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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社會小妾要履行夫妻義務但地位非常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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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夫一妻制的當下,古時候所謂的妾,也就成了如今人們口中的小三、二奶,而與現在男人疼愛小三厭棄與自己結婚登記的老婆不同,在古代男人再怎麼寵幸自己小妾,妾室也不可能比男人的正房妻子要大。  

封建社會小妾要履行夫妻義務但地位非常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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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不僅是如此,無論是在男人的眼裏,還是在正房夫人的眼裏,小妾其實也就比奴隸、下人的地位高一點,儘管她們也要履行妻子所要履行的義務,例如爲男人侍寢,打理家務以及爲家族延續香火等,但在她們心裏,男人其實還是自己主子一般的人物。而且她們的權利遠比正房夫人小得多,各種舉動都很受限制,也是很卑微的一層人。   

封建社會小妾要履行夫妻義務但地位非常低下?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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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最主要的祭祖等迷信事宜上來說,參與者必須只能是這個家族的人,而妾是要被排除在外的,而且其親屬也不算是這個家族的親戚,就算她們爲這個家族的男主人生了個一男半女,地位也低得很,只能被稱爲“庶出”,並認正房夫人爲“嫡母”,還要再稱呼上疏遠自己的親生母親。不僅如此,在古代的家族中,她們所生出的子女,在地位上卻是少爺、小姐,稱呼上自己也只是他們的姨娘。   

封建社會小妾要履行夫妻義務但地位非常低下?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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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這還是最基礎的,妾室地位低下,主要體現在面對自己丈夫的時候,按照我國男尊女卑的傳統,妻子的地位都比丈夫要低,更不用說妾與男主人的關係了,像現在人們所不能容忍的打罵,在當時只是最輕的處罰,重的直接攆出家門而不需要負任何責任,震怒時殺了也就殺了,雖然後來幾個朝代的法律提出了一些處罰,但也沒有很嚴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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