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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知縣退休後,每年有多少退休金呢?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2.3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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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編爲大家帶來了一篇關於清朝的文章,歡迎閱讀哦~

知縣作爲七品小官,級別不高,待遇較低,事務繁雜。如果是明朝的知縣,待遇更差,如果不是家境貧困,退休後連朝廷接濟都沒有。到了清朝的時候,知縣待遇纔有所提高。當然,這也需要一個過程。

順治年間,朝廷給官員的退休待遇主要是土地。這跟清朝入關後的圈地運動有關,大片平民土地被圈佔,朝廷拿這些土地分給官員跟八旗,因爲這些人可以幫助清朝維護統治。

清朝的知縣退休後,每年有多少退休金呢?

所以,順世六年,朝廷頒佈詔令:“凡官員致仕者,督、 撫、布、按、總兵各給園地三十六畝,道員、副將、參將各給園地二十四畝,府、州、縣、遊、守等官各給園地十八畝。”

這種直接分封土地的做法,很明顯不能持續下去,因爲土地有限,官員增長無限。所以,這種政策持續不久,清朝就改成給官員發放俸祿銀兩,或者加銜,以示優待。

這些政策也做了很長時間的調整,才逐漸推行下去。到了乾隆年間的時候,官員退休待遇開始出現區分,主要有兩種,一種是退休後可以領取在任時的全部俸祿,一種是退休後只能領取在任時的一半俸祿。

這種劃分區別,主要在於,既是爲了鼓勵在任官員好好努力,將來領取更多退休俸祿,同時也是爲了節省國庫開支。

清朝時,在雍正以後,在任官員收入在原本規定俸祿外,京官增加雙倍收入的恩俸,地方官增加數十倍乃至上百倍的養廉銀。可是,朝廷在發放退休俸祿時,把這兩項都砍掉,只保留數額最少的規定俸祿,就是要給國庫省錢。

乾隆時期規定,官員如果到了退休年齡,主動申請退休,又得到批准的人,退休後可以享受在任時的全部俸祿。

如果還沒到退休年齡,但是在官員考覈中被認爲是年老有病的官員,退休後只能享受在任時的一半俸祿。如果被朝廷強制退休,官員沒有資格享受退休俸祿。

一般而言,像知縣這樣的地方官被強制退休的緣由,都是能力不足所致。或者是知縣被降級,可現任官職中沒有空缺,只能勒令退休。

這個做法,也能刺激官員主動退休。乾隆年間,官場更新速度緩慢,大批新人無法獲得新官職。

當時爲了緩解舉人無官可做的局面,開始給他們開闢特殊渠道,消除舉人就業隱患。而清朝就是要通過激勵官員退休,增加官場更新換代的速度。

清朝的知縣退休後,每年有多少退休金呢? 第2張

對於知縣來說,想要領取最高退休待遇,就需要在任期上得到較好評價,且到年齡後主動退休,每年纔有機會領取45兩白銀的退休待遇。

到了嘉慶年間時,情況又有變化。當時開始把官員待遇跟軍功聯繫在一起。嘉慶六年的時候,朝廷專門針對三品以下官員頒佈詔令,對於曾經立下一、二等軍功的官員,如果在六十歲時就主動上書退休,可以向朝廷請旨,申請退休後領取在任時的全部俸祿。

如果在五十歲上書退休,申請是否批准享受在任時的一半俸祿。這並非是針對武將的待遇,清朝的時候,知縣作爲文官也有守土抗敵的責任。

遇到叛亂的時候,也會被調到前線參與作戰。這都是特殊待遇,清朝文官退休年齡在七十歲,一般七十歲以前申請退休的,退休後都沒有退休待遇。

只要立下軍功,知縣領取全部俸祿的機會更大。如果沒有一、二等功,但上戰場後受傷,或者有功牌的知縣,如果滿六十歲請求告老還鄉,得到朝廷批准後,可以享受一半在任時的退休俸祿。五十歲以上的知縣請求退休的話,只能享受在任時四分之一的俸祿。

如果上了戰場沒有軍功,退休後也沒有資格享受退休俸祿。嘉慶年間會把軍功跟待遇掛鉤在一起,主要是因爲當時清朝各地叛亂,地方官又不肯實心用事,朝廷只好將軍功與退休待遇掛鉤在一起。

不過,到了道光時期,又有規定,那些在任內被降級革職的官員,可以不用覈實,退休後仍然按照原來的官階品級發放俸祿。

這些規定,一直影響到清朝後期的官場。不過,晚清的時候,知縣職位更換頻繁,兩三年就可能換了一批人,所以在知縣職位上熬到退休官員的比例,也有所下降。

清朝的知縣退休後,每年有多少退休金呢? 第3張

總結而言,對於清朝知縣而言,他們在退休後,如果在任時期,表現極好,退休時主動告老還鄉,一般可以享受每年45兩白銀的退休俸祿。

如果在任時期,被提前退休的,每年可以享受22.5兩白銀的退休俸祿。要是被強制退休的話,就沒有退休俸祿。

對於嘉慶以後,那些立下軍功的知縣,可以提早退休,並有機會享受原有待遇。道光時期,那些在任上被革職降級的知縣,也能享受原有待遇。這都是在不同時期,清朝知縣退休待遇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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