山海關,以集中優勢兵力。之後,便是孫承宗的方案,他認爲必須要拒敵于山海關外,出關二百里,興建寧遠城。在山海關與寧遠城之間,也修建了衆多的城堡,打造了一條“關寧防線”。之後,孫承宗又將防線向前推進了二百里,先後打造了錦州、松山、杏山、石屯及大小淩河各城,這樣就形成了寧遠城爲中心的“關寧錦防線”。

筆者對軍事並不精通,無法判斷這兩種戰略哪一種纔是對的,但軍事上最忌諱的便是搖擺不定,無論如何只能選擇一種,而不能隨意更換。明朝恰恰就是犯了這個錯誤。繼孫承宗更改了熊廷弼的方案後,繼任的高第又把方案改了回來,他下令將山海關外的所有駐軍撤回,僅留少數部隊作爲巡邏警戒之用。

當時袁崇煥的職位是寧前道,所負責的只有寧遠城的部隊。他是孫承宗戰略的忠實擁護者,對高第的退守戰略十分不滿,所以拒絕了撤退的命令,仍舊駐守寧遠城,兵力約爲一萬人左右。這樣一來,實際上山海關外,就只有寧遠一座孤城了。

就是在這種形勢下,1626年,努爾哈赤率軍大舉渡河,往攻寧遠。關於此次後金軍隊的人數,沒有確切記載,從其他史料上分析,應該有六萬精銳騎兵,加上後勤部隊、民夫等,約爲13萬人,號稱20萬大軍。清官書稱“前後絡繹,首尾莫測,旌旗如潮,劍戟似林。”

如此大規模的軍事行動,當然不會是一座小小的寧遠城,努爾哈赤的野心是要打開號稱“天下第一關”的山海關,入主中原。很快,後金軍隊連陷右屯、大淩河、錦州、小淩河、松山等八座城堡,如入無人之境,直奔寧遠城下。

爲什麼老百姓恨袁崇煥 難怪死後百姓會相食其肉 第2張

此戰一共打了三四天,後金軍不斷攻城,袁崇煥依靠紅衣大炮不斷轟擊,後金傷亡慘重,始終不能攻下寧遠城。在危急關頭,袁崇煥身先士卒,“自裂戰袍,裹左傷處,戰益力;將卒愧,厲奮爭先,相翼蔽城。”努爾哈赤見攻城不下,轉而進攻明軍屯糧種地覺華島,島上七千守軍、七千商民皆被屠殺殆盡。

寧遠之戰,毫無疑問是後金軍敗,明軍勝,由於這是明朝對後金作戰八年來第一次打勝仗,所以朝堂上下無不歡欣鼓舞,“遼左發難,各城望風奔潰,八年來賊始一挫,乃知中國有人矣!”問題是,這場勝利是否夠得上稱之爲“寧遠大捷”?

其實,能不能稱之爲“大捷”,主要集中在兩個問題上。一個是後金軍的傷亡數目,《清史》記載,後金軍只死了500人,明軍的捷報中說是17000人,這兩者相差實在太大。如果是前者,只能說是正常傷亡,如果是後者,則當然是一場大捷。不過,筆者估計,如果打了兩天只死了500人,努爾哈赤絕不可能放棄攻城。而如果真的戰死17000人,那麼按照傷亡比例計算,努爾哈赤的部隊也沒多少能打仗的了,後面的覺華島之戰又是如何進行的呢?所以,筆者猜測可能在10000人左右。

第二個問題是,此戰究竟是不是打得努爾哈赤重傷。根據現有的資料分析,袁崇煥的大炮肯定擊中了努爾哈赤附近,努爾哈赤因此受傷屬實。但寧遠之戰過後,努爾哈赤還去蒙古打了一架,八個月後纔去世,似乎與在寧遠之戰中受傷關係不大。但此時努爾哈赤已經68歲,年齡偏大,他一生攻無不克,此次打一個小小的寧遠城而不下,難免心情鬱悶,再加上年齡和受傷的因素,所以纔會突然去世,因此也不能說努爾哈赤的死跟寧遠之戰就一點關係沒有。

綜上所述,寧遠之戰中,後金軍隊以絕對優勢攻城,而袁崇煥依仗紅衣大炮堅守,粉碎了努爾哈赤入主中原的野心,也打擊了後金的氣焰,提振了明朝軍民的信心,理所當然的應該被稱爲“寧遠大捷”。

寧遠大捷之後,袁崇煥聲名大振,被任命爲遼東巡撫,又加封爲兵部右侍郎。但後來受到魏忠賢黨羽的陷害,憤而辭官。1627年,崇禎皇帝繼位,重新啓用了袁崇煥,任命爲兵部尚書兼任右副都御史,督師薊遼、兼督登萊、天津軍務。

1629年,也就是寧遠大捷之後的三年之後,皇太極吸取了父親努爾哈赤的教訓,借道蒙古,繞開了關寧錦防線,從從喜峯口進入大明腹地一路燒殺搶掠,一路打到了北京城。期間,袁崇煥也安排了趙率教等人率軍堵截,但都先後兵敗戰死。袁崇煥只好親自帶領一萬關寧鐵騎趕回北京救援。

兩軍同時到達北京,袁崇煥駐軍在城外。兩場大戰之後,殺退了皇太極。這兩場仗打得十分慘烈,袁崇煥親自上陣,身先士卒,多次遇險,幾乎陣亡。最終,袁崇煥所率的明軍慘勝,皇太極不得不暫時退兵三十里。

之後,崇禎帝下旨召袁崇煥進城“議軍餉”。進城之後,袁崇煥來到紫禁城的平臺,隨後,便被崇禎令錦衣衛逮捕,除去官服,投入到了錦衣衛大獄之中。幾天之後,崇禎給袁崇煥定了七條罪狀,“付託不效,專恃欺隱,以市米則資盜,以謀款則斬帥,縱敵長驅,頓兵不戰,援兵四集,盡行遣散,及兵薄城下,又潛攜喇嘛,堅請入城,種種罪惡。”最終,袁崇煥被處以磔刑。

爲什麼老百姓恨袁崇煥 難怪死後百姓會相食其肉 第3張

這七條罪狀中,其他的並不重要,最關鍵的是其中的謀款通敵。在飽受後金騷擾的明朝老百姓眼中,這樣的罪名就是十惡不赦,不可饒恕的。最終,袁崇煥綁在柱子上,用刀一片一片的活剮,老百姓們不明真相,都以爲袁崇煥是一個通敵賣國的奸賊,紛紛爭搶他的肉片生吃,搶到骨頭的就用石頭砸碎,最後只留一下一個頭顱,傳示九邊。慘啊!袁崇煥用生命保衛的皇帝,定了他的罪名,處以磔刑;袁崇煥用生命保衛的京城百姓,生吃了他的血肉,砸碎了他的骨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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