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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忽必烈的理財大臣,最後結局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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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忽必烈的理財大臣,最後結局如何?感興趣的讀者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一、大才王文統

忽必烈自受蒙哥汗之命於漠南金蓮川開府以來,手下接納了一批漢族士人,這些都是中州精英與碩德耆儒。

蒙哥汗去世,忽必烈與其幼弟阿里不哥分別在漠南與漠北舉行忽裏臺貴族大會,先後稱汗。對於汗位的歸屬,雙方爆發戰爭,軍需支出很大,忽必烈依賴中原漢地的財賦支持,理財是重中之重,於是,就把這大事交給了中書省平章政事王文統全權負責。

王文統,字以道,金北京路大定府(今內蒙古赤峯市寧城縣)人,曾中金王朝經義進士,自幼聰明,記憶力超羣,年輕時就蒐集閱讀歷代奇謀詭計之書,“好以言撼人”,金末亂世,王文統以“布衣”之身遊走在中原漢族諸侯之間,以展胸中抱負,得到山東益都世侯李檀(金末山東紅襖軍首領李全與楊妙真的兒子,一說是養子。李全與楊妙真,這都是響噹噹的人物,當年縱橫山東等地,是左右三朝:蒙古、金與南宋格局的重要力量)的賞識,留爲幕僚,軍旅與管理諸事都要聽其建言謀劃。

他是忽必烈的理財大臣,最後結局如何?

(忽必烈)

李檀還命自己的兒子李彥簡拜王文統爲師,並且李檀還娶了王文統的女兒,由之,兩個人的關係非比尋常。

當年忽必烈奉蒙哥汗之命率軍渡江進攻南宋鄂州之際,忽必烈手下謀臣劉秉忠、張易等人都大力舉薦王文統的才幹超人。

忽必烈即汗位之後,就召王文統來開平,任其爲中書省平章政事,行中書省事於燕京,掌管日常政務和財政,“凡民間差發、宣課鹽鐵等事,一委文統等裁處”,可見對王文統能力的認可與信任。

王文統的理財,體現了大智慧,“材略規模,朝士罕見其比”,成了忽必烈的“財政部長”,保證了國家的正常運轉與國力的增強,設立十路宣撫司分管各地,頒佈一系列條文,以革除賦稅、吏治方面的積弊。重視選用人才,分立中書左三部、右三部,健全制度。

二、發行中統鈔

忽必烈對王文統的經邦理財之術,大加常識,時不時“綸音撫慰”,大有“恨其見晚之嘆”,忽必烈曾以錢穀大計詢問,王文統“敷對明敏,慮無遺策”,並且“以簿書委積,重爲規畫,授諸掾成算,以備不時顧問”。

忽必烈考慮到王文統歲數比較大,特許其不必勞於奏請,日常工作在中書省全權處理,遇重大的事情才請示,完全放權給王文統。

王文統爲忽必烈理財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其一,食鹽榷賣。

中統二年(公元1261年),忽必烈頒佈詔諭禁止民間販“私鹽”的同時,又規定榷賣食鹽的價格進行了下調,這樣有利於官府向鹽商批發與銷售,並且加強對鹽政的管理,增加了財政收入,比如山東鹽運司的歲辦鹽收入,提高至白銀二千五百錠。

其二,整頓戶籍。

中統元年(公元1260年),在王文統主持下,對漢地的戶口進行整頓與分類,大略分爲元管戶,也就是業已登入朝廷且無變化的人戶;交參戶,曾經登入朝廷戶籍,又遷往他地,又重新登記的;漏籍戶,就是沒有登入朝廷戶籍,又細分爲絲銀全科戶、減半科戶、止納絲戶、止納鈔戶等等,讓他們按規定繳納丁糧、絲料或包銀。

針對諸王投下徵收的舊制,王文統以“恩不上出,事又不一,於政體未便”的理由,奏準實行各路皆輸京師和各投下赴中書省驗數關支的新辦法,使國家直接控制更多的戶籍,增加賦稅。

