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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雞肉在唐朝不屬於“吃葷”,是什麼原因呢?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2.7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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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肉如今已經是世界上食用量最大的肉類,幾乎所有國家都將食用雞肉視爲“吃葷”,以至於催生部分腦子有問題的“動保分子”。但鮮爲人知的是,食用雞肉在我國唐朝不屬於“吃葷”。這是爲什麼呢?接下來小編就帶來歷史真相,一起看看吧!

由於生產力水平以及其他原因,唐朝人民間的觀念認爲只有家畜(哺乳動物)纔算是肉,而容易飼養的雞肉則不被視爲肉類。將雞肉正式踢出唐朝食用肉類行列的人是著名的“千古帝範”——唐太宗。

吃雞肉在唐朝不屬於“吃葷”,是什麼原因呢?

貞觀五年(631年),唐太宗在機緣巧合之下發現了貞觀名臣馬周,上演了“四請馬周”的歷史佳話。貞觀六年(632年),唐太宗任命馬周爲巡視地方的監察御史,馬周此後便經常到地方上出差。

爲了減輕百姓的負擔,唐太宗規定監察御史在地方出差期間不許吃肉。然而馬周這人特別喜歡吃雞肉,在地方出差期間也時不時吃點雞肉過癮。結果馬周被其他御史給舉報了,罪名自然是違規吃肉。

沒想到的是,受到舉報的唐太宗卻說:“我禁御史食肉,恐州縣廣費,食雞尚何與?”意思是我禁止御史吃肉是爲了禁止浪費,跟吃雞有什麼關係?因此唐太宗沒有對馬周吃雞肉的行爲進行任何處罰。

雖然唐太宗這麼說主要是保護馬周,不想爲了吃雞肉的小事毀掉難得的人才。不過有了唐太宗的欽定,食用雞肉在唐朝此後就不屬於“吃葷”了,比如“故人具雞黍,邀我至田家”在唐朝就是算是“沒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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