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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政五國條約是什麼時候簽訂的?安政五國條約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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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政五國條約是指1858年(安政5年)江戶幕府與歐美五國簽訂的通商條約。1858年6月,江戶幕府簽訂《日本國美利堅合衆國修好通商條約》,7月與荷蘭、俄國、英國,9月與法國締結類似條約及貿易章程。這些條約規定開放箱館、兵庫、長崎等五個港口,江戶、大阪闢爲商埠,可派駐領事等,從翌年7月起實施。條約還規定領事裁判權、協定關稅率制度等,因而是不平等條約。安政條約未經天皇同意而簽訂,加劇了尊王攘夷運動,導致安政大獄。明治政府曾爲修改條約作了努力,但未能順利完成,直到1911年(明治44年),才得以締結對等的條約。

安政五國條約是什麼時候簽訂的?安政五國條約的背景

1858年7月29日,日本與美國兩國的全權代表簽訂了《日本國美利堅合衆國修好通商條約》(《江戶條約》)接着又與英、俄、法、荷四國以日美條約爲藍本分別簽訂了修好通商條約。因爲當年是日本的安政五年,所以將這五個條約合起來稱之爲安政五國條約。這五個條約除與美國簽訂的外,包括:《日本荷蘭修好通商航海條約》《日本國魯西亞國修好通商條約》《日本國大不列顛國修好通商條約》《日本國法蘭西國修好通商條約》。

安政五國條約是什麼時候簽訂的?安政五國條約的背景 第2張

 背景

從1853年日本接受美國國書開始,日本的門戶正式被西方打開了。日本已經不能再維持之前的閉關鎖國的政策。此後,日本又先後與美國、荷蘭、英國、俄國等西方強國簽訂了一系列條約。1854年與美國簽訂《日本國美利堅合衆國親善條約》(《神奈川條約》)(日本簽訂的最早一個國際條約),開放了下田和箱館兩個港口,大君外交體制開始崩潰。同年10月14日,簽訂了《日英協定》,1855年2月7日簽訂《日俄親善條約》,1856年簽訂《日本國荷蘭國親善條約》。這樣,從1854年到1856年,日本與美、英、俄、荷四國結成了條約關係,大體形成了一個以日本爲中心的條約體系。在這一系列的條約之後,西方列強來到日本最根本的目的--通商貿易,將日本納入自由貿易體系提上了議事日程,於是開始了通商方面的交涉和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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