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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死岳飛的另有其人 比秦檜更奸詐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1.3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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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飛的死竟然另有其人?千百年來人們對岳飛的感嘆從未減少,而對於那個下跪石像秦檜的唾罵也是一如既往。岳飛真的就是秦檜害死的嗎,岳飛的主戰固然與秦檜的主和完全相反,但要將岳飛之死全歸咎於秦檜有失公平。首先是皇帝主和,雖然中間有主張之變,但趙構總的傾向是主和。這決定了岳飛政治上的不正確。岳飛主張“迎請二帝還朝”,對趙構的地位是一種威脅。二帝回來幹什麼,怎麼安置法,都是大問題。爲了維護自己的權力,趙構是絕不希望岳飛的計劃成爲事實的。以秦檜與韓胄兩大“奸臣”案例結果做比較,不同的政治主張卻同被打入歷史的另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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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岳飛與後來明代的于謙比,也是不同的政治主張。卻同樣也以生命的代價換來了列入正冊的資本。岳飛要迎二帝還朝,于謙卻堅決反對老皇帝復辟。但《滿江紅》與《石灰吟》同樣給後人留下了千古絕唱。只是絕大多數人不懂歷史,明白不了此中的道理。

岳飛被殺的第二個原因,還在於趙宋家從興起以來,就刻意防範軍人勢力。有了所謂“杯酒釋兵權”的典故。說起來輕鬆,做起來卻十分不易。如何除掉一位皇帝自認爲有危脅的軍事人物,是一個技術性很強的問題。趙構作爲一個歷經政治災變又有政治謀略的統治者,選擇了利用自己的同盟者秦檜的辦法。設想一下,要讓一個文官去除掉帶甲十萬的武將,他怎麼下手?沒有最高統治者的授意,他絕對不會幹的!那樣,秦檜就不是奸臣了,只是個蠢才。

面對兩難選擇,他只有選擇“政治上正確”。服從政治盟友和上級的命令,除掉一個政治反對派。

于謙(1398-1457)明錢塘(今浙江杭州)人,字廷益,號節庵。永樂進士。宣德初授御史,曾隨宣宗鎮壓漢王朱高煦之叛。出按江西,頌聲滿道。五年(1430),以兵部右侍郎巡撫河南、山西。正統十一年(1446)遭王振等迫害下獄論死。後因兩省百姓官吏乃至藩王力請復任。

十四年土木之變,明英宗被瓦剌也先俘獲,他力排南遷之議。堅請固守,進尚書。景帝立,整飭兵備,部署要害。身自督戰,率師二十二萬,列陣北京九門外,破瓦剌之軍。加少保,總督軍務。也先挾英宗逼和,他以社稷爲重君爲輕,不許。也先以無隙可乘,被迫釋放英宗。英宗既歸,仍以和議難持,擇京軍精銳分十團營操練。又遣兵出關屯守,邊境以安。其時朝野多事,乃獨運徵調,番合機宜,號令明審,片紙行萬里外無不惕息。憂國忘身,口不言功,自奉儉約,所居僅蔽風雨。性固剛直,頗遭衆忌。天順元年(1457)英宗復辟,石亨等誣其謀立襄王之子,被殺。成化初,復官賜祭,弘治二年(1489)諡肅愍。萬曆中,改諡忠肅。有《於忠肅集》。

害死岳飛的另有其人 比秦檜更奸詐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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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趙構下決心除掉岳飛前,還是力求平衡和、戰兩派的利益關係的。紹興九年(公元1139年),與金人修和講好,趙構不忘岳飛武功之作用,給岳飛加開府儀同三司。岳飛不接受,迫使趙構在三下詔令之外,又好言寬慰。毫無疑問,這從最深處觸犯了趙宋家的意識形態禁忌!

岳飛的爲人正直,是毫無疑問,絕非秦檜可比。但他只是個軍事家,而不是政治家,更不是戰略家。從他“文官不愛錢,武將不惜死,天下就太平了”的信念,到禮賢下士的親行,說明了他的個人品格。然而,他個人的悲劇不過是趙宋王朝最陰暗意識形態禁忌的一個影射而已。岳家軍有鐵的紀律,餓死不搶糧、凍死不拆屋,但十數萬大軍總要有供給呀!是秦檜心計高深,還是史家的漏筆?前者無法確認,但肯定不是後一種原因。

岳飛做爲中國歷史上着名戰略家、軍事家和民族英雄受人所尊崇,但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弱點,被後世神話的岳飛,也有自己的致命之傷,其實,歷史上真實的岳飛,不但屢次違反命令,大有軍閥作風,有的時候甚至還心狠手辣。下面我們就來盤點一下岳飛人生中的五大罪狀 ——

罪狀一、岳飛軍隊劫掠百姓,如陳亮的《中興遺傳》有記載。《三朝北盟彙編》也記載:岳飛部將韓順夫攻討曹成時“輒紮營解甲,以所擄婦人佐酒”,結果大意之下吃了敗仗,岳飛大怒之下“盡誅其親隨兵”。韓順夫,岳飛當時部下第五將,他攻入曹軍營地後,因勝而驕橫,於是“輒紮營解甲,以所擄婦人佐酒”,結果被曹將楊再興殺了個回馬槍,把命丟了。此事在《會編》卷151、宋史楊再興傳都有記載。

岳飛的舅舅被他親手殺掉

罪狀二、岳飛的舅舅被他親手殺掉,親手挖出心臟。據《三朝北盟彙編》記載“先是飛在洪州,與江南兵馬鈐轄趙秉淵飲,大醉,擊秉淵幾死”,和別人喝酒,喝醉了就打人,差點打死,可見脾氣很暴躁。見《傳》88-89頁,《新》237-238。《會編》卷144正月十一日條。母曰:“我獨鍾愛此弟,何遽如此?”  飛曰:“若一箭或上或下,則飛死矣。飛爲舅所殺,母雖欲一日安,不可得也。所以中鞍橋者,乃天相飛也。今日不殺舅,他日必爲舅所害,故不如殺之。” 岳飛親手殺死母舅,而當時是儒教橫行的社會,岳飛大逆不道,不仁不孝。

害死岳飛的另有其人 比秦檜更奸詐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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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狀三、手下的士兵僅僅因爲買東西粗心地多找回了幾文錢,就被他小題大做斬了首,這種借別人腦袋來樹立自己權威的作法跟曹操的借糧官的人頭來穩定人心和割發代首的陰謀手段是性質完全一樣的。岳飛手下部將傅慶,想去投奔南宋另一支軍隊的首領劉光世,岳飛知道後就殺了傅慶。殺傅慶的時間是十月十三日癸未。還未開始保衛泰州,就殺了一位抗金勇士,把自己的胳膊卸了,這是幹啥?《三朝北盟會編》卷一百四十三:“十三日癸未岳飛斬其統制傅慶。” 見《傳》69-71頁。《新》87-88頁。《傳》94頁,《新》109至110。《會編》卷155。 當時,安撫使李回還因此彈劾過岳飛。  岳飛對待下級,實在苛刻,爲其後來的死,打下了伏筆。

罪狀四、總之,岳飛最後的死,是他自己的責任,無論是對皇帝,或者對待自己的手下,岳飛做的都不怎麼合適。岳飛對下屬的苛刻,是岳飛之死的重要原因。向皇帝告狀的是岳飛手下大將王浚,還有岳飛手下第一大將王貴,因爲王貴畏敵,差點被岳飛給砍了。而岳飛自己曾經當逃兵,人家沒殺他。岳飛不夠寬厚。

罪狀五、紹興三十二年(1153年),宋孝宗即位,準備北伐,便下詔平反岳飛,追封鄂王,諡武穆,忠武,改葬在西湖棲霞嶺,即杭州西湖畔“宋嶽鄂王墓”,並立廟祀於湖北武昌,額名忠烈,修宋史列志傳記。岳飛被殺並不冤枉,而岳飛的平反完全是政治需要,但是,岳飛的平反並沒有給南宋帶來好運氣,南宋北伐慘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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