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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公案第266回:施公爲關小西議婚,李昆代郝素玉作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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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公案》,清代民間通俗公案小說。早期版本亦稱《施公案傳》、《施案奇聞》、《百斷奇觀》,未著撰人。現存有嘉慶三年(1798)序文,道光四年(1824)刊本,可推知它前八卷九十七回大約成書於乾隆、嘉慶年間。其故事始於說書,後經人加工整理敷演而成爲528回的長篇小說。主要講述了康熙年間清官施仕倫在黃天霸等江湖俠士輔佐下剷除貪官污吏、破案捕盜的故事。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第266回 施公爲關小西議婚 李昆代郝素玉作伐

卻說張桂蘭辭別菊花莊,竟回客店。便把天霸請進,於是把郝素玉的話,說了一遍。因道:“妾意欲爲小西擇配,彼此年歲均各相當,武藝又不相上下。且小西口氣,亦頗屬意;素玉心內,也極賞識。而況大人曾言,有須用她的時候,還要教她應命來此。若是閨中的朋友,而且她又與我結了姊妹,彼此皆情投意合,將來要做同幫同住的,你道此話如何呢?”黃天霸道:“話雖如此,怎麼向大人開口呢?讓我同計大哥商量商量看。”說罷,黃天霸便走出房,尋着計全,卻好李五也在那裏,天霸便將張桂蘭所說的話,學說了一遍。計全尚未開言,李五便道:“此事只須如此如此,便可成功了。”計全道:“既這麼說,就請老五向大人說罷。”李五道:“計大哥,我代姓關的說不行,必得將他找來,叫他當面答應了,才得算數。就如黃賢弟把老婆帶了來咧!到今朝咱還不曾吃他一頓。”天霸道:“五哥你不要挖苦咧!等你們到了淮安,大人請你們吃一頓就是了。”大家笑了一回,於是就將關太找來,叫他先給李五先下謝媒酒,關太只得答應。

晚飯用畢,天霸去見施公。施公便問郝素玉的話。天霸道:“卑職妻子向素玉說過,素玉也曾答應。那女子在先雖犯大罪,此時頗知悔過,且盛感大人赦他哥哥之恩。彼此談吐之下,他頗佩服關太的武藝;探他口氣,似亦屬意於關太。擬求大人玉成其事;不過卑職爲招致人才起見。未識有當,還求裁奪。”

施公案第266回:施公爲關小西議婚,李昆代郝素玉作伐

施公沉呤道:“據爾妻言,亦甚有理。但不知郝其鸞可否應允?”

天霸道:“如蒙大人俯允,只須李昆前去,向他說項。”施公聽說,招呼李昆商議。李五趕着進去。施公道:“頃據天霸述及張桂蘭所言,郝素玉頗知感戴;且與張桂蘭志氣相投,並極佩服關太。現欲爲他二人撮合。本爵之意,亦可允許。但不知素玉爲人。”李五道:“若論素玉,是卑職素知的。武藝高強,爲人賢惠,且具有忠義之氣。如蒙大人恩准,關太既成就家室,素玉亦幸託終身。即大人亦可得一女將,張桂蘭也可添一幫手。將來同赴淮安,定能夫義婦順了。”施公道:“既如此說,就煩賢弟明日即去作伐,以定回信,便定行止。”李昆道:“大人吩咐,實是經權兩便。卑職當前去便了。”說着,天霸退出。

李五就將此言告訴衆人,並同關太說了一會笑話。此時天霸進了自己的房,正欲將施公允從的話,告知桂蘭。只見桂蘭說道:“你不要說了,我通聽見過,知道了。”二人且自安寢,一宿無話。

施公案第266回:施公爲關小西議婚,李昆代郝素玉作伐 第2張

次日一早,李公然即辭施公,前往菊花莊而去。到了莊上,先着莊丁通報了。郝其鸞即便迎出。兩人同到廳上,分賓主坐下。郝其鸞便先謝解救之德。李五讓了一回,這纔將奉施公之命,特來作伐的話,說了一遍。郝其鸞聽說,趕着答道:“承大人之命,雖極諄諄。但小弟刑餘之人,安敢上希榮寵。且舍妹質同蒲柳,亦難配松柏之姿。還希李五哥爲我說辭,非小弟故違方命,實不敢妄攀。”李五道:“賢弟不願俯從,愚兄亦不敢相強。若雲高攀不上,如天霸之與張桂蘭,這是前車之鑑,賢弟豈未有所聞嗎?今令妹之與張桂蘭事同一體,還有什麼高攀不高攀呢?且人之意,實爲憐才起見。英雄俠女,天假因緣,若故事推辭,竟是賢弟不許。”郝其鸞道:“承兄之愛,詞意諄諄,倘再故辭,必拂盛意。小弟只好不自量力,請從臺命便了。”李五大喜,便道:“還有一件順人之意,擬在月內,即行擇日,就近成親。以後好帶同令妹,隨赴淮安,作一勞永逸之舉,免得隨後又多往返之勞。若因諸事猝辦不及,兩邊均宜從省,將應用的稍辦少許,其餘概不奢辦。至於妝奩一項,如賢弟應付令妹的,不妨隨後陸續再置。並且大人恐怕尊處無多女眷,內事未切,多有未諳,已擬留天霸之夫人張桂蘭,前來幫助令妹料理了。即請賢弟示下。”郝其鸞聽說便道:“且待商量,容當報命。”不知郝其鸞能答應否,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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