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歷史解密 > 歷史記事 > 蘇軾得罪王安石後被外調,竟做了個通判

蘇軾得罪王安石後被外調,竟做了個通判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1.75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嘉祐二年(1057年),蘇軾進士及第。開始了自己的爲官之路。然而到了熙寧四年(1071年),蘇軾因上書談論新法的弊病。王安石知道後頗感憤怒,讓御史謝景在神宗面前陳說蘇軾的過失。於是蘇軾請求出京任職,被授爲杭州通判。那麼蘇軾外調的這個杭州通判究竟是個什麼官職呢?

蘇軾得罪王安石後被外調,竟做了個通判

通判是“通判州事”或“知事通判”的省稱。宋初,爲了加強對地方官的監察和控制,防止知州職權過重,專擅作大,宋太祖創設“通判”一職。通判由皇帝直接委派,輔佐州政,可視爲知州副職,但有直接向皇帝報告的權力。

蘇軾得罪王安石後被外調,竟做了個通判 第2張

知州向下屬發佈的命令必須要通判一起署名方能生效,通判之名,也因上下公文均與知州聯署之故。通判的差選,初由朝廷選京官任職,後改由轉運使、制置使及提舉司等監司奏闢。通判之掌除監州外,凡兵民、錢穀、戶口、賦役、獄訟聽斷之事,皆可裁決,但須與知州通籤文書施行。通判是兼行政與監察於一身的中央官吏。

蘇軾得罪王安石後被外調,竟做了個通判 第3張

而且,通判還有一個職責:“所部官有善否及職事修廢,得剌舉以聞。”也就是對州府的長官有監察的責任。相當於現在的紀委書記兼中央特派員。

歷史記事
歷史真相
未解之謎
世界史
歷史上的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