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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羅馬的元老院行使什麼職權?權利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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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羅馬的元老院行使什麼職權?權利大嗎?元老院有權批准、認可法律,並通過執政官掌管財政外交,統轄行省和實施重大宗教措施等權利。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帝國時期,政權日益集中於皇帝,元老院實權日削,已失去其原來的地位,但仍然是貴族統治的支柱。那麼古羅馬時期的元老院擁有着什麼樣的權利呢?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一下吧!

建議權

透過百人會議,部族會議,以及平民會議,羅馬人民獲得了國內既定的權力。在共和國時期,元老院不屬於立法機構,元老院的議決不過是對法律訴訟的建議,在本質上不是法律——立法實權已授予給上述的幾個會議。儘管如此,元老院在羅馬的政體中還是握有可觀的職權(auctoritas)。

古羅馬的元老院行使什麼職權?權利大嗎?

行政

元老院在王政時代原是諮詢機構,在共和國時期逐漸變成行政機構,掌管財政和外交。身爲羅馬的化身,這個官方團體負責派遣及接待代表城市的使者,指派官員去管理公共土地(包括行省的省長),指揮軍隊以及分配公共資金

立法權

共和國時期,軍伍大會、地區大會制定的法律,都需經過元老院批准才能生效。不過,它本身本來並不制定法律;其立法權之始學界頗多爭議。不過可以確定,帝政以後,元老院成爲皇帝奪取議會立法權的過渡機構,其決議可以直接發生法律效力而不必再用長官諭令的形式公佈。它正式取得立法權,大約是在哈德里安努斯帝(哈德良)時。然而此時,元老院的成員都是皇帝選任的,因此元老院完全成了皇帝的附庸,其所形成的決議往往出自皇帝的授意。到3世紀初,元老院就不再做立法性質的工作,而由皇帝直接頒佈敕令來代替立法。

元老院的決議數量不多,發生法律效力的時間也不長,但優帝一世(查士丁尼一世)組織法學家編纂《法學彙編》(又譯“學說彙編”“學說彙纂”,Digesta Justinianus)的時候也加以引用。

任免權

元老院也有任命城市執政官或在戰爭等緊急狀態下提名獨裁官的權力。在共和國的晚期,元老院透過依靠元老院議決捍衛共和(senatus consultum de republica defendenda),達到了避免獨裁官任命的目的。這議決宣佈戒嚴法,以及給執政官權力去「留心着共和應該不受到傷害」(take care that the Republic should come to no harm),根據西塞羅的第一次反喀提林(In Catilinam)演說。圖片爲羅馬元老院一次會議裏,西賽羅攻擊喀提林之景,其爲一幅十九世紀的壁畫。

古羅馬的元老院行使什麼職權?權利大嗎? 第2張

選舉權

屋大維建立元首制後,名義上“奧古斯都”由元老院選舉,每任十年,但實際上在“養子繼承製”之下,元老院的選舉完全是一種形式。而若奧古斯都沒有指定繼承人,則由軍人推薦人選,再由元老院做禮儀上的決議。高級官吏名義上由元老院選舉,其實是由元首直接推薦。後來元老院也喪失了選舉高級官吏的權力,而由元首直接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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