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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齊太師夫人元渠姨,鬧洞房能鬧出人命是真的嗎?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2.7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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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齊太師夫人元渠姨是如何鬧洞房的你知道嗎?不知道沒關係,小編告訴你。

一提起鬧洞房,可能很多已婚的朋友都心有餘悸:這幫傢伙,真能把人折騰個半死!

如果真是爲了增添喜慶氣氛,跟新郎新娘開一些善意的玩笑,什麼咬蘋果吹氣球猜謎語,都無傷大雅。但是如果鬧得太過分,那可能就要大煞風景甚至鬧出人命。

咱們今天要聊的,就是正史中的古代鬧婚陋習:據《北史·卷十四·列傳第二記載》,南北朝時期,歷經東魏北齊兩朝的一位貴婦鬧洞房惹禍,被嚇得十年沒敢露面。

這位鬧婚惹禍的貴婦叫元渠姨,是北齊太師、左丞相、大都督、平原王段韶的正室夫人,而他們鬧洞房收拾的新郎,則是北齊開國之君、顯祖文宣皇帝高洋。

說起古代鬧婚,也就是我們常說的鬧洞房,其過火程度簡直令人髮指,有時候新郎官甚至會被揍個半死甚至沒見新娘先見閻王。

唐朝開國功臣褒國公段志玄(凌煙閣功臣第十位)的後人寫了一本《酉陽雜俎》,那裏面就記載了在南北朝時期,經常有鬧洞房鬧出人命的:“婿拜閣日,婦家親賓婦女畢集,各以杖打婿爲戲樂,至有大委頓者……有甲娶,乙丙共戲甲。旁有櫃,比之爲獄,舉置櫃中,復之。甲因氣絕,論當鬼薪。”

看了段成式這段記載,我們就會發現把新郎官揍得爬不起來還算輕的,那個沒留下名字的新郎官更是倒黴,直接被惡作劇者裝進櫃子悶死了。當然,惡作劇者也受到了應有的懲罰,“鬼薪”僅比死刑輕一點,要是沒特別標註期限,就基本等於無期徒刑——終生給宗廟砍柴:“取薪給宗廟爲鬼薪也。”

北齊太師夫人元渠姨,鬧洞房能鬧出人命是真的嗎?

讀者諸君都知道,歷史上王朝排序是三國兩晉南北朝,然後纔是隋唐。受魏晉喝酒吃石頭的名士派頭影響,南北朝的人也都比較瘋狂,對皇權也不是十分尊重,所以大舅哥小舅子收拾身爲皇帝的姐夫妹夫,也是一點都不客氣,有時候他們的夫人也跟着一起瞎胡鬧。

北齊開國之君高洋原本是東魏丞相、齊王,他娶的是東魏驃騎大將軍、大司馬、尚書令、定州刺史段榮的女兒、段韶的妹妹,也就是《北史》中的段昭儀。

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親戚關係極其複雜,大家都喜歡親上加親,所以一時半會還真說不清楚,咱們只需知道段韶既是高洋的大舅哥,也是高洋的姨表兄——段韶的母親是婁相君,高洋的母親是婁昭君,他們的母親是親姐妹。

北齊太師夫人元渠姨,鬧洞房能鬧出人命是真的嗎? 第2張

這樣看來,段昭儀也是高洋的姨表妹。那個時候有多亂套且放在一邊,因爲更亂套的事情還在後邊呢:“婚夕,韶妻元氏爲俗弄女婿法戲文宣。”

這個元氏就是段韶的正妻,也就是定州刺史元蒲仁之女元渠姨,文宣就是當時的東魏丞相,文宣帝是死後追諡的,但是史書卻一定要稱之爲“文宣”。這跟沒當過皇帝的司馬懿、高歡(高洋之父)在史書中也被稱爲宣皇帝、神武皇帝一樣,跟他們當時所任官職無關。

當時高洋還沒有北齊,高洋自然也不是皇帝,所以元渠姨收拾高洋一點顧忌都沒有,一整套把戲耍下來,高洋早就暈頭轉向了。

高洋被整得有多慘,咱們可以從此前另一場婚禮中窺見端倪:“嫁娶之夕,男女無別……捶(新郎)二十,又懸足趾(拴住腳趾吊起來),遂致死。”

高洋雖然沒被整死,但卻留下了心理陰影,所以“受禪”稱帝后,對錶哥兼大舅哥段韶大發脾氣:“我一定找機會殺了你老婆(會殺爾婦)!”

北齊太師夫人元渠姨,鬧洞房能鬧出人命是真的嗎? 第3張

小姑子嫁給丞相,嫂子可以大鬧一場,一旦“妹夫”成了皇帝,這事兒就不好玩了,元渠姨只好藏了起來:“元氏懼,匿婁太后家,終文宣世不敢出。”

高洋坐在皇帝寶座上,元渠姨就不敢從大姨婁昭君寢宮裏走出來。高洋當了十年北齊皇帝,元渠姨就躲在深宮十年沒敢露面——她丈夫段韶倒是步步高昇,最後居然封王,死後諡號忠武,可見他在妹妹結婚的時候,做的事情很讓妹夫滿意。

其實按照常理推算,段韶也不可能在高洋的婚禮上胡鬧,真正胡鬧的是元渠姨那種看熱鬧不怕亂子大的所謂“親戚”,而且是關係越遠,鬧得也越兇。

元渠姨爲自己的任性(或不懷好意)付出了代價,幽禁深宮十年不出,想讓段韶獨守空房等她,那還不如讓大象飛上天。

魏晉南北朝乃至隋唐,鬧婚陋習一直沒有根除,這是因爲隋唐皇帝跟鮮卑都有些淵源,受他們影響,性格上也都比較粗獷豪放,隋煬帝、唐太宗、唐高宗、唐玄宗這幾位皇帝,做的事情都令人大跌眼鏡。

但是隨着時代發展,禮儀也逐漸恢復漢家傳統,鬧洞房纔開始有了規範,後來乾脆成了必須遵守的律條:“着地方保長,糾察鬧房之人,子衿(讀書人)移學院戒飭,小民發府縣懲治。”

讀書人怕丟了功名,老百姓怕挨板子,鬧婚陋習才漸漸有所收斂,但是在一些特殊地方,一些人出於特殊目的,鬧婚仍有愈演愈烈之勢。但不知道讀者諸君可曾聽說過還有哪些地方的鬧洞房習俗,簡直是不可言說,也不可容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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