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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史”到底是怎樣的一個地位?有多大權力?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1.2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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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但凡是古裝劇一類的電視劇,都會出現很多官名,清朝的還比較好懂,年代比較久遠的就不是那麼熟悉了。今天我們要說的這個官職就是三國故事中常常提到的“刺史”這一職位,“刺史”到底是怎樣的一個地位,有多大權力呢?

“刺史”到底是怎樣的一個地位?有多大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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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史“一職,最初是作爲地方監察長官而設置的,其源於秦朝的監御史制度。"刺"是檢舉不法的意思,"史"是皇帝所使的意思。大家都知道,秦朝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統一的封建王朝。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統一六國,實行郡縣制,分全國爲三十六郡,郡下各轄若干縣不等。郡的長官稱爲郡守,漢代改稱太守。爲了加強集權、鞏固政權、保證穩定,就必須要對地方長官進行監督。

於是秦始皇在設置長官時,"分天下以爲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監"。除了郡守外,還設置了郡尉(地方軍事長官)和監御史。 上面所說的監就是指的監御史,其地位和郡守、郡尉並稱,而其主要職責是"掌監郡",“掌”是執掌、“監”即監督,也就是負責監察本郡的各級官員。所謂:"秦時無刺史,以御史監郡。”

“刺史”到底是怎樣的一個地位?有多大權力?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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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初,一度省監御史,有丞相派員監察地方。到了漢武帝時,元封五年(公元前106),武帝將全國分爲十三個部州,每州下轄若干郡國,各州設刺史一名。但當時的刺史並不管轄地方行政事務,而主要是負責按"六條問事"督察郡國吏治。大致說來,刺史的職責可以概括爲"省察治狀,黜陟能否,斷治冤獄"十二個字。顯而易見,這個階段的刺史一職相當於省級檢察院院長一職。

“刺史”到底是怎樣的一個地位?有多大權力?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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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東漢起,刺史權力逐步的擴大,開始干預地方行政事務,州也由監察區變爲行政區,刺史也逐漸變成了地方最高行政長官。當然,這是一個逐漸變化的過程。如漢成帝時,改刺史爲州牧,光武帝時複稱刺史。而到了漢靈帝時,又複稱州牧,更是位居太守之上,成爲實際上掌握了一州軍政大權地方行政長官。

自三國至隋唐,各州也多設刺史,一些重要的州郡更是有都督兼任刺史。宋代起, 地方長官不再稱刺史,而稱知州,刺史僅爲虛銜,不是實職。元代以後,刺史之名廢。 到了清代,刺史僅是知州的別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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