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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雀是怎麼退出“四害”名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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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2月12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除四害講衛生的指示》。提出要在10年或更短一些的時間內,完成消滅蒼蠅、蚊子、老鼠、麻雀的任務。

隨着社會生活及人們思想觀念的變化,“四害”名單也在更迭。麻雀退出“四害”名單的過程,更是體現出人們對自然界平衡關係的逐步認知。那麼麻雀是怎麼得到“平反”的呢?

麻雀是怎麼退出“四害”名單的?

“除四害”運動中,北京開展過多次全市範圍內的突擊圍剿麻雀戰役。

1958年4月19日至21日,北京集中圍剿麻雀,專門成立了首都突擊圍剿麻雀總指揮部,併發布了全面圍剿麻雀的戰鬥計劃。作戰方法包括施放毒餌、火槍伏擊、夜間掏堵等。

當時把麻雀定義爲“害鳥”,主要是因爲麻雀“與人爭糧”。但一些科學家認爲,麻雀的利害要長遠看。

北京日報曾發表文章《關於鳥獸的益害問題》。文中提出,一種鳥獸對於人類是有益還是有害,需要具體分析,不能絕對化,並引用羅澤洵、鄭作新在《文匯報》上發表的《關於鳥獸益害問題的商榷》一文中的論述,“就麻雀而言,對農作物爲害雖大,但它在繁殖期中主要吃蟲,冬寒季節還兼吃雜草種子,因而還有一定的益處。”

科學家們的意見引起了黨中央的重視。1960年4月6日,時任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國務院副總理譚震林在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所作的報告中,特地對麻雀問題作了說明,“麻雀已經打得差不多了,糧食逐年增產了,麻雀對於糧食生產的危害已經大大減輕;同時,林木果樹的面積大大發展了,麻雀是林木果樹害蟲的‘天敵’,因此,以後不要再打麻雀了,綱要所說的除四害中,應當把麻雀改爲臭蟲。”

大會批准了譚震林的報告,通過了全國農業發展綱要,將此前修正草案第二十七條關於“除四害”的條文修改爲:“從一九五六年起,在十二年內,在一切可能的地方,基本上消滅老鼠、臭蟲、蒼蠅和蚊子。”

上世紀70年代末,由於蟑螂逐漸成爲主要的家庭害蟲,“臭蟲、蟑螂”被並列爲四害之一;之後,臭蟲的危害逐漸減少,在“四害”中,臭蟲徹底被蟑螂取代。

直至今日,“除四害”仍是北京市的重要衛生活動,市愛衛會每年都會定期組織集中滅蟑、滅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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