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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祕:清朝寡婦要改嫁必須經過哪些程序?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2.3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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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時期,封建禮教對女性的鉗制達到了登峯造極的地步。其重要表現形式之一,就是鼓勵女子守節,懲罰改嫁的寡婦。

《大清律例·戶律·戶役》明確規定:“婦人夫亡……其改嫁者,夫家財產及原有妝奩,並聽前夫之家爲主。”寡婦改嫁後,她將喪失所有的財產處置權,相當於淨身出戶。

對於守節的寡婦,《大清律例》則規定:“聽其賣產自贍。”這就是說,她擁有對夫家財產和原有嫁妝的處置權。如果40歲以上的女子,守寡時間滿了15年,地方官就可以向朝廷申請旌表,建立貞潔牌坊,從而讓她光耀門楣、享譽鄉里。

不僅如此,整個社會也對改嫁女子持歧視和敵視態度,正所謂“從一而終”“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如《祁門縣誌》記載:“再嫁者必加以戮辱,出必不從正門,輿必勿令近宅,至家牆乞路,跣足矇頭,羣兒且鼓掌擲瓦而隨之。”你看,她們出行都沒有走正門的資格。

就連王公貴族的女子,也不例外。晚清時期,恭親王奕訢有一個長女,叫榮壽固倫公主,12歲時就嫁給了滿清王公富察·景壽的兒子志端。不幸的是,短短5年後,志端就病逝了。於是,17歲的榮壽固倫公主不得不做了寡婦。此後,她終身沒有改嫁,足足守了53年寡,纔在70歲高齡去世。

揭祕:清朝寡婦要改嫁必須經過哪些程序?

所以,清朝女子如果死了丈夫,哪怕再年輕,也不會輕易改嫁,免得遭遇更大的壓力。

有一年,湖南一名年輕女子死了丈夫。按照正常情況,這名女子必須得在婆家守寡一輩子。女子不甘心過這種清苦、慘無人道的生活,有心再嫁,但又擔心婆家人阻攔——這是肯定的。而且,就算是婆家最後答應了,自己也必然會淨身出戶,以後的日子將過得非常艱難。

怎麼辦呢?這名女子找到當地一名訟師,請他給自己想辦法。

揭祕:清朝寡婦要改嫁必須經過哪些程序? 第2張

這名訟師姓廖,在當地小有名氣,幫人打官司幾乎無往不勝。廖訟師知道女子的用意後,表示沒有問題,但是要收取高額費用。女子咬咬牙,爲了自己的終身幸福,支付了這筆費用。

隨後,廖訟師寫了一份訴狀,讓女子交給知縣。知縣打開一看,這份訴狀寫得合情合理,特別精彩的是其中一段話:“爲守節失節改節全節事:翁無姑,年不老;叔無妻,年不小。”如果女子要“守節”,就會面臨“翁無姑,年不老;叔無妻,年不小”的尷尬境地,最終有可能會“失節”;只有改嫁,纔會“全節”,從而避免“失節”。

揭祕:清朝寡婦要改嫁必須經過哪些程序? 第3張

你看,明明這名是女子想改嫁,但在廖訟師的妙筆生花之下里,卻成了在“翁無姑,年不老;叔無妻,年不小”情況下做出的一種無奈選擇。聽起來危言聳聽,卻又言之在理。

於是,知縣不得不做出判決,責令這名女子改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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