他是忽必烈的理財大臣,最後結局如何? 第2張

其三,發行中統鈔。

蒙古立國初期,各路都在本轄境發行使用自己的紙鈔,國家沒有統一的鈔票,造成不便與混亂。

王文統主政中書省,在全國發行中統元寶交鈔,面值分壹拾文、文、叄拾文、伍拾文、壹百文、文,叄百文、伍百文、壹貫(兩)、貳貫十種,全國通行,官府的酒茶鹽鐵等均以中統寶鈔爲主,並廢除各路原先使用的錢鈔(可以用舊鈔兌換中統鈔,以避免老百姓蒙受損失)。

中統鈔以所儲白銀爲本,鈔壹貫相當白銀一兩,允許老百姓持鈔兌換白銀。

中統鈔的發行,穩定了物價,方便了民間貿易,改善了老百姓生活,也增加了國家財政收入,是忽必烈中統初期最信任的大臣,然而山東世侯李檀叛亂,給王文統帶來殺身之禍。

三、王文統之死

李檀,是漢地世侯中最桀驁不馴的一個,控制着山東半島與淮河以北地區,娶東道諸王之長塔察兒的妹妹爲妻,同時又娶了王文統的女兒。

王文統最早就是李檀手下,又是李檀老丈人,他們的關係非同尋常,世人皆知。

當李檀在山東舉兵後,許多人揭發王文統暗中派其子王蕘與李璮通風報信。

忽必烈立馬把王文統叫來,質問他:“汝教檀爲逆,積有歲年,舉世皆知之。朕今問汝所策云何?其悉以對。”

王文統很聰明,並沒有立刻回答忽必烈所問,說“容臣悉書上”。

王文統呈上寫好的書面答覆,迴避私通李檀之事,恰在這時,有人從洺水送來王文統寫給李檀的三封書信,信中有“期甲子”等語,王文統見到書信,驚惶失措,汗就下來了。

忽必烈追問:“甲子之期云何?(甲子,即中統五年)”

王文統辯護說:“李檀久蓄反心,以臣居中,不敢即發。臣欲告陛下縛璮久矣,第緣陛下加兵北方,猶未靖也。比至甲子,猶可數年,臣以是言,姑遲其反期耳。”

忽必烈大怒,打斷他的解釋:“無多言,朕拔汝布衣,授之政柄,遇汝不薄,何負而爲此?”

王文統還極力辯白,忽必烈命令下入大牢。

之後忽必烈召來竇默、姚樞、劉秉忠、王鄂、張柔等人,把王文統寫給李檀的三封信給他們看,問如何治王文統的罪?

竇默等人說:“人臣無將,將而必誅。”其實是幫王文統開脫罪名,唯張柔大聲說:“宜剮!”

忽必烈又讓竇默等人說出意見,衆人知忽必烈意,都道:“當死!”

中統三年(公元1262年)二月二十三日,王文統及其子王蕘以與李檀“同謀”之罪被殺,忽必烈還詔諭天下,說明王文統負國恩被極刑的真相。

如今,我們很難知道歷史上王文統之事的真相,但通過他與李檀的特殊關係來看,王文統是知道李檀要反叛,說他與李檀內外勾結,似乎證據不足。而王文統知情不報,縱容庇護李檀是確鑿的。

王文統之死,有點冤枉,那王文統寫給李檀的書信,是怎樣被得到送到忽必烈手中?這其中十分微妙?李檀起事造反,不可能出賣自己的老丈人王文統,把這信件拿出來,並且李檀起事之前,與漢地諸侯都有過串通,共同舉事,細思,王文統大刀闊斧地改革,侵犯了某些人的利益,有借刀殺人之嫌。

王文統深得忽必烈信任,年事已高,位極人臣,對於元朝的穩固強大功不可沒,從常理來講,沒有動機參與李檀叛亂,如果說他與李檀這特殊關係,知而不報,進退兩難有可能,那“甲子”之言也許是權衡之計,或許有許多令人反思的地方,王文統事件也牽扯到許多人,李檀造反,也與衆多漢地世侯有着密切的往來,也影響到忽必烈對漢族世侯的信任以及國策的一些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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