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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真正的“飛毛腿”戴宗 日行五百里比馬還跑得快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8.51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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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草澤之中異人無數,他們異於常人的天賦令人歎絕。就像奧運會比賽中各個項目的世界紀錄一樣,是一個普通人窮其一生也無法企及的。下面的這位主人公就因爲其擁有常人所沒有的“飛毛腿”而屢屢逃脫罪責。

“神行太保”,《水滸傳》有云,戴宗就是靠着“腿絆甲馬”的神術而日行千里的。不過藉助於玄而又玄的巫術,總還顯得有點兒誇大其辭,令人不甚相信。可是,主人公麥鐵杖就是靠着兩雙肉腿創造出這項記錄來,併名標青史,在二十四史之《隋書》中列傳。

《隋書·列傳第二十九·麥鐵杖傳》雲:

麥鐵杖,始興人也。驍勇有膂力,日行五百里,走及奔馬。性疏誕使酒,好交遊,重信義,每以漁獵爲事,不治產業。陳太建中,結聚爲羣盜,廣州刺史歐陽頠俘之以獻,沒爲官戶,配執御傘。每罷朝後,行百餘裏,夜至南徐州,俞城而入,行光火劫盜。旦還,及時仍又執傘。如此者十餘度,物主識之,州以狀奏。朝士見鐵杖每旦恆在,不之信也。後數告變,尚書蔡徵曰:“此可驗耳。”於仗下時,購以百金,求人送詔書與南徐州刺史。鐵杖出應募,齎敕而往,明旦及奏事。帝曰:“信然,爲盜明矣。”惜其勇捷,誡而釋之。

這位老麥仗着自己“日行五百里,走及奔馬”的本事,堂而皇之的在異地搞起了明火執仗的打劫營生。在金陵(今南京)與南徐州(今鎮江)(注:南京鎮江距離70公里)一晚來回,得手十數次。因爲贓物爲物主所識,被告上朝廷。可是老麥天天下午上班,第二天早上上班,尋常人哪能在如此短的時間內跑到鎮江去犯案呢?大家都不相信。可是架不住人家老告狀。這個時候,陳國尚書蔡徵出了個注意:懸賞百金,讓人連夜將詔書送給南徐州刺史。

史上真正的“飛毛腿”戴宗 日行五百里比馬還跑得快

面對百金的誘惑,老麥利令智昏,屁顛屁顛的往圈套裏面鑽。用上了自己的飛毛腿絕技,應聲送詔書而去,第二天早上,堂而皇之的向皇帝討封賞。這下子罪證板上釘釘,大家都知道是他幹得。於是迎接他的不是白花花的銀子,而是金閃閃的鐐銬。要不是皇帝看他的本事驚人,早就“喀嚓”一聲,人頭落地了。吃了牢飯之後,老麥丟了飯碗,失業在家。

老麥後來的光輝事蹟傳中仍然有表。陳朝滅亡後,隋朝看上他的武功與飛毛腿,將之徵入軍伍。本事超人的老麥很快嶄露頭角,屢立戰功,最後以右屯衛大將軍(正三品)的軍銜戰死於遼東戰場。也算是沒有辱沒自己一身的超人本領。

史上真正的“飛毛腿”戴宗 日行五百里比馬還跑得快 第2張

由老麥在陳、隋兩朝的待遇,或許可以從一個側面反映出陳滅隋興的必然來。老麥超人的武功與飛毛腿,在陳朝,要不是無人能識,要不是識而不用;而在隋代,老麥的這身本領則徹底賣與了朝廷,最終戰死沙場。從“人盡其才,物盡其用”的角度而言,陳亡隋興不也是必然嗎?

世界上各個民族都有自己的超人,然而爲什麼有的民族人才輩出,有的民族人才寥寥呢?人未盡其才、物未盡其用,若是而已。

世無無用之物,惟物未盡其用。任何一個崗位,都有一個最適合他的人。如果能夠找到這個人,那麼就是最大限度的利用。就人類社會而言,能夠做到每個崗位都找到適合的人,迄今未有達到。然而,契合度越高,這個社會就越發展。或者,這就是現在世界上有的民族人才輩出,有的民族人才寥寥的緣故吧!原因何在?

“找到最合適人”的環節出了問題。或者才而不知,或者才而不用。如何解決這個環節,恐怕就是今日社會所需要反思的了。別有像麥鐵杖這樣的人才而不知,或棄置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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