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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洞房悲劇慘案:鬧洞房險些鬧出人命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2.0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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鬧洞房是“三天不分大小”,新郎新娘乃至新郎的父母往往會被他人甚至晚輩們取笑捉弄,被捉弄取笑者不能生氣,以免破壞新婚的喜慶氣氛。鬧洞房是古代很早就有的習俗,直至今日,還有很多地方都保留了這樣的傳統,但是鬧洞房本意的圖個熱鬧,卻有些人鬧得太過發生了一些欲哭無淚的悲劇。

鬧洞房險些鬧出人命案——新婚三日無大小一看新娘手,二看新娘腳,三看新娘腰,新娘要不親手送,我們就要伸手掏……——明朝四川某地流行的《新房曲》

清康熙年間,上海寶山縣令接了一個棘手的案子。原告是前日剛剛結婚的新郎官,被告是同村的小潑皮。告狀不爲別的,是因爲小潑皮在新郎新娘結婚那天鬧洞房鬧過了頭,惹得新郎火起,和小潑皮動了手,卻因拳腳功夫稍差,反被小潑皮打得鼻青臉腫。於是乎,人生四大喜事之一的“洞房花燭夜”成了“治病療傷夜”,新郎官兒哪咽得下這口惡氣?便告上衙門。

古代洞房悲劇慘案:鬧洞房險些鬧出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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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令大人聽完新郎官兒的陳述,覺得小潑皮實在有些過分,便準備關押他幾天替新郎消氣;可是,小潑皮振振有詞地說:“新婚三日無大小!”這話由來已久,縣令一聽也覺得有理,一時犯了難。

《點石齋畫報》並未明說此案的最終結果,依據當時的風俗,小潑皮應該不會受到什麼懲戒,而新郎官兒,只好吃個啞巴虧。

鬧洞房鬧出問題的情況並不少見。《吳有如畫寶·風俗志圖說》中記載了寧波的一場洞房悲劇——寧波某男子潛伏洞房之中,聞新郎解衣聲,新娘脫履聲,禁不住暗笑,被新人發現,新郎一氣之下用剪刀將聽房者紮了個血肉模糊。

班固在《漢書·地理志》中記載燕地風俗:“嫁娶之夕,男女無別,反以爲榮。”也就是說,在漢朝的時候,鬧洞房至少已經不是什麼新鮮的事情了。洞房,新人初夜之所,爲何要鬧呢?民間自有說法,如“不打不鬧不熱鬧”、“人不鬧鬼鬧”、“鬧得越歡過得越久長”,於是乎,誰不圖個吉利,鬧就鬧唄。

鬧房經過歷朝歷代的演變,加上各地風俗不同,形式也就隨之變化無窮。不論如何變化,都與性啓蒙有關,以至於“啓蒙”不“啓蒙”並不重要,毋寧說與性有關。

明朝某地有此婚俗:洞房牀上反鋪一條花席,需要新娘把它正過來,邊翻邊有人問:“翻過來了沒有?”新娘自然羞於回答,但鬧房者一定會窮追不捨,直到新娘紅着臉說:“翻過來了!”這大概是鬧洞房者有關葷話的最文明的版本了。在這樣的場合,黃色笑話自然是可以大行其道了,色情燈謎更是家常便飯。

因此,很多羞澀少女在一夜之間成長爲兇悍少婦,大概要歸功於鬧房者的性啓蒙。李漁在其色情名着《肉蒲團》中將“看春意(春宮圖)、讀淫書、聽騷聲”稱爲閨房三樂而大肆宣揚。有關“騷聲”的說法實在有點過於開放。

但畢竟還僅僅是“聽”,生怕當事人發現,有些地區鬧房居然鬧到了“調戲”的程度:明朝四川某地流行的《新房曲》,實在是這方面的代表作——“一看新娘手,二看新娘腳,三看新娘腰,新娘要不親手送,我們就要伸手掏……”遺憾的是,此曲並未完全流傳下來,不過,可以想像,後面的話一定更加不堪入耳。更有甚者,便是發展到了動手摸的程度,被摸者自然是新娘,而新郎官兒縱有千般不悅也只是敢怒不敢言。

古代洞房悲劇慘案:鬧洞房險些鬧出人命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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鬧洞房的來歷:

洞房花燭夜,長夜燃明燈,新娘開櫃,新娘開櫃,新郎試鞋,夫妻對話,窗外偷聽的耳貼牆壁,若得其一言半語,常爲人們傳揚多年。

先秦時期婚禮淳樸且肅穆,少有嬉樂之事。孔子在《禮記·曾子問》中描述當時的嫁娶情景時說:“嫁女

之家,三日不息燭,思相離也;娶歸之家,三日不舉樂,思嗣親也。”反映了先秦婚禮的淳樸習尚,沒有喧嚷紛鬧大操大辦的場面。入漢以後,社會經濟有了長足的發展,人們不再滿足古板而沉悶的舊式婚禮,不再固守“三日不舉樂”的古訓,開始大操大辦,使婚禮蒙上世俗的喜慶色彩。近人楊樹達在《漢代婚喪禮俗考》一書中考證:“而爲之賓客者,往往飲酒歡笑,言行無忌,如近世鬧新房之所爲者,漢時即已有之。”楊氏引漢末仲長統的《昌言》中的記載:“今嫁娶之會,捶杖以督之戲謔醴以趣之情慾,宣淫佚於廣衆之中,顯陰私於新族之間,污風詭俗,生淫長奸,莫此之甚,不可不斷之也。”從中可知,鬧房從其出現伊始,就被視爲一種陋俗惡習。

關於鬧房習俗的來歷,我國民間有兩種說法。一說源於驅邪避災。相傳,很早以前紫微星一日下凡,在路上遇到一個披麻戴孝的女子,尾隨在一夥迎親隊伍之後,他看出這是魔鬼在伺機作惡,於是就跟蹤到新郎家,只見那女人已先到了,並躲進洞房。當新郎、新娘拜完天地要進入洞房時,紫微星守着門不讓進,說裏面藏着魔鬼。衆人請他指點除魔辦法,他建議道:“魔鬼最怕人多,人多勢衆,魔鬼就不敢行兇作惡了。”於是,新郎請客人們在洞房裏嬉戲說笑,用笑聲驅走邪鬼;果然,到了五更時分,魔鬼終於逃走了。可見,鬧房一開始即被蒙上了驅邪避災的色彩。

關於鬧房來歷的另一種觀點認爲,鬧房首先在北方出現,而且開始時主要是新郎,這大概與北方民族的生活習性有關。他們以狩獵和遊牧爲生活手段,使得男子十分剽悍和勇健,在新婚時忍受棒打可以證明一個男人是合格的大丈夫。

古代洞房悲劇慘案:鬧洞房險些鬧出人命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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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些落後的民族以自殘和被虐來表明男人資格,甚至拿獵取到的人頭作爲信物求偶,恐怕同出一義。鬧房在古代保留了這一原始習俗。

古代中國人通常是盲婚啞嫁,不僅缺少婚前交往,甚至素未謀面。雙方特別是新娘,缺乏男女交往和作爲主人家招呼客人的經驗,新人往往陷入不知道怎麼跨越僵持尷尬氣氛而親近對方的困惑。鬧洞房有着一個迫使新郎新娘相互配合的過程和必須親近依賴對方纔能過關的感覺,而這些不得已、半推半就,實際上幫助了他們自己更快進入夫妻的角色。古人道德觀念和禮俗觀念強烈,人們之間的距離沒有那麼近,一般的鬧洞房就足以使新郎新娘面紅耳熱,所以不需要太惡搞。現今一些鬧洞房低俗化的不文明現象,一方面是人們忘記了鬧洞房的是否有被需要的現實意義,爲誰而鬧;另一方面現代人見多識廣,反而因爲鬧洞房者觸及不到臨界點,纔想出許多惡俗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